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盈余治理及其效应
[摘 要] 盈余治理是企业在有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自由时,在正当的条件下选择使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行为,是企业作为追求市场价值最大化的经济主体。只有对盈余治理理性对待与恰当运用,才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正面效应,实现效益最大化。[关键词] 盈余治理;盈余做假;正面效应 一、盈余治理的概念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衡量公司经营状况、评价公司价值、利润分配、纳税等方面盈余是非常重要的指标。因此,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都比较重视企业的盈余。而由于委托代理关系和对治理者激励约束机制的存在,会计权责发生制下会计职业判定,以及会计准则弹性的客观存在,都使治理者产生调节盈余的动机。 治理者调节盈余目标的不同,会导致对盈余治理的概念界定及调节方式方法等一系列不同。通凡人们会把盈余治理与盈余操纵及盈余做假等概念混为一谈。其根本原因是对盈余治理没有明确的定义。美国会计学家WilliamT Scott在《财务会计理论》一书中以为,盈余治理是指在会计准则答应的范围内,治理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从而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目前大家普遍认同的盈余治理,是指治理者在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选择自由时使自身利益或者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行为。正由于这些定义的涵盖面太广,才造成对盈余治理概念的一些误解或模糊。 上述定义中的共同点是把盈余治理的目标界定为使治理者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但是这二者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治理者作为理性经济人,必然会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是整个企业经营治理的长期目标和终极目标,就是通过各个部分职能的发挥,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不断进步盈利能力,实现企业总价值最大。显然这两个目标是截然不同的,也必然导致治理采取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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