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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秩序的乘客享有优先乘坐权
绍兴市某出租汽车公司的驾驶员郝某,因其在“7艺”节开幕之前拒载乘客,日前受到了绍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罚款1000元、暂扣道路运输证3天的严厉处罚。
老郝以自己当时正在与前面1个乘客协商,且未明确拒绝第2个乘客,认为自己的行为未构成拒载,并因此向有关部门进行了申诉。绍兴市运管处分析案情后认为: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火车站广场候客的出租车汽车必须排队候客,依次乘运。在本案中,郝某的出租车排队到候客通道前面时,理应遵守规定,迅速让乘客上车后离开,以保证候客通道的顺畅。虽然郝某当时与去柯桥的乘客接触在先,但当其双方无法立即就运价达成1致且已经有另外的乘客愿意按规定乘车的情况下,必须让后1乘客优先乘坐,以保证候客处的乘运秩序,否则,将造成出口处车辆堵塞,秩序混乱。
据此,绍兴市道路运输处对本案作出了本文开头提到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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