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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权威性质的博弈分析
摘要:自科斯提出了权威以来,引起了学家的争议。但都没有对权威的性质做出界定。本文引入了马克思主义、学和领域的成果,对权威的基本属性作了全面的,并用一个博弈模型论证了权威的产生过程和基本特征。关键词:权威属性博弈分析
引言
主流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权威是由科斯(1937)提出的。科斯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以替代的资源配置方式,市场以价格方式配置资源,企业通过内部的权威关系来实现资源配置:权威以一种命令的方式运作企业资源,减少交易费用。但科斯及以后的经济学家们并没有对企业权威进行深入的研究,究竟什么是企业权威,企业权威范式的内涵、外延和基本约束条件是什么,企业权威的必然性、必要性以及作用机制等都没有充分的界定和论证。企业权威像一种先验性的假说,匆匆忙忙地被经济学家所接受和。实际上,马克思、恩格斯和西方社会学对企业权威的论证要充分得多。本文主要研究权威的性质,为发展实践唯物主义企业理论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综述,介绍企业理论对企业权威的研究状况;第二部分介绍马克思主义、西方社会学对权威的分析,对权威属性进行界定;第三部分用一个博弈模型证明权威的产生过程和基本属性。
一、重要文献综述
关于企业权威,马克思的相关论述是科斯以前的经典。在分析协作中的雇佣劳动时,马克思指出:“雇佣工人的协作只是资本同时使用他们的结果。他们的个别职能之间的联系和他们作为生产总体所形成的统一,存在于他们之外,存在于把他们集合和联结在一起的资本中。因此,对他们来说,他们的劳动的联系在观念上表现为资本家的计划,而他们的结合体的统一在实践中表现为资本家的权威,一种使他们的活动服从资本家的目的的他人的意志的力量。”马克思在这里说得很明确,资本家的权威在观念和实践上都是雇佣工人劳动协作的“他人的意志的力量”。在论及棉花的生产过程时,马克思指出,要把棉花制成棉纱,不仅需要经过若干道工序和若干个车间,还需要许多负有不同职能的劳动者,他们必须遵守统一的劳动时间,还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随时出现的各种。“不管这些问题是怎样解决的,是根据领导各该劳动部门的代表的决定来解决的呢,还是在可能的情况下用多数表决的办法来解决,个别人的意志总是表示服从”,即对权威的服从。恩格斯论述了企业权威的必然性。在论述未来的社会组织时,恩格斯指出,“在生产条件所必然要求的限度内允许权威存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无数人的协作也是绝对必要的:为了避免不幸事故,这种协作必须依照准确规定的时间来进行。在这里,运转的首要条件也是要有一个能处理一切所管辖问题的起支配作用的意志,不论体现这个意志的是一个代表,还是一个受托执行有关的大多数人的决议的委员会,都是一样。不论在哪一种场合,都要碰到一个显而易见的权威。”虽然与科斯论述企业权威的目的不尽相同,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论述是十分深刻的,马克思恩格斯更多的是从生产过程即从分工协作的角度来论述权威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科斯(1937)从交易费用不为零的前提出发,指出由于存在使用价格机制的成本,“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让某种权力(企业家)来支配资源,部分市场费用可以节省。”这样,就有两种制度可以来协调人们的经济活动:“在企业外部,价格运动指挥生产,它通过一系列在市场上的交易来协调。在企业内部,这些市场交易被取消,而且市场交易的复杂结构由厂商内部的协调人来替代,由他来指导生产,显然,这些是协调生产的不同方式。”在科斯看来,企业与市场的区别在于企业权威垂直地整合其生产,节约交易费用。仔细斟酌,科斯的企业权威观中,有三个层次的界定:一方面是权威(企业家)具有指挥资源的权威能力,另一方面与第一方面又有一点矛盾,预先假设无论是谁,他(协调人)都有如此行事的正当权威;第三是权威决定了经济组织的范围和边界,当权威所节约的交易费用大于内部的组织成本时,企业就有了边界。事实上,科斯对企业权威理论的贡献在于权威对市场机制的替代作用和权威与企业边界理论,他并没有对谁是企业权威做出具体论述。
科斯以后,企业权威论引起了争议,阿尔钦和德姆塞茨(AlchainandDemsetz,1972)否认企业存在权威,认为厂商没有发布条令的权力,没有比市场更优越的命令、强制和纪律约束等权力,因而与常见的市场契约没有任何差异。詹森和麦克林(JensenandMeckling,1976)赞同阿尔钦和德姆塞茨的观点,认为企业与雇员之间的关系是合约式的因而不同于。这种观点得到了威廉姆森的强烈批评,威廉姆森(1975,1985,1994)一直把按条令做出的决策(decisionbyfiat)看作是科层制企业组织对于市场交易的比较优势的主要来源。通过条令实现的双边适应是内部组织的特征,“厂商能够也的确行使了发布条令的权力,而市场却不能。”由于内部组织存在共同的信息、知识、目标等隐性契约,内部交易的双方能够设法理解彼此的差异,或将无法解决的纠纷提交给(上级)层级制组织来决策,应该说权威(条令)在理论和现实中都是存在的。道(1994)认为,权威是一个或多个下属的行动受一个共同上级的指令(可能是不完全的)控制的资源配置模式。
总的来说,科斯的企业权威观点被多数经济学家们所接受,权威成了企业内部产权结构下,企业家以一种条令的方式对企业资源进行生产、组织、交易的协作方式,能够减少交易费用。厂商的边界可以按照决策权威机构控制下的生产活动来界定(如CowlingandSugden,1993)。
二、权威范式的内涵
1、对企业权威的不同理解
对权威的含义,学家们的意见并不一致。哈特和莫尔所指的权威在资产而非对人;费茨罗和穆勒则谈到了与物质资本所有权实现有关的至高无上的管理监督权威;而道将权威看作决定生产多少的权力。诺思认为,权威是指决策团体所包含的由决策结构所界定的一种契约。张维迎将权威看作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权威是薪水工人与企业契约的结果。
这些观点,基本上都是科斯思想的延续,都只反映了从企业的权力演化,只是权威的部分属性。下文中,我们将借助于家、学家和管家的,对企业权威属性结合经济学的观点进行深入的界定。
2、权威的基本属性
(1)权威的服从性
服从性是权威的最基本的属性,这一点已经为学者们所共识,离开了服从就谈不上权威。恩格斯在《论权威》中指出:“这里所说的权威,是指把别人的意志强加给我们;另一方面,权威又是以服从为前提的。”在这里“把别人的意志强加给我们”,是迫使一方服从另一方的意志,只有当意志被服从的时候———不管这种服从是被迫的还是自愿的———权威关系才得以形成与实现。从企业的权力束来看,权威的权力属性最终来自于产权,产权的委托使权威具有协调生产、配置资源和监督的权力。由于存在资源的专用性,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由于专用性和契约关系而被支配,处于服从地位。
(2)权威的权力基础
大多数的学者认为,权威与权力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权力是权威的基础。权力关系下的服从是一种强制性的服从,拥有权力的一方强迫权力接受的一方接受,无论接受方的意愿如何,不管同意不同意,认同不认同,反正一方发布命令,一方接受命令,权力就得到了行使。科斯指出:工人从Y部门换到X部门工作不是因为其相对价格的变化,而是因为他被命令这样做。权威则不一样。权威是建立在服从的一方认同的基础上的,是服从方的自愿服从,也就是说权威排斥强制性服从。这样,就把权威与权力区分了开来。法约尔在《管理与一般管理》一书中将权力划分为职务权力与个人权力(非职务权力)。法约尔认为,在一个领导者身上,应把属于职能规定的权力和由于自己的智慧、博学、经验、精神道德、指挥才能等决定的个人权力区分开来。作为一个出色的领导者,个人权力是规定权力的必要补充。由于存在强制性服从和自愿性服从两种类型,服从的效果就不同,权威是一种无抵抗或克服了抵抗的服从,而权力是一种包含着抵抗的服从。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科斯的企业权威观点是不严密的,权力与权威是模糊不清的。把企业家理解为权威,按照经济学对企业家的特殊界定,又超出了基本的权力范畴,包含了企业家的才能等个人权威因素;把“协调”、“命令”和“条令”理解为权威,又只有其权力属性,没有企业家能力因素又无法真正解释为什么能够节省交易费用及组织效率等。抵抗的服从中所包含的监督成本、偷懒、搭便车等费用可能要超过使用价格机制的成本。而且,被强制的服从方有了适合的条件的话,就会出现反弹,阻力积累起来后一旦爆发,就会有巨大的破坏作用,企业就会陷入权力的斗争中。
为什么权力变成权威以后,服从的效果就变好了呢?哈拉尔指出:“领导在被视为合法的时候最有效,这时被领导者们承认一位领导者的权力,因为他们相信这种权力是足够公正和恰当的,或者是心甘情愿地遵守时所必需的,而不是勉强地服从或反对这位领导者。”
(3)权威的合法性
权威的自愿性服从,还因为权威的合法性。马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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