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师地理科学专业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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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师地理科学专业课程设置

湖南省高师地理科学专业课程设置    
  现状及其评析
一、湖南省高师地理科学专业课程设置现状
湖南省内现设有本科地理科学专业的高校一共有四所(不包括邵阳学院),除湖南师范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外,另两所湘潭师范学院、常德师范学院都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大潮,合并(更名)为湖南科技大学、湖南文理学院,向由单一的师范院校转型为综合性大学迈出了第一步,但四所学校的地理科学专业定位仍为师范类地理科学专业,培养目标仍以基础教育师资为主。
湖南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要求总学分为166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3学分,专业必修课40学分,教师教育必修课16学分,专业限选课28学分,弹性素养选修课12学分,任意选修课16学分,主要课程设有地质学基础、气象气候学、中国地理、世界地理、人文地理地理教学论、综合自然地理、经济地理导论、地貌学、地图学、地球概论、地理信息系统等。
湖南科技大学总学分为150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54学分,专业基础课43学分,专业课23学分,专业选修课21学分,公共选修课9学分。主要课程设有地球概论、测量地图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经济地理学、中国地理、世界地理、地理信息系统、环境保护、教育心理学、地理教学论、计算机辅助教学等。
衡阳师范学院暂未实行学分制,总学时数2675学时,公共必修课程1139学时,占总学时42.6%,专业必修课1148学时,占42.9%,公共选修课70学时,占2.6%,专业选修课318学时,占11.9%。主要课程有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经济地理学、中国地理、世界地理、测量与地图、地理信息系统、地理教学论、乡土地理学等。
湖南文理学院要求总学分至少为170学分,公共必修课50学分,公共选修课≥8学分,专业必修课55学分,专业限选课29学分专业任选课≥6学分。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自然地理学、地球概论、测量地图学、人文地理学、经济地理学、中国地理、世界地理、环境保护概论、地理信息系统、地理教学论、计算机辅助教学、计量地理学、城市地理学、旅游地理学、土地经济学、城乡规划、灾害学等。另开设有特色课程洞庭湖区专题研究等。
对于四所学校的课程设置,仍按课程类别进行分类统计。由于四所学校并不是都实行学分制,所以只能用课程学时数来进行比较。统计结果见表2。
表2   湖南省高师本科地理科学专业课程设置分类统计表         单位:%
课程类别 湖南师大 湖南科大 衡阳师院 文理学院
基础课程类
自然地理类 20.0
19.6 24.1
    13.4 22.0
13.8 30.7
17.2
人文地理类      8.6     10.6 10.9 10.4
区域地理类 14.9     12.1 14.9 13.7
地理技术方法类 10.1 14.8      7.2      4.8
应用类 14.5 13.4 18.2 16.3
地理教育类 12.3 11.6 13.0      6.9
资料来源:①湖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2003年12月修订)
          ②湖南科技大学地理科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2003级)
          ③衡阳师范学院地理科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2003级)
          ④湖南文理学院地理科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2003级)
由表2 可知,四所学校都相当重视基础类课程,除开设了地球概论、地图学等专业基础课程以外,还开设了相当数量的有关地理科学专业所需的数学、计算机等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课程。自然地理类课程也都占有一定比例,尤其是湖南师范大学,自然地理类课程课时数明显多于人文地理类课程课时数,该校开设了地质学、气象学、地貌学、水文学等自然地理类课程共计504学时,而人文地理类课程仅有221学时。地理教育类课程比例除湖南文理学院不足10%以外,其余三所均达10%以上,普遍开设了地理教学论、计算机辅助地理教学等课程,由此也可看出四所学校的专业定位仍为师范类专业,培养目标仍以基础地理教育师资为主。各校均开设有一定数量的应用类课程,这也表现出湖南高师地理科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向应用型靠拢的趋势。再来看四所学校的地理技术方法类课程,除湖南科技大学(为14.8%)开设了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概论、计量地理、GIS软件与专题设计、计算机地图学等课程外,其余三所学校所占比例均不很高,尤其是湖南文理学院,仅占4.8%,只开设了地理信息系统和计量地理学共104学时,衡阳师范学院也只开设了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概论和地理学研究方法共三门技术方法类课程。
二、 湖南省高师地理科学专业课程设置现状评析
(一)、课程体系的优点
改革开放以来,高等地理教育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的课程设置和专业都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湖南省各院校的地理科学专业课程体系在经过了一系列或大或小的改革和调整后,也有了一定的发展。
1.课程结构反映了课程设置的一般规律,具有明显的层次性
各院校的课程从总体上划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个层次,专业选修课程又由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构成,从内容与专业的相关程度上又细分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等。不同类型的课程构成课程设置中的不同层次,反映了课程设置的一般规律。
2.课程设置中新技术新方法课程有所增加,反映了地理科学的发展
四院校都开设了地理信息系统、计量地理学等地理技术方法课程,其中湖南科技大学该类课程比重为14.8%,2004年与1995年相比,该校增设了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概论、计量地理、计算机辅助教学、计算机制图等课程。其他学校此类课程也有一定的增加,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理科学技术手段的发展。
3.课程设置逐步向综合性、应用性靠拢
对比不同年份的专业课程设置可以发现,课程设置表现出由师范性逐步向综合性、应用性靠拢的趋势。课程设置中增多了如区域分析与规划、灾害地理学、城市规划等与国民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课程,朝着与现实社会经济发展联系日趋密切的方向发展,从而使学生逐渐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体系存在的不足之处
总的来说,湖南高师地理科学专业的课程设置是顺应世界地理科学教育改革和发展趋势的。然而,对比国内外其他高校的课程设置,仔细分析却见课程体系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培养目标过于单一
据车裕斌先生的研究[26],我国在开设地理科学类专业的各类高校中,师范院校占绝大部分(71.2%),其次为综合性大学(19.5%)。开设地理科学类专业的各类院校数量比为:师范∶理工∶农林∶财经=1∶0.27∶0.10∶0.02∶0.01,这一数字充分说明了开设高等地理教育的高校类型的显著的单一性。湖南四所院校的专业培养目标,除湖南文理学院表述为“培养能在中等学校从事地理及环境教学、地理教育研究工作,也能在城镇规划、区域开发、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管理等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门人才” 外,其余均表述为“培养能够在中等(高等)学校进行地理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地理教育工作者” 。一方面是中学地理教师相对过剩,另一方面则是大多数地区由于缺乏地理应用人才而普遍存在着资源浪费、开发利用不当、环境污染严重、缺乏合理规划等现象,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过于单一的培养目标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课程体系主线不明
现代地理科学是关于人地关系的科学,所研究的对象是整体的“地理综合体”,是“地球表层综合系统”。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人地关系的主线应当贯穿始终。而湖南四所院校的课程设置,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在课程上的分隔仍相当严重,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被截然分开,呈隔离状态。讲授自然地理时,很少延伸到人文地理、经济地理领域,而讲授人文地理时,也不叙及与自然地理之间密切的因果联系,仅停留在自然地理内部各要素之间或人文地理内部之间的综合,且在课程安排时序上仍然遵照先自然地理后人文经济地理的老传统,人地关系主线不明。这种人地关系主线不明的状况,不仅脱离了中学地理教学的实际,同时也相对落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
3.现行课程设置缺乏一定的系统性
课程设置对人才的成长在整体上起着控制作用,如果课程设置过于专业化,专业越分越细,知识结构越来越窄,走进“专业化”甚至“专门化”的死胡同,这样培养出的学生将不适应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和多向择业的需要。但如果课程设置发“散”,专业基础课的作用被削弱,随意性较大,想什么就开什么,零散而不系统,这样培养出的学生地理理论水平不高,知识系统不完善,地理综合素质较差。上文分析表明,省内院校的地理科学专业均增设了一些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如规划、管理、经济学等方面的课程,但对这些课程与专业课程的衔接性、适合性缺乏详尽的考虑,虽然打破了原有课程设置系统,但新课程的设置并非取决于学生学习系统知识的需要,结构不成体系,难以使学生系统地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因此,如何使课程设置系统化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4.人文地理课程相对薄弱
课程设置中,自然地理固然重要,但人文地理亦不可忽视,过分强调自然地理或过分强调人文地理,均有失妥当,二者应当平衡发展,不可偏废。国外许多高校地理学专业在课程设置上,既不偏向自然地理,也不偏向人文地理,值得我们借鉴。从表3可以看出,四院校课程设置中,与自然地理类课程相比,人文地理课程仍相对薄弱。如湖南师范大学,是四所院校中人文地理类课程比例最低的,该校自然地理类课程学分数占课程总学分数比例达19.6%,而人文地理类课程仅占8.6%,开设了如地质学基础、气象与气候学、地貌学、水文学、土壤地理、植物地理等自然地理及相关课程共504学时,而所开设的人文地理类课程仅有人文地理学(51学时)、经济地理学导论(51学时)、经济地理(提高)(34学时)和旅游地理学(51学时)、历史地理学(34学时)5门共计221学时。上文所提到的几所国内综合性大学和师范大学的课程设置中,除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两类课程比例比较接近外,其余也均存在类似现象。
5.地理技术方法课程重视不够
地理科学在迅猛发展的过程中,研究手段和方法不断更新,定位观测、空间遥感、系统分析、地理信息系统等新技术日臻完善,地理技术方法课程在地理科学专业课程体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显而易见。但湖南四所院校的课程设置对此却重视不够,除湖南科技大学开设了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概论、计量地理学、GIS软件与专题设计、计算机地图学等课程256学时外,其余三校技术方法类课程所占比例都很低,湖南文理学院仅开设地理信息系统和计量地理学共104学时,仅占课程总学时的4.8%,衡阳师范学院也仅开设了遥感概论、地理信息系统和地理学研究方法三门课程共140学时,占课程总学时数7.2%。这种状况显然与地理科学的发展不相适应。
6.实践教学得不到保证
地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实践教学是地理专业学习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这是众多地理学者已达成的共识。目前,省内院校也已经意识到地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实践性教学环节有了一定的增加。但由于实习经费的严重不足,实践教学仍然得不到保证。如自然地理野外实习,由于大部分经费是由学生自筹,以致于地点少、时间短、课程多、任务重,难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而对于最能锻炼和培养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区域地理综合实习,仅湖南文理学院和衡阳师范学院在课程教学计划中设有2周的计划,湖南科技大学则由于经费的短缺被迫取消。一些随课程开设的分散实践课程也因为实习实验设备不完备而形同虚设,严重限制了学科的建设和学生技能的提高。
7.应用类课程和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相关学科知识课程较少
应用类课程和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相关学科知识课程是拓宽学生知识面,实现“宽口径”的基础。没有这类课程,高等教育就会成为单一的专业教育,而且专业教育也会停留在低层次上,同时还会造成高等教育与社会的疏离,造成与新的市场人才机制的隔膜。目前,国内外大学课程设置中,这些课程都占有一定的比例。从表1、表2可知如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专业课程设置中应用类课程都占有相当份额。而省内四院校课程设置中应用类课程较少,比例相对较低,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课程开设过于零散,杂乱无章,不成系列,每门课程都是点到为止,缺乏一定的深度与广度,极不利于学生系统地掌握某一方向的基本知识。
8.专业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比例参差不齐
四院校在选修课程与必修课程的设置上参差不齐(具体情况见表3)。湖南师范大学选修课程课时数大于必修课程课时数,所开设的任选课程达23门之多,限定选修课程也有14门;湖南文理学院选修课程课时数也大致接近必修课程课时数,分别为923学时和1035学时,比例为47.1%和52.9%,这样就给学生提供了较为广阔的学习空间与选择余地,学生可以依据不同的兴趣和爱好、不同的发展方向作出选择。而湖南科技大学与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设置中必修课程课时数明显多于选修课程课时数,湖南科技大学的专业必修课程课时数是选修课程课时数的近2倍,而衡阳师范学院竟达到2.5倍,所开设的任意选修课程仅有8门,学生几乎没有可选择的余地,这样很不利于学生结合自身长处与需要选择自己的发展方向,也很难调动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与能动性。

湖南省高师地理科学专业课程设置


表3    湖南省高师本科地理科学专业必修、选修课程设置统计表
学  校 专业必修课程 所开设专业选修课程
 课时数      比例(%) 课时数 比例(%)
湖南师范大学           761         34.0    1480 66.0
湖南科技大学          1056         65.3 560 34.7
衡阳师范学院          1148         71.6 455 28.4
湖南文理学院          1035         52.9 923 47.1
注:①资料来源与表2相同。
②表中所统计课时数仅限地理科学专业课程和与专业相近相关课程,不包括跨专业课程。
③必修课程未包括必修类集中实践教学环节,选修课包括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④选修课程为所开设可供选择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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