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因治理之债

时间:2020-10-21 09:10:49 法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论无因治理之债

论文摘要
在通常情况下,治理他人事物必须要有正当的根据,或者受人委托或有法定义务,否则就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然而无因治理则是一种例外情形。无因治理作为债的一种发生根据,是指没有法定义务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治理或者服务的事实。治理他人事物是无因治理成立的条件条件;治理人主观上须有为他人利益而治理的意思,即具有为他人谋利益的主观动机,这是无因治理成立的主观要件;无法律上的'义务为他人治理事物,它是无因治理成立的首要条件。
无因治理成立后,在治理人和本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无因治理之债。无因治理是无因治理之债的发生根据,无因治理之债是无因治理的法律后果。治理人有治理人的义务,本人有本人的义务。若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其义务,对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向对方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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