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时间:2024-08-28 13:28:06 法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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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论文摘要
驰名商标是指在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亨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明显标记,也是一种巨大的无形财产,具有识别和财产的双重价值。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已逐渐表现为商标的竞争,市场向高信誉商标聚集,驰名商标瓜分市场成为一种现象,代表经济利益的驰名商标保护也成为国际经贸,合作中尖锐冲突的重要原因。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已不仅仅涉及到商标所有人的利益,更成为各国用以争取和维护本国竞争者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上风,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
顺应潮流,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于2003年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同时废止了1996年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治理暂行规定》,使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得到了进一点的完善。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在驰名商标特殊保护保护制度方面仍有欠缺、亟需完善之处。现从驰名商标的经济意义、特殊保护的基础等方面其保护价值,并对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完善提供几点个人的观点和建议:
(一)增强公民的商标意识
(二)拓宽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范围
(三)实行被动认定与主动认定相结合的认定驰名商标模式
(四)将驰名商标的保护延伸到世界,严禁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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