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辨析
我国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始于1992年,先在庭而后调到民事庭。随着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企事业单位用工制度在不断深化,各种类型的劳动争议随之增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固然各地法院这类案件差异较大,但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主要包括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保险、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事故鉴定、改制或股权变动引发的劳动关系变动等案件。由于劳动争议案件所涉及的、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较多,并且对同一,不同时期的政策、法规不尽相同,所以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均有一定难度。笔者以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比较突出的题目则是对劳动关系的判定,它是几乎所有劳动争议案件首先面对的题目,也是案件终极处理的条件和基础。本文结合具体案例,拟从几个方面对其探讨。【劳动关系辨析】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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