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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对设立居住权制度的几点理由
[摘 要]居住权是大陆法系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但东方国家由于固有的家族功能以及养老育幼的传统观念的存在,在西法东进的过程中抛弃了包括居住权在内的整个人役权制度。但是近年以来,由于某些现象的出现,使居住权的制度的设立有重新得到了重视。笔者以为,尽管居住权在当今社会上存在一定的价值,但是并没有设立的必要。笔者将从居住权设立的立法背景,逻辑形式以及适用空间三个方面阐述中国的物权立法中无须设立居住权制度的理由。【反对设立居住权制度的几点理由】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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