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论中国村民自治制度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重构
一、村民自治——转型的出发点。以为不论是村民自治还是地方自治的理念和制度都是从西方引进的“舶来品”。了20世纪初和80年代两次引进村民自治的特点和区别。提出村民自治是团体自治的一种形式,是国家和社会分离的必然结果。建设中国村民自治制度是20世纪中国***建设的重要财富,并使***化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政治的主题。二、我国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缺陷。一是“小马拉大车”。用组织法往规范村民自治制度的全部,结果只能是“小马拉大车”不堪重负。【论中国村民自治制度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重构】相关文章:
浅论村民自治的本体题目03-09
论生态伦理本体的反思与重构03-07
论现行夫妻财产制的缺陷与重构03-24
保险代位制度的立法不当及制度重构03-07
西部生态补偿制度缺失及重构12-17
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重构探析03-27
论中国的昆虫文化12-11
论重整制度12-04
公司自治视野下的独立董事制度03-19
中国楹联特征论略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