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人类与环境的和谐

时间:2022-11-22 11:30:10 工程力学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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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人类与环境的和谐

  [关键词]对立 可持续 和谐

  [论文摘要]人类既是环境的产物,又是环境的塑造者,人类与环境是辩证统一的。人类在改造环境的过程中,应该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人类与他们周围的地理环境每时每刻都发生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人类的所有活动需要不断地从周围环境中摄取物质和能量,以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同时,又要将废弃物排放于地理环境之中;另一方面,环境又根据自身的在不停地形成和转化着一定的物质和能量,但它的变化和发展,并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不因人类的主观愿望而改变自身的客观属性,也不因人类的有目的的活动而改变自己的内在规律性,人类与环境之间,存在着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
  
  一、人类与环境的对立统一
  (一)人类社会与环境的对立,是指人类的主观需求和有目的的活动,同环境的客观属性和发展规律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人类只有全面正确地认识环境,遵循环境的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来从事自身的生产和活动,才能保护好环境,促进生态平衡,否则环境问题就会随之产生。
  (二)人类社会与环境的统一,是指人类社会以环境作为载体,在一定的环境空间存在,人类的一切活动总是同其周围的环境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转化。人类既是环境的主体,环境的塑造者;同时人类也是环境的产物。人类的活动不可能无限地向环境索取,也不可能总是随心所欲地向环境排放废弃物。当人类的行为遭到环境的报复而影响到人类本身的生存和发展时,人类就不得不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环境的承受能力 。自从有了人类以来,人类社会就是在这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中发展起来的。
  在远古时代,当人类刚从动物分化出来,这种对立统一关系就已处于初级的状态。早期的人类已懂得了猎取食物、取火、制衣、穴居,在各种环境中进行着生存竞争。然而,因人类活动能力有限,只能以自身的生活活动和自己的生理代谢过程与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这时,人类同环境之间的矛盾尚不突出,人们的努力目标仅是去适应环境、利用环境,而很少有意识地去改变环境。
  伴随着人类改造能力的增强,使用的工具也日益进步,人类开始懂得了改变生存的环境,学会了农耕、养殖、穿衣、住房,特别是进入了原始农业文明时代,人们将大片的荒山、草地辟为田地,加之由于水利事业的发展,又为农业的丰收提供了保证。然而,在人类社会逐步发展的过程中,人类社会与环境的矛盾却显得日益突出 。这些矛盾的激化,曾使繁荣一时的楼兰文明变为一片沙荒,也使玛雅人经受不住干旱、洪水、风沙的侵袭,而不得不丢弃自己亲手创造的文明,离开了故乡,……这就是早期的环境问题。遗憾的是,这并没有引起人类的警觉,并未认识到这是环境的报复。当时,人类生产力尚不发达,对环境的破坏尚不明显,环境问题尚未达到危及人类生存的地步,故人类仍是我行我素。到了后时代,情况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类社会的生产力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人类的数量空前增长、人类社会活动的范围日益扩大,“人定胜天”的思想占据了人们的头脑,人类在对环境进行改造的同时,对环境的破坏也日益加剧。与此同时,环境的结构组成、物质循环的方式和强度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环境问题随之明朗起来,工业使大量埋藏在地下的矿产资源被开采出来,投入环境之中,并随着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又把废气、废水、废渣排放出来,其中许多废弃物难以处理、同化,使之对人体及生物造成难以忍受的危害。随着这些有害废弃物的不断累加,造成了环境质量的逐步恶化,使生态平衡遭到了破坏。现代工业还带来了人口问题、城市化问题,农业现代化也派生出来许多方面的环境问题。可见,人类在发挥其积极作用,创造高度物质文明之时,也同样给环境带来消极的副作用,从1934年美国的“黑风暴”到我国大跃进年代内蒙古的“人造荒漠”;从60年代的伦敦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事件、比利时马斯河谷事件,以至当今世界性的人口的剧增、森林锐减、臭氧层出现空洞等等一系列的环境问题,无一不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这些都是人类与环境对立关系的具体体现。

  二、创造人类与环境和谐的举措
  人类与环境的对立统一关系,始终贯穿在人类社会过程之中,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对环境资源需求的增长,这个关系也在不断地向前发展着,要解决人类同环境对立的矛盾,一方面有赖于生产力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另一方面要大力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实现人与环境的高度的协调。
  (一)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即人类当前的行为或目标要与整体的长远利益和命运相一致,人类的各种生产活动和生活活动必须有利于生存环境,并获得最大的效益。
  (二)人类的活动要能够源源不断地从环境中获得物质和能量,获得良好的生存环境和长久利益,必须把利用环境与养护环境结合起来。人与、人与人之间能够建立起一种相互补偿的良性关系,达到协调系统各要素的有机结合,互成一体。人类必须强调、社会和环境的协调统一发展,其核心思想是经济发展应当建立在社会公正和资源环境可充分利用的前提下。
  (三)通过实施环境经济政策和环保法规,使私人成本接近或等于社会成本,让生产者直接面对社会成本,从而通过经济手段,借助于市场机制的作用,使生产者的消费者破坏环境的行为得到纠正;通过法规强制措施,促使生产者和消费者保护环境。
  (四)在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大工程中,人类的组织结构、知识结构必须健全,全民参与意识必须加强,主体的决策必须正确;人与环境的协调必须是全方位的协调,必须使人类一直处于地球的最大环境容量或承载量之内,必须一直处于最佳的生存环境状态之中,达到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构成威胁,从而使我国的发展可以持续下去。
  总之,人类与环境的对立统一关系无处不有,无时不在,要消除对立,强化统一,就必须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在经济建设中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高度协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类的持续发展与环境的和谐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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