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股权投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一)资料 A公司有关短期股权投资业务如下: 1.A公司于2000年2月20日以银行存款购入B公司股票10000股作为短期投资,每股单价7.28元,另支付税费400元,投资成本为73200元。 2.B公司于2000年5月4日宣告于5月25日发放股利,每股分配0.1元的现金股利。 3.2000年6月30日,B公司每股市价6.00元,A按单项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12200元(73200-1000-10000×6.00)。 4.2000年12月31日,B公司每股市价上升至6.50元。A公司应冲回短期投资跌价准备5000元。 5.2001年元月4日,将B公司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88000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税费200元。 6.A公司2000年税前利润总额600000元,2001年税前利润总额800000元。A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B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A公司除投资B公司股票外,无其他投资业务,也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二)要求 对上述业务作出相关分录,并分别A公司2000年、200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三)解答 1.2000年2月2日,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投资——股票(B企业) 73200 贷:银行存款【短期股权投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