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黄河水事违法案件之我见
【论文关键词】黄河 水事案件 对策
【论文摘要】笔者根据多年在黄河基层工作的经验,水事违法案件的防范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水法规的自觉性;二是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震慑违法犯罪滋生的苗头;三是培育和营造良好的执法和氛围;四是加大对水工程和河道范围的管理力度,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现结合东营黄河河务局的实际情况,就如何防范黄河水事违法案件谈几点自己的见解。
1水事违法案件释义
水事案件包括水事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案件。“水事违法案件”是指水主管部门依照水法规对违反水法规行为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制裁的事件和违反水法规行为情节严重,由公安或司法机关查处的案件。其特点是行为人与国家或人民之间的权益争端。“水事纠纷案件”指地区之间、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在分享、防治水害或其它水事活动中发生的权益争端。从某种意义说“水事纠纷案件”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避免性,它可以用调解的方法来解决。而“水事违法案件”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适用调解;它是以为准绳进行衡量的,因此可以依据“准绳”,通过告诫、制止、管理等措施进行防范。
2防洪工程现状
东营黄河河务局所辖工程全部处在南展区,其中临黄堤12.18公里,南展堤6.75公里,险工3处、坝岸91段,护砌长度4266米;涵闸5座。临黄堤背侧有避水村台10个,工程长度占临黄堤线的50%;沿堤居住着19个村庄1.5万人,平均每米堤防1.2人,加之这里是四县区交界处,环境复杂,发展落后,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水事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防洪工程设施屡遭破坏,致使黄河工程管理在山东局是出了名的老大难。
3防范对策
3.1深入做好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水法规宣传教育是水政监察的一项基本工作,也是防范减少水事违法案件的重要措施,水法规的宣传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水法规的自觉性,而且有助于监督、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良好群众基础。水法规的宣传方法多种多样,如、广播、咨询服务、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资料等。以上例举的宣传方法是我们在每年“水周”期间经常采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一般都需要投入较大的和财力,不能在较长时间或长时间内持续开展,且具体到每一个被宣传的对象来说,最直接最有效的宣传方法莫过于促膝交谈,这种宣传方法在其它部门也许存在一定困难,但在黄河部门却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其有效性是因为针对防范水事违法案件来说,沿黄乡村群众是主要的宣传对象,也就是说宣传对象相对集中且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东营局共有工程专管人员80余人,局里组织专管人员定期进行水法规知识学习,再通过专管人员向沿黄群众进行水法规宣传,由于专管人员具有一定的水法规知识,而且人数较多,他们工作、生活在沿黄工程的一个乡镇的26个自然村,常年奔波在沿黄第一线,熟悉情况,与人民群众交流的机会也较多,可以利用田间地头,茶余饭后的闲聊向群众们宣传水法规和发生在身边的及其它地区的典型水事案例等。目前,通过黄河部门多年来坚持不懈的水法规宣传,人民群众特别是沿黄广大群众的水法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要形成保护黄河工程,打击水事违法行为的良好群众基础,还需要河务部门在很长时间内作出切实有效、形式多样的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3.2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规范人的行为,它教育人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法律教育性的集中体现是它的不可违反性和强制惩戒性。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是依法制止和防范水事违法案件更有效而直接的措施。对已经发生的水事违法案件,应依照水法规快速查处,严肃处理,维护水法规的尊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将极大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它作为一种惩戒式的宣传教育在群众中产生的作用是法律条文宣传所不能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