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优先效力
「摘要」新《税收征管法》对税收的优先效力给予了明确肯定。本文首先将从税收债权的性质、公益性理由以及税收作为公法之债的特殊性三个方面来阐述设立税收优先权的理由。其次,说明当税收债权与担保物权发生竞合时,如何确定两者的时间效力,确定它们之间的受偿顺序;当税收债权与特殊利益和费用、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发生竞合时,如何确定它们之间的受偿顺序。【税收的优先效力】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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