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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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其中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与新税法有哪些差异?如何正确处理这些差异?  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范的对象和目标不同,两者的差异无法消除。如果以税法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如果以会计核算的收入和利润作为计算流转税和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将会弱化税收职能,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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