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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兴起和早来的危机
[摘要]中国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化走过了漫长的发展过程。近代以后,在外力的压迫下,法律制度被动地进行了改革;特别是在废除科举制之后,由于对西方的法律教育观念的吸收,从而对现代法律的职业化进程起到了促进作用。法律职业化的兴起却伴随着危机的早来,比如,在模式选择、数量规模、自治与开放等问题上如何抉择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大问题。[关键词]法律职业化;司法制度;法律教育 在近代法律职业的演进发展过程中,中国与日本这两个国家之间曾经发生过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近代之前,日本曾经在法律上受到中国的深刻影响,律令体系借鉴了许多来自中国的内容。在他们的比较法学经典著作《比较法总论》里,茨威格特和克茨教授描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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