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表见代理制度研析
摘要:表见代理制度是民法上一个重要的制度。而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对表见代理的本质有不同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并未确立表见代理制度。1999年10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第四十九条才规定了表见代理制度。本文通过对表见代理的特别构成要件和表现形式的,阐述了表见代理的适用,指出了我国表见代理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若干立法建议和设想,以期对完善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有所裨益。关键词: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制度研析】相关文章:
浅论商事表见代理制度的完善03-23
论表见代理03-07
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讨论03-16
关于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实习研析03-06
欧盟同一商标注册要件研析03-21
针刺肓俞穴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性疼痛的动态数理量化研析03-08
制度的伦理与伦理的制度03-18
制度的功能01-12
保险代位制度的立法不当及制度重构03-07
制度发生学探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