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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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风险防控

  摘要:2014年3月1日,《新闻联播》头条播报里一句“跨境电子商务保持30%以上的增速,中国正在和美国一起成为全球跨境电子商务的中心”为跨境电商爆炸式的发展吹响了号角。作为跨境电商生态链中的重要一环,检验检疫的职责,除了日常产品安全检验之外,还有其他两个重要职能:第一个是防止人类传染病跨境传播,第二是防止病虫害的跨境传播,也就是检疫。因此,疫病疫情是检验检疫部门在跨境电商管理上防范的重点,如何严格检疫,加强邮寄入境的动植物产品风险控制,确保国家生态安全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风险防控

  关键词:入境动植物 防控 风险

  一、背景

  (1)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平台已经超过5000家,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超过20万家,跨境电商交易额达4万亿,同比增长30.6%,占进出口总额的14.8%,增速远超同期外贸增速。据统计,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3.75万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我国海外直邮市场交易额达到1290亿元,增速达60%,预计2015年将达到2478亿元。随着国内市场对海外商品需求的增长,跨境电商进口占比将不断提升,到2017年有望达到16.2%。

  (2)以江门口岸为例,跨境电商高速发展所带来的生态安全隐患

  由于跨境电商是以邮包、快件为主进行传递,入境邮件的高速增长导致入境疫病疫情问题愈发突出。其携带的动植物疫情风险呈几何级数增长。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去年初开展跨境电商入境快件的查验业务,业务量不断攀升,2015年前5个月,跨境电商快件1146.95万件,与2014年同比增长446.56倍。今年,截获了600多批禁止进境物,其中包括象牙制品、玳瑁标本、袋鼠爪子、薰衣草种子、咖啡豆、大米、带虫干花、多肉植物、带土新鲜人参、宠物食品、海参、奶酪及各种肉类制品等等。以上这些都是《进出境邮寄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及《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明文规定禁止以跨境电商形式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此外,检验检疫人员还从咖啡豆中检出检疫性害虫咖啡小蠹,从澳洲寄来的菜干和韩国寄来的新鲜人参中捉到活虫,从来自澳洲的快件中截获法国野燕麦杆草。试想,这些禁止进境物如果逃过了检验检疫人员的检查,堂而皇之地进入国门,不但严重影响我国对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而且外来生物的入侵、生存、定居、繁殖、扩散,其所产生的危害性,也许短期内不会呈现,而是延绵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后人们才能尝到其恶果,后果不堪设想。

  二、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检疫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制度不健全,监管有盲区

  检验检疫对邮寄物执法把关的主要法律依据可以归结为“四法三例”,以及《进出境邮寄物检疫管理办法》、《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多数历经十多年未修订,无法完全适应跨境电商迅猛发展的新形势,日常工作的可操作性不强,使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监管欠缺科学性,无法完全跟上跨境电商发展趋势。

  (2)执法尺度不一,存在灰色地带

  目前,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在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监管方面因缺乏现有法规和制度的支持,执法的标准不统一,让人抱有侥幸心理,采取瞒报品名、夹带甚至是实报品名碰运气等方式,企图将国家禁止邮寄或携带的动植物产品冲检入境。

  (3)动植物产品风险,公众认知度低

  人们在轻点鼠标进行跨境网购时,往往都是随着自己的意愿,比如从澳洲购买带有薰衣草种子的小熊,从新西兰购买鹿筋和鹿尾巴,从韩国购买新鲜的带土人参,从美国购买奇亚籽等等,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所购买的海淘品未经检疫而直接入境会给国家带来怎样的生态风险。

  三、加强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风险控制的建议

  (1)作为整个进出口贸易中一股至关重要的力量,检验检疫部门对于跨境电子商务能否正常、持续发展拥有决策权

  检验检疫部门应顺势而上,在保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前提下,遵循跨境电子商务规律,创新理念和方法,尽快修订跨境电商动植物产品的风险监管的政策法规,规范检验检疫机构对跨境电商的执法行为,为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增加法规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如:对跨境电商企业实行“备案+诚信+全申报”的管理模式,实行全备案管理,制定“电商主体责任制度、监督抽查制度、第三方检测结果采信制度、诚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召回制度”等多项保障制度。对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实行全申报及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名录》以及《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物品一览表》等。通过负面清单管理,将关口前移,管好准入动植物产品,降低检疫风险。

  (2)检验检疫机构要充分利用雄厚的技术力量,建立与国内外监管机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统一的安全风险预警平台

  定时收集国外有关动植物产品的法律法规以及疫情信息,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监管部门、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及公众发出相关预警,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国境。

  (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公众大力宣传检验检疫有关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的规定,提高公众对入境动植物产品的风险意识和生态安全意识

  让公众明白什么能买,什么不能买;提高公众对检验检疫的认知度,引导社会全员共同监管,共同守法。将跨境电商入境动植物产品没经检疫而进入国内的危害性及风险广而告之,加大查获的案例公开报道力度,使公众能直观生动地意识到动植物产品检疫工作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腾泰翼运营大数据中心.2015年中国跨境进口电商市场专题研究报告[DB/OL].http://wenku.baidu.com

  [2]梁瑜,王东胜,习清.入境快件检验检疫质量控制政策研究[J].中国经贸导刊,2012(19):71―72

  [3]罗世鹏,叶丽贞.如何防范跨境电商中违禁动植物产品“冲检”入境―兼谈“放管结合”的江门模式[J].南粤国检,2015(62)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释义[DB/OL].http://www.aqsiq.gov.cn/

  [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DB/OL].http://www.aqsi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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