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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方法的最新筹划
新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这就为纳税人难过折旧方法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进一步打开的空间。固定资产的特点是可以连续多次参加生产过程,仍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但由于长期使用,必然发生损耗,并逐渐减少它的价值。固定资产由于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的价值,称为“折旧”。因为它构成产品成本的一项生产费用,在会计核算上称为折旧费或折旧额。这部分折旧费随着产品的销售而转化为货币资金,由这部分货币资金提存积累起来即形成折旧基金。由此可见,固定资产折旧的实质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和资金形态的变化过程。【折旧方法的最新筹划】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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