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泛珠三角人口流动与城市化发展

时间:2023-03-21 08:25:51 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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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泛珠三角人口流动与城市化发展

内容摘要:作为中国最大的人口区域和人口流动最活跃的地区,泛珠三角地区的人口流动对区域城市化带来了积极影响,而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社会保险、人才流动限制、再社会化教育、劳动力效率以及城乡协调发展等问题,本文对这些问题作出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人口流动 城市化 泛珠三角
  
  泛珠三角地区人口流动及城市化的现状
  
  人口与劳动力的流动,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一大社会现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人口与劳动力的流动也随之变得频繁,并构成了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泛珠三角的流动人口包括沿珠江流域的广东、湖南、广西、四川、云南、福建、贵州、海南、江西九个省份加上香港和澳门地区的流动人口,其覆盖区域人口超过4.53个亿,占全国人口的35%;面积200.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面积的五分之一以上;2000年生产总值38846.3亿元,占全国的33.3%。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00年全国迁移流动人口已达12107万,其中省际迁移流动人口4242万(限于资料,暂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占全国迁移流动人口的35%。在全国省际流动人口中,流入广东1506万人,占全国该类人口的34%。形象地说,每三个在国内跨省流动的人当中就有一个是奔广东而去的。而流入广东的人口中,90%以上是聚集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城镇区域,如此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使泛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因此,对整个泛珠三角区域流动人口和劳动力市场的分析和研究将会使我们更好地把握人口流动的发展规模,积极探索出符合人口发展规律、与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化新路。
  城市化是人类文明化的必然要求和必然过程,也是现代化的必然过程。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发展,一定会促进城市化。因为按照经济规律和人类发展规律,人需要交流,商品同样需要流通。交流和流通必须要聚集,但是聚集需要一个载体,开始是乡村,后来发展到城镇,然后再发展到大城市。城市作为载体,又有着反作用,各种要素的聚集能产生规模效益,使人们在交流过程中交流成本更低。规模效益、集聚效益反过来又促进我们的经济发展。
  尽管中国的城市化起点很低,甚至还走过一段弯路,但根据2004年联合国的不完全统计,中国的城市人口比例在过去的25年中几乎翻了一倍,超过40%。而19世纪的美国花了差不多50年,也就是两倍于此的时间,才实现了同样的发展。毫不夸张地说,中国的城市化速度是全球最快的。而当今,广东人口城市化水平达56%,珠江三角洲地区人口城市化水平超过70%。
  
  人口流动对泛珠三角城市化的影响和对策
  
  人口流动给城市化的影响
  必须承认,我国城市化进程超出我们自己的预计。流动人口涌入城镇对经济的发展还是起到了促进作用,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三农”问题。然而时至今日,我们的城市仍然缺乏接纳大批进城农民的充分准备,而农民进城的准备显然也不充分。因此,一些问题的出现也就不可避免。这些问题分别表现为:第一,客观存在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使流动人口无法取得与城里人同样的劳动力资格和地位;第二,流动人口在城市所遭受的各种歧视性待遇使劳动力的融和出现不稳定的隐患;第三,缺乏在城市生活的稳定收入以及必要的观念习俗,流动人口常常被边缘化,无法真正的融入城市生活圈;第四,不具备城市户籍,使得流动人口无法平等地享受子女上学、医疗养老等社会福利,游离于城市社区管理体系之外。
  所以,当我们大力提倡推进城市化,加速流动人口转移的同时,必须对城市化的质量予以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真正让从土地上转出来的新移民能够在城镇和其他市民一样,共享城市化带来的成果。
  
  人口流动问题的解决对策
  笔者认为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从整个区域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必须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制度完善 20多年来,“泛珠三角区域”劳动力人口和人才大规模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移动汇聚,虽然持续不断,但并不畅通,未能达到最大效益。由于农村人口城市化的过程没有足够有利的基本风险保障,使得人口城市化因缺乏质量而流于形式,农村人口陷于留不下城市回不去农村的困境。人口城乡流动与城市的社会福利密切相关,城市经济的发展也反作用于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合理的户籍制度,与限制农村流动人口就业领域等手段结合在一起,形成城乡壁垒,排斥着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歧视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村流动人口,不断强化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会造成人与人之间,尤其是城乡居民之间心理不平等的压力,从而会进一步窒息人口城乡流动的动力,损害城乡的经济发展,进而损害城市居民的福利水平。
  “人才东南飞”,人才流入包括广东在内的沿海地区是事实,但阻力重重,由于各省区之间的人事制度,工资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等诸方面采取不同政策,使人才无法无后顾之忧地在城乡和城市间自由流动,这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发展。城市户口在短期内完全开放和无限制是不可能的,但以社会养老保险和人才调动、工资、保险、福利为核心的政策制度在各省区间尽快实行衔接、主动地互动合作是完全有可能的。这样可形成完善且省区间可对接的社会保险和人事调动网络,让“泛珠三角区域”内人口资源更自由、科学、有条不紊地广泛流动,劳动力人口和人才按市场要求不断调节至最优状态,圈内人口资源实现富有效益的融合。最终实现人口合理的、理性的城乡分布和区域分布,实现稳定的名副其实的人口城市化。
  建立统一的人口规划 劳动力资源输入省区和输出省区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人口城市化战略上实行应有对接。劳动力资源输入省区只顾劳动力的使用,不考虑他们的驻留;劳动力资源输出省区只顾劳动力的输出,不考虑他们的回归。这种省自为战的人口资源流动局面在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今天不应持续下去了,取而代之的应该是在区域视角下综合考虑、统筹兼顾、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规划。例如,未来珠江三角洲地区必定会成为中国人口最稠密地区之一,国内迁移流动人口的主要承载地之一,人口高度城市化地区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它的人口容量能无限膨胀,珠江三角洲地区及其城市的人口承载力也必定是有限的。设定珠江三角洲地区或广东能承担消化“泛珠三角区域”剩余劳动力大军及其城市化转移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如何根据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进程和区域特点,高瞻远瞩地设计流动人口长期的工作和栖息模式,以适应泛珠三角地区具体国情的人口城市化趋势,显然十分必要。
  同时,还必须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把城乡协调发展纳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统筹考虑城乡规划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来说,就是要把城区和农村地区列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把城市高、快速路与农村路网互相衔接,把城市供水、供电、电讯、有线电视等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
  加强教育 城市化实际上是城市文明向农村扩散的过程,每年大量的流动人口要进入城市,“洗脚上田”还不够,还要“洗脑进城”,把农村落后的生活习惯和不好的意识改变掉,农民工已经在农村完成了他的第一步社会化,适应了农村那样的环境和生活习惯,必须培养他们在城市里的公共意识,包括环境、法律意识,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较高的文化水平、健康的生活方式、良好的生活习惯、正确的消费观念、融洽的社会关系、积极向上的精神、先进的文化修养等等,使他们能够在城市“进得来,住得下”,完成从农民到市民的角色转换,从而促使他们能够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生活质量的提高。
 改变衡量标准 关于城市化水平目前的标准统计方法是按照人口数量来衡量的,而衡量城市化以后生活质量的提高则应该有更丰富的内涵,既应包含城市产业结构的确立和升级,也应包含城市的道路、能源、给排水、通讯、环保和防灾减灾设施的建设、配套和完善,还应包含城镇文化、教育、科普、体育、卫生、公用设施的建设和发展,以及对农村经济聚集辐射作用的不断增强等等。在考察的指标上显然应包括原城市人口和新进城的流动人口,不能够分开来统计。城市化要快速发展,更要平稳发展。只注重发展速度,不注重发展质量,可能导致新的城市贫困化,如果因为城市基础设施不能满足要求,教育、医疗等服务因人而异,就会使新进城的流动人口生活质量下降,享受不到城市化的果实,从而对城市化形成负面影响。
  强化大城市的劳动力集聚效应 长期以来,学界和政府都特别重视发展小城镇问题,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浪潮在我国的一种折射。以某种专业产品为主导,以某个区域为聚集地,资源、技术、信息相对集中,形成较强的产业优势,这种集群经济在发达国家由来已久。日本上世纪50年代就出现“一村一品”的专业化区域生产组织形式,荷兰的花卉生产、芬兰的环保加工业、英国的金融业、印度的软件业、美国硅谷的半导体工业及南加州的航空业,它们更显示出现代集群经济的特色。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继续推进,集群经济的辐射能力日益增强,它在提高企业竞争力,乃至提高区域和国家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小城镇遍地开花,规模偏小,严重影响了城镇的积聚功能与宏观效益。事实上,一些山区和内陆地区并不适合发展非农产业,缺乏进行工商业积聚的基本条件,如果硬要在这些地区发展工业,其结果是成本高而效果不好。另一方面,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正按照其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没有减慢的迹象,它们在吸纳和积聚劳动力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国际上看,近年来特大城市和都市圈、都市带的发展势头很猛。我们认为应该从我国实际出发,在合理发展中小城市的同时,鼓励加快发展大城市,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组团式大城市群,实现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这对以城带乡,辐射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消耗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同时应该重点培育吸引中小企业集群的环境,改变工业发展“遍地开花”,小城镇发展无重点的做法,规划一批重点县城和重点镇作为区域城市中心。
  具体到泛珠三角地区的城市化进程,我们认为应以香港、广州、深圳为龙头城市,强化它们作为中心城市的劳动力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以九省省会城市为区域城市中心,以建成大城市为目标,同时加快其城市群落的发展。关于小城镇的建设以县城为重点,发达地区则以行政镇为重点,在城镇区位接近的地方加快市与县、县与镇、镇与镇的合并重组,以扩大城市的规模和积聚功能。同时突出城镇的特色与优势功能,避免城镇功能结构的千篇一律。还要制定城镇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的规划,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提高环境容量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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