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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论文
一、引言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完善,传统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税制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阻碍经济发展,为了降低纳税人的整体税负,国家实施“营改增”政策。“营改增”政策在高校范围内的推广,给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影响,高校应当结合自身情况做出改进,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为学校发展更好地服务。
二、“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对税务的影响。“营改增”最根本的变化是从价内税变为价外税,税款的实际承担者由销售方转到购买方。当计算所得税时,其缴纳的营业税可税前扣除,而增值税则不能。“营改增”前,营业税纳税人的身份都是一样的;“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人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身份。“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可以抵扣,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而影响应纳税额。由表1可知,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营改增”前后税负变化很明显;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增加的,但进项税可抵扣,税负是降低的。
(二)对会计核算的影响。过去高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采用权责发生制。“营改增”之后,应税项目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营改增”前,营业税的会计科目设置较为简单,应交营业税=营业额全额×税率,通过“应交税费———营业税”科目核算。“营改增”后,新增应交增值税的确认、抵扣、转出、转入及缴纳等会计事项,一般纳税人需在“应交税费”账户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四个明细账户。增值税在实务操作中,账务处理更为复杂,进项税额还要区分特殊业务,如接受投资捐赠的进项税处理、未获取发票的待抵扣进项税处理、用于职工福利的商品进项税额转出等。全面“营改增”后,高校账务核算变得复杂,财务管理难度加大,还增加了财务工作量,处理不当,将影响工作效率。而进项税额的计算和抵扣是一项专业的工作,稍有不慎,会出现不应抵扣而抵扣,可能被税务机关处罚,应抵扣而未抵扣的行为,则导致学校的利益受损。
(三)对发票管理的影响。“营改增”前,高校使用营业税发票,其管理相对简单。“营改增”后,为避免纳税人利用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国家制定多项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专用发票增加了认证环节,违反规定处罚程度也高于其他发票。高校要使用增值税发票,主要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机构由地税局变为国税局,增值税发票的认领、开具、使用、管理、核销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在开具上,学校根据具体业务开具不同的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可开具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根据受票方身份的不同,出具不同类型的发票。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款,减少应缴税款,进项税抵扣需满足一定的条件与时限。应取得而未取得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取得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超过规定的时限,专用发票将不能得到认证。
(四)对财务分析的影响。“营改增”对高校财务指标的影响,主要包括收入、资产的确认,利润率和资产负债率。具体表现为收入缩水,利润率随收入减少而升高,确认的资产总额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营改增”前,营业税是价内税,若高校签订10万元的科研项目合同,10万元税前确认收入,应交营业税=10×5%=0.5(万元);“营改增”后,假设6%的增值税,应确认的收入金额=10/(1+6%)=9.43(万元),应交增值税=9.43×6%=0.57(万元),收入的确认额减小0.57万元。高校购入的教学材料、教学设备或相关机械,“营改增”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可抵扣进项税额,资产总额下降,资产负债率会上升。如购进科研设备10万元,“营改增”前,这10万元均作为资产确认;“营改增”后,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0.57万元进项税额,资产确认的金额9.43万元,降低0.57万元。
三、高校财务管理的应对措施
针对现阶段我国高校实施“营改增”的情况,本文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具体对策。
(一)加强会计核算。“营改增”实施后,会计的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转为权责发生制,涉税会计核算范围加大,会计核算的复杂程度增加。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财务工作,严格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核算体系,强化税务管理。第一,建立增值税科目的明细账,仔细核对专用发票的信息,准确核算涉税业务,生成增值税明细账。第二,税法规定增值税发票在开具时即产生纳税义务,所以日常业务处理中,要控制预借发票的数量,杜绝先开票后付款现象发生,避免过多垫支税款的行为,降低财务风险。第三,“营改增”后,高校应依照税法规定,准确核算收入和支出金额,记录账目并依法纳税。如科研项目来款入账时应换算成不含税金额后,确认收入并核算增值税。
(二)规范高校的发票管理。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日趋严格的情况之下,高校要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进行全过程管理。财务部门应设立专人专岗负责票据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专人负责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开具、缴销,登记发票使用情况。财务人员对可抵扣增值税发票应严格检查,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做好可抵扣发票的认证及存档备查工作,确保进项税抵扣正常进行,及时上缴增值税,减轻高校的税负。
(三)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随着“营改增”的实施,高校过去的简单税务工作己不存在,面对涉税业务日益复杂,高校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素质。财务人员要不断学习和熟悉税务政策,准确理解政策,持续更新税务知识。同时学习其他高校好的税收筹划做法,改进工作方法,及时关注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纳税筹划。如利用国家针对教育领域出台的优惠政策,进项税额的抵扣做到应抵尽抵,最大可能地减轻税负。同时高校财务要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开展税务宣传,组织培训,使高校人员能积极配合财务工作,保证涉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做好税收筹划。高校在尊重本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税务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高校财务要及时关注国家出台新政策,对税收政策进行深入研究,掌握政策变化,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比如国家对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四技合同减免税收,高校就要发挥科研优势,重点发展免税的四技服务,为发展提供充足的后备资金。一般纳税人的高校,应注重引进进项税额可抵扣的项目,积极与一般纳税人单位合作,获取抵扣凭证并顺利抵扣。高校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税收薄弱环节并提出合理建议,提升管理效能。高校也应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办事流程和手续的简化,争取更多税收优惠政策。
四、结语
“营改增”在我国高校广泛实施,给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影响,高校应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加强税收筹划、重视发票管理,规范高校财务行为,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使高校适应不断变化的税收改革,从而保证高校健康、稳定、高速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超,王凯.“营改增”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J].商业会计,2014,(12).
[2]林立妍.“营改增”试点对高校科研财务管理的影响[J].会计师,2013,(16).
[3]杨西平,李波.“营改增”对高校涉税业务的影响研究[J].商业会计,20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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