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混同的司法规制
[摘 要]:公司人格混同是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或其他公司人格完全混为一体,使公司成为股东或其他公司的另一个自我,形成股东即公司或公司即股东的情形。公司人格混同的表征为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职员混同等。公司人格混同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正当权益,违反了公司人格独立的基本要件,构成公司法中公司人格否认的最重要的原因。【公司人格混同的司法规制】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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