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论纲

时间:2024-09-19 14:34:15 法律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论纲

在国际私法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经过几个世纪的沿革,不仅十分完善,而且已经成为解决适用的一项重要原则。在进进新世纪的前夕,重新审阅这一原则,不仅会加深我们对其本身的意义和价值的熟悉,而且会增进我们对国际私法的整个体系和基本精神的理解。

  一、根源论

  国际私法领域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所谓“私法自治”原则在法律选择题目上的体现。因此,熟悉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源,首先就是要了解私法自治的由来。

  一般以为,私法自治滥觞于“商品生产者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即罗马法”。①由于简单商品高度,民事关系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罗马私法十分发达,后代所谓“罗马法”便是罗马私法的同义语。不过,最初是没有公法和私法的区别的。后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国家对私人事务的干预越来越多,终于需要在国家权力和私人活动之间确立一条明确的界限。适应这种需要,帝政前期的五***学家之一乌尔披亚努斯(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论纲】相关文章:

寻求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合理期待目的之间的平衡03-22

法律选择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的运用03-22

美学边界论纲11-21

论WTO原则与税法原则的契合03-20

电视经济述评创作论纲03-27

论民事调解原则03-24

论权利失效原则03-28

荀子历史哲学思想论纲03-06

论狭义无权代理中当事人的权利03-21

论财政公平原则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