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
[论文关键词]发明专利 申请文件 修改 说明书 权利要求书 审查[论文摘要]《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主体、时间、方式和修改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法律后果。《审查指南》对发明专利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答应修改的范围、具体途径和修改方式规定得较为具体,具有可操纵性,但是它属于部分规章,法律效力较低,而且它主要规范专利审查员审查专利的程序。《专利法》及实在施细则可以吸收审查指南有关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修改的规定,使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制度进一步成熟、稳定。
一 有关专利申请文件修改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其弊端
专利申请文件修改是指专利申请人向国家专利行政治理机关提出专利申请以后、专利批准以前对专利文件中的有关技术方案、权利要求及其他题目予以修改的专利申请行为。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修改的.主要原因有:使专利申请技术方案更具专利三性;重新确定技术范围;澄清拟解决的技术疑难题目;纠正表述错误等等。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分为: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和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修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的文件涉及修改法律题目较多且比较疑难。
《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了专利申请文件修改的时间、主体、程序及其法律后果。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指南》第一部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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