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假释制度

时间:2024-09-30 14:58:46 法律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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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假释制度

一、我国假释制度的现状及成因作为一种非监禁化措施和行刑社会化的重要手段,假释具有调动罪犯积极改造的内在气力的激扬功能,对罪犯施行正反馈的鼓舞功能和对于刑罚执行的调控功能,并为罪犯由完全剥夺自由的监禁生活逐渐适应完全恢复自由的正常社会生活架设过渡的桥梁。但是,从我国鉴于目前的情况来看,假释适用率畸低,与法律预期之间存在着较大间隔。占有关统计资料,全国监狱每年假释比例均匀为1%--2%,不仅大大低于其他国家,而且也低于国内***分规定的3%的指标。***预防犯罪研究所课题组调查得到的数据,吉林全省1993—1998年假释总数为2442人,占在押犯241794人的1%;辽宁省1996—1999年假释比例分别为0.67%、0.8% 、0.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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