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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间的家事代理权
【内容提要】在日常生活中,凡事夫妻二人事必躬亲,既加大了生活本钱,又不便于处理生活事务,若夫妻间互有家事代理权,便可解此难。从世界各国的婚姻家庭法的发展来看,多数国家都顺应历史的发展,承认并建立了配偶间的家事代理权制度。我国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夫妻家事代理制度,这对婚姻生活极为不便。笔者以为,在新民法典制定时,应当鉴戒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作法,将夫妻间的家事代理制度载进其中,以适应夫妻日常家事处理的需要。【论夫妻间的家事代理权】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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