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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理学近代化过程中的理论研究浅析
摘要 20世纪20~40年代,中国学者对地理学的内容、研究方法和学科体系的讨论,成为中国近代地理学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突出现象。因此要探索中国近代地理学的发展道路,就无法离开对其理论研究进程的探讨与分析。该文分析了近代学者对地理学对象、性质、方法等方面的理论探讨,并试图以此反映出中国近代地理学的发展水平。
关键词 科学体系 学科 近代地理学
中国地理学的近代化体现在多个方面,如地理学的体制化建设与学术中心的形成,新分支学科的建立与发展,以及建立在近代科学方法与技术手段之上的丰硕研究成果。但决定一门学科质的转变,并不仅仅在于体制化和知识体系的不断充实和完善,更为重要的是学科的理论建设。因此要探索中国近代地理学的发展道路,就无法离开对于近代地理学理论研究进程的探讨与分析。
中国近代地理学的理论研究比较薄弱,但理论建设和研究方法的革新是地理学的最高层次,也是地理学近代化的必要基础。因此,研究中国近代地理学的发展历程,对于其理论水平的分析研究是必不可少的。
1 地理研究的兴起与面临的问题
1.1 对地理学应用价值的认识
科学的持续发展需要社会的广泛关注,而这一点又依赖于科学本身所体现出的社会价值。地理学的研究内容涉及地理环境中的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及其之间交互作用的关系[1]。随着人类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空间的扩大,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地理学的需求日益迫切。“内政、外交、民生、国防,凡所举措,无不赖有地理研究为其根底”[2]。这种迫切的需求促进了地理学的发展。
社会的需求使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了地理学的社会价值。20世纪前半叶的中国,战争频繁、社会动荡,社会处在新旧交替之中。“在这种新旧适应转变当中,能够予新适应以实际帮助的科学虽然很多(如历史、工程等),然其中要以地理学最关重要。地理学是新旧适应转变中的指导者,他不但可以说明这种适应,并且可以知道新旧适应转变的方向”[3]。地理学可以“告诉人类,使之有所警戒、预防、适应、利用和种种应遵循努力的途径,以求生活的安适向上;以求衣于斯、食于斯、老死而葬于斯的‘场所’,成为一个人地调协,欣欣向荣的生活空间”[4]。甚至有学者认为,地理学的“机能为使未来国民精确构想人类活动之大舞台之世界,由之而使关于彼等身旁所发生之政治的社会的问题之思考日益精确,而使判断趋于健全”[5]。地理学的社会价值已使它成为新时代人们必需具备的知识。
地理学以其为“新邦建设之一动力”而受到社会的重视。20世纪20~30年代,高等学府中的地理系和地理学会纷纷建立。这些教育与研究实体的出现是为了国计民生,为了解决内忧外患的问题[6],为了促进经济建设,为了了解国际间的关系、“为了发扬民族观念”[7],为了沟通日益分化的各门科学[8],也是为了普及地理学知识……。当学者们为了共同的目标聚集在一个共同的专业领域时,却没有一个可以共同遵循的研究方法,甚至连研究范围也模糊不清。社会的需要促成学科的建立,而学科的建设则有赖于理论研究的深入。
对地理学多种应用价值的认同,虽然能够使人们感受到地理学的重要性,但也给人们一种错觉,即地理学仅是一种工具、一种知识而已。以社会需求、经济效益代替科学价值,必然造成学科研究方向多变、难以正常发展,甚至造成了学科的危机。因此,一门学科的真正发展在于该学科理论研究的深入。
1.2 问题产生的国际背景与中国学者的认识
对地理学科学性质的不同解释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早在17世纪,德国学者伯恩哈德·瓦伦纽斯(Bernhard Varenius,1622~1650)在《普通地理学》一书中就对地理学的内容及范畴进行了研究,并将地理学分为普通地理学和专门地理学。瓦伦纽斯的地理学概念远远走在了那个时代的前面。不幸的是他英年早逝,未能进一步阐述他的观点。
19世纪伴随着人类对世界认识的扩大和研究方法的深入,一位学者已无法掌握整个地理环境的全部知识。学科的分化成为近代地理学发展的必然趋势。近现代地理学就是在学科的不断分化之中向前发展的。随之而来的是,地理学已经由一门科学变成了一个科学体系。当学科分化越来越细时,就产生了地理学是否具有其独立的研究对象而不与其它学科发生叠置的问题。
“十九世纪末期,整个世界都通过学术界在问:什么是地理学?”[9]对此不同国家的地理学者给出了不同的答案[②]。这种对学科性质的理论探讨,对当时世界的地理学研究方向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并形成了以德国、美国、法国、英国和前苏联为中心的不同学术流派。
由于地理学研究范围很大,致使一些学者误将地理学看作是各学科的背景知识[10],或把地理学作为认识世界的一种“观察点”[11],加上地理学发展之初学科本身又不够健全,因此在近代地理学的发展过程中一直蕴藏着深刻的危机。
“任何一种科学,都有它自己的研究的中心,和所属的特殊的体裁。地理学既不如地质学、气象学、人类学、社会学……那样有着明确的自己研究的中心,和所属的特殊的体材,且所有的内容,亦俱为新发达起来的地质学、气象学、人类学、社会学……等等分划开来,作为专门的研究对象。所以,地理学是否可以成为一有组织的,完整而独立的科学,乃成为十九世纪末以来,科学争论的一个大问题。”[12]多数从事近代地理学研究的学者认为:“地理学的立场,实在处于极困难的地位”[13]。
作为世界近代地理学的组成部分之一,中国地理学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同样的问题。但中国近代地理学的传入是多方位的,其中既有欧洲思潮的影响,也有美国学术观点的影响。因此对地理学中一些理论问题的探讨,在中国就显得更加活跃,而且也没有形成一种统一的认识。
当近代地理学传入之时,缺少数理基础、以文字描述为其特色的传统地理学研究方法在中国已经有了深入而广泛的影响。观念上的碰撞更引起了中国学者对于地理学的科学特性及科学价值的更为广泛的思考与争论。
与西方近代地理学的发展相比,中国地理学者还面临着许多特殊的问题。首先是如何从传统研究方法向近代方法的转变问题。任何一门科学的进步无不包含着继承与创新两个方面,中国的地理学尤其如此。中国古代著作中包含有大量的地理记述,因此可以说地理学在中国是一门十分古老的科学。然而以近代科学方法研究地理环境的科学则刚刚起步,因此地理学又是一门年轻的科学。在内容上它们有着延续性,因此许多学者把近代地理学看作是对古代地理学的更新,是“旧径重开的一条新道”[14]。但在方法上,两者却截然不同。前者“只注重事实的铺张,而忽视原则的推演,只注重个别的叙述,而忽视综合的解释;换言之,只有经验的地理学,而没有理论的地理学”[15]。
其次,西方的环境派和景观派等不同学术流派的观点同时传入中国,需要中国学者对刚刚发展起来的近代地理学进行重新的认识和定位。地理学在中国应如何发展,中国的近代地理学迫切需要理论上的建设,也正是这种需求促进了地理学者的思考和理论研究的进步。
“理论的系统是现代科学的灵魂”[16]。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必须有明确的研究范围、完整的研究对象、完善的研究方法和独立的应用领域。为了解决这种困难,中国学者开始探讨地理学的对象、性质、任务、与其它学科的关系,以及地理学在科学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更有学者希望通过分析和对比东西方地理学理论的异同,找出中国地理学研究的差距。一些学者还将新的观测手段和方法引入地理学,试图通过改进研究手段来加强地理学的科学性,这些努力促进了地理学的进步,丰富了地理学的研究成果。
2 对地理学的定义
在中国近代地理学者中,留学归国人员占有很大的比重。由于他们留学国度不同、师从观点各异,从而进一步造成了中国近代地理学定义的多元性。
30年代中期李长傅曾总结了10多位国外学者对地理学的定义[17],从文中可以看出当时国外著名地理学者对地理学的定义均为中国学者所了解。例如洪堡(Alexander von Humboldt, 1769~1859) 、李特尔(Carl Ritter, 1779~1859)、拉采尔(Friedrich Ratzel, 1844~1904)、李希霍芬(Ferdinand von Richthofen, 1833~1905)、赫特纳(Alfred Hettner, 1859~1941)、白吕纳(Jean Brunhes, 1869~1930)、亨丁顿(Ellsworth Huntington, 1876~1947)等。这些来自德国、法国、美国等西方近代地理学的代表性的定义,多强调了地理学的区域研究和对地理要素因果关系的研究。这些观点对中国学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对于一门学科的定义,必须具有科学内涵、具有完整的有规律的体系,反映出这门学科的性质。地理学研究的地表并不是几何意义上的地球表面,而是综合着大气、海洋、地层、生物、人类社会的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因此地理学是属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还是两者之间的交叉科学的认识,是定义地理学的前提条件。研究内容决定了学科的性质,在整个近现代地理学的发展进程中,多数学者把地理学看作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的交叉科学,认为地理学是“以自然科学为立足之点,以社会科学为观察点”[18],“地理学走的是社会科学的道路,用的是自然科学的方法”[19]。虽然在研究内容的侧重点上不同学者的认识并不相同,但这种对地理学跨学科性质的认识,成为地理学家的共同语言点。在此基础之上,地理学者对一系列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
对地理学的定义,也是对学科研究范围的界定,是地理学区别于其它科学的基础。由于跨学科而造成研究内容上的复杂性,使学者们很难简单地概括出地理学的定义。综观中国近代学者对地理学的多种定义,主要有几种倾向:强调自然与人类之间关系的研究、强调空间区域分布规律的研究、强调自然规律的综合研究等。
一些学者用地理学的研究内容来定义地理学,如益崖认为地理学是“以地球为人类之住所,而研究其自然人文两方面诸般现象之科学”[20]。但这种定义很难突出地理学的独立性。因此,有些学者强调地理学“不是研究这无数现象的本身”,而是对“各地域诸现象综合的认识,……地理学以地域诸现象的综合体之认识为任务”[21]。
20~30年代,地理环境决定论对中国地理学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一时期的学者多强调人地关系的研究是地理学研究的主题。20年代初,姚存吾根据当时中国和西方学者对于地理学的较为普遍的认识,将地理学的定义归纳为[22]:(1) 地理学为叙述地球表面自然的人事的现象之科学;(2) 地理学为研究地球表面自然现象与人类生活关系之科学。在竺可桢、张雨峰等学者对地理学定义的阐述中,也反映出了对人地关系研究的重视[23]。
随着地理考察资料的增多和对人地关系认识的深入,区域地理研究成为近代中国地理学研究的主题。强调地理学的区域研究对象成为多数中国地理学者的共识。“地理学乃是以地域之观点,将纷然杂陈之地表景物加以分析,依据其形态性质,机能及配列,分别归纳成各种统一而综合之景观,就各景观之分布范围,考察其内部之相互关系,再与其他区域作比较之研究”[24];“地理学是对于地球表面自然及文化诸现象之分布,作系统的观察,且究明其相互关系与现象分布之因果”[25]。地理学“是最富地域性的一种科学”[26]。强调地理学的区域特性的论文比比皆是。
上述定义的几个方面的内容很难完全分离开,多数学者已经意识到了地理学研究的复杂性,所以更多的学者强调综合考虑地理学研究中的各种关系的研究,并将地理学的定义归纳为三个特点[27]:(1)地理学为“研求地面自然现象真象之学问”;(2)地理学为研究地面自然环境与人类生活关系之学问;(3)地理学为综合的科学。
中国近代地理学者对于地理学的定义,并没有形成一种共识。但可以看出早期学者多强调地理学研究中的自然和人文两个方面,同时强调了人地关系研究的重要性;后期学者多强调地理学的区域特性,强调地理学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值得肯定的是,当时多数学者已经认识到了地理学具有综合性和区域性这两个主要特点,并且在对地理学的定义中揭露出了地理学的整体本质。
尽管中国学者对地理学的定义千差万别,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但这种理论上的探讨不仅促进了地理学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理论研究对地理学的研究方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地理学综合性和区域性的重视,使近代区域地理学在中国有了长足进展,并成为中国近代地理学的主要内容之一[28];地理学定义中强调人地关系的研究,对中国近代地理学的研究方法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使许多学者致力于气象学、土壤地理学、人口地理分布和民族地理分布等的研究工作[29]。
3 学科的分化
3.1 对地理学的分类
对一门学科的分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如前所述,在近代地理学的发展进程中,一直没有形成统一的地理学定义。因此对地理学的分类,不同学者划分的角度不尽相同。有根据研究内容划分的、有根据研究方法划分的、有根据技术手段划分的,更多的则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作用。
[30] 随着地理学的发展和学科的进一步分化,地理学的分类方法也在不断地演变当中。因此对于这个体系的构成,至今也没有形成一个公认的结论。而且随着它的进步,地理学仍然在不断的分化之中,据统计到70年代地理学的门类已分化到50种以上,并且地理学也由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科学演变为自然、社会、技术三大科学交叉的横断科学[31]。
地理学一旦开始分化,人们就不得不对这一学科的构成及演变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性的研究了。但在分类研究的早期,由于对地理学的认识不够深入,手段又不够先进,人们更多注意到的是对它的研究内容,即地理要素的划分。因为这些地理要素既是具体的、又是杂乱的,因此在研究的过程中就必须对它们进行整理、排序。对地理要素的划分是学科分类的前提和基础,这一点从1905年出版的《地文学表解》中就可以看出。这本小册子以列表的形式将地理学分为自然地理学(地文学)和人文地理学,并详细论述了自然地理学的研究内容:地球星学、陆界、水界、气界、生物界。在各个部分中,还介绍了相应的研究学科。这是较早以地理要素为基础的分类。
20年代末,张雨峰根据地理要素对人类影响的大小将其分为天然环境、人文环境、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5个部分。但这种划分过分强调人的中心地位,所以有些因素超出了地理学的研究范围。
为了避免上述大而杂的地理要素分类方法,30~40年代地理学者多将地理要素分为自然与人文两个部分。但在具体要素的分类中,则因研究者兴趣的不同而差异较大。40年代周立三将地理要素分为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并根据地理要素的运动规律将自然要素分为较静的地质构造、地形、水面和较动的气候、动植物等,人文要素也分为较静的房屋、耕地、道路、防御工事和较动的人、农作物、家畜、工具等[32]。
现代科学随着学科体系的不断发展成熟,已经出现了许多相对独立的、多层次的科学体系,如技术科学体系、基础科学体系和工程技术体系。对应于现代科学体系,地理学也有了自己的实验地理学、理论地理学和应用地理学三大基础体系。但中国近代地理学的发展进程中,学科分化还不完备,技术手段也不全面,所以近代学者对地理学的划分基本上没有超出按地理要素,即地理学的研究内容划分地理学的范围。基于当时的认识水平,地理学者将各个分支学科进行了总结、归纳,在根据研究方法的划分上,多数学者都将地理学分为以区域综合研究为主的特殊地理学(或称地理学特论、地理学各论)和以地理要素为对象的通论地理(或普通地理)两部分[33]。
因为中国近代地理学的学科发展还不健全,许多分支学科的研究刚刚起步,而且经常是一位学者兼作多方面的研究工作,所以对通论地理学的进一步划分则因不同的学者理解并不相同[34]。但大多按照研究内容分为人文和自然两个方面。当时也有学者受欧美地理学思想的影响,在地理学的分类过程中为了强调人生地理(又称人地学)的重要性,将地理学分为自然、人文、人生三个部分[35]。指出人生地理与人文地理不同,突出强调了地理研究中人地关系研究的重要性。并认为人生地理是人文地理研究的基础,是连接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的桥梁,是地理学研究的新趋势。这一分类思想虽不代表当时地理学分类的主流,但它反映出当时部分学者强调人地关系研究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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