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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唐诗学范式:“诗史互证”辨正
论文关键词:诗史互证 流变 辩正
论文摘要:“诗史互证”作为唐诗学研究范式,通常认为确立于现代史学大师陈寅恪。但它的观念性的雏形在明代就已经出现,王守仁倡言“五经皆史”。其作为唐诗学操作方法的出现则更是早在宋代就已经出现,《容斋随笔》有大量的例证。它作为现代诗学范式确立之后,遭到直接质疑甚至批评。
美国学者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认为,科学史上每当发生革命性的变化时,总会出现新的范式(Paradigm),范式的作用就在于为研究者们提供一种“理论上和方法上的信念”。每当学术迁演发展到关键时刻,历史总会推出某些代表人物来建立范式。建立范式的学者必须具备二大特征:其一,在具体研究以空前的成就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一种方法论上的指导和示范;其二,规定了一门科学的研究范畴,并在该领域内“毫无限制地为一批重新起来的科学工作者留下各种有待解决的问题”。“范式”是知识类型发展与转换的最重要关键。范式的定型必须有着观念层面的思维定势和方法层面的操作习惯,也就说范式是形而上的观念和形而下的方法和谐关系的结果。学术范式则是一种学术研究方法成熟和学术风尚形成的标志。唐诗学范式,则是唐诗学观念和唐诗解读方法的和谐一致的结果。唐诗学的研究自古以来就有不同范式,如自先秦“知人论世”发端、并逐渐积淀而成的传统悠久的“诗史互证”的诗学范式,宋人首开风气的评点诗学形态等等。现代唐诗学融合了现代的新方法、新思维,对古典唐诗学研究范式进行了光大发扬,陈寅恪、闻一多、钱锺书等三位大家就是其中的典范。而现代学术史上最为人瞩目的当属陈寅恪的“诗史互证”的唐诗研究范式。但我们搜检中国文史,却发现“诗史互证”的诗学范式,其作为诗学研究的操作方法在南宋就已经出现而且成熟,《容斋随笔》中就存在大量“诗史互证”的解诗实例。而观念性的萌芽则在明代大儒王守仁倡言“五经皆史”时就已经出现。作为现代诗学范式的“诗史互证”,在它最为人群趋乐从的时候,遭到了权威性的质疑。其中的来龙去脉,是非得失有必要进行梳理。
一、“诗史互证”的流变与确立
以诗证史、诗史互证作为一种治学方法由来已久,至近代大行于世。通过诗文来考稽历史,乃是中国史学的常例。王守仁倡言“五经皆史”,章学诚《文史通义》亦倡言“六经皆史”,视文如史。王世贞《艺苑卮言》卷一更有详论:
天地间无非史而已。三皇之世,若泯若没。五帝之世,若存若亡。噫!史其可以已耶?《六经》,史之言理者也。日编年,日本纪,日志,日表,日书,日世家,日列传,史之正文也。日叙,日记,日碑,日碣,日铭,日述,史之变文也。日训,日诰,日命,日册,日诏,日令,日教,日割,日上书,日封事,日疏,日表,日启,日笺,日弹事,日奏记,日檄,日露布,日移,日驳,日喻,日尺牍,史之用也。日论,日辨,日说,日解,日难,日议,史之实也。日赞,日颂,日箴,日哀,日诔,日悲,史之华也。虽然,颂即四诗之一,赞、箴、铭、哀、诔,皆其余音也。附之于文,吾有所未安,惟其沿也,姑从众。
其后,清季龚自珍更发极端之论:“史之外,无有文字焉。”…在古代学者们看来,诗文可以证史,反过来,史亦可以解诗。这可以视为较早的“文史互证”或日“诗史互证”的观念性萌芽。
如果再往前追溯,则宋人在接受唐诗的过程中就运用了我们今天所说的“诗史互证”方法。南宋洪迈《容斋随笔》作为一部学术札记,主要内容是考证史实、典制,记述佚闻杂史,其中也有很多论述唐诗的内容,最见特色的就是他以史家眼光和方法研究唐诗。洪迈于史学和文学两方面都精通,所以能找到“文”与“史”的契合点,在文与史之间游刃有余。这一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l、以史证诗,如引证自居易对甘露事变的态度,以确切地把握诗歌的内在含义;如卷一:
东坡《志林》云:“白乐天尝为王涯所谗,贬江州司马。甘露之祸,乐天有诗云:‘当君白首同归日,是我青山独往时。’不知者以乐天为幸之,乐天岂幸人之祸者哉?盖悲之也。”予读白集有《咏史》一篇,注云:九年十一月作。其词日:“秦磨利刃斩李斯,齐烧沸鼎烹郦其。可怜黄绮入商洛,闲卧白云歌紫芝。彼为殖醢机上尽,此作鸾凰天外飞。去者逍遥来者死,乃知祸福非天为。”正为甘露事而作,其悲之之意可见矣。
2、以诗证史,借诗歌内容来考订史实,如引高逋《李宓南征蛮》一诗辨正新旧《唐书》记载上的失误;如卷四:唐天宝中,南诏叛,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讨之,丧士卒六万人。杨国忠掩其败状,仍叙其战功。时募兵击南诏,人莫肯应募,国忠遣御使分道捕人,连枷送诣军所,行者愁怨,所在哭声振野。至十三载,剑南留后李宓将兵七万往击南诏。南诏诱之深入,闭壁不战,宓粮尽,士卒瘴疫及饥死什七八,乃引还。蛮追击之,宓被擒,全军皆没。国忠隐其败,更以捷闻,益发兵讨之。此《通鉴》所纪。《旧唐书》云:“李宓率兵击蛮于西洱河,粮尽军旋,马足陷桥,为罔罗凤所擒。”《新唐书》亦云:“宓败死于西洱河。”予按《高通集》中有《李宓南征蛮诗》一篇,序云:“天宝十一载有诏伐西南夷,丞相杨公兼节制之寄,乃奏前云南太守李宓涉海自交趾击之,往复数万里,十二载四月至于长安。君子是以知庙堂使能,而李公效节,予忝斯人之旧,因赋此诗。”其略日:……(高适诗句略)其所称述如此,虽诗人之言未必皆实,然当时人之所赋,其事不应虚言,则宓盖归至长安,未尝败死,其年又非十三载也。味诗中掘鼠餐僮之语,则知粮尽危急,师非胜归明甚。
3、由诗以见证社会政治风尚,如列举大量诗篇说明唐人作诗并不避讳朝政,指明了唐代社会政治给予诗歌创作的某种宽松。如《续笔》卷二:
唐人歌诗,其于先世及当时事,直辞咏寄,略无避隐。至禁宫嬖昵,非外间所应知者,皆反复极言,而上之人亦不以为罪。如白乐天《长恨歌》讽谏诸章,元微之《连昌宫词》,始末皆为明皇而发。杜子美尤多,如《兵车行》、《前后出塞》、《新安吏》、《潼关吏》、《石壕吏》、《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哀王孙》、《悲陈陶》、《哀江头》、《丽人行》、《悲青阪》、《公孙舞剑器行》,终篇皆是。其它波及者,五言如:“忆昨狼狈初,事与古先别。”“不闻夏商衰,中自诛褒妲。”“是时妃嫔戮,连为粪土丛。…‘中宵焚九庙,云汉为之红。”“先帝正好武,寰海未凋枯。…‘拓境功未已,元和辞大炉。…‘内人红袖泣。王子白衣行。”“毁庙天飞雨,焚宫火彻明。”七言如:“关中小儿坏纪纲,张后不乐上为忙。”“天子不在成阳宫,得不哀痛尘再蒙。”“曾貌先帝照夜白,龙池十日飞霹雳。…‘要路何日罢长戟,战自青羌连白蛮。…‘岂谓尽烦回纥马,翻然远救朔方兵。”如此之类,不能悉书。……
这种将主观的鉴赏活动与严谨的学术考辨相结合的方法,就是我们常说的“诗史互证”的方法,不仅大大拓宽了唐诗解读鉴赏的思维空间,也有助于提高唐诗研究的学术品位。
在宋代学术文化相对发达的条件下,洪迈的“诗史互证”或言“文史互证”的研究路子决非孤立的现象。王得臣《麈史》中对杜甫最后活动路线以及卒地等的考辨;葛立方《韵语阳秋》(卷九)将杜牧诗中涉及的“甘露事变”与《甘露野史》、《乙卯记》对读以决其是非;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一八)就杜甫、韩愈、杜牧等诗中言及六品以下官吏受捶楚之事与《唐史》相互印证等,都是运用“文史互证”或言“诗史互证”的好范例。这是唐诗研究在宋代浓重的学术文化氛围里出现的新现象,是宋人“以学问为诗”的诗歌创作取向在唐诗学领域的反映。其后清人将实学引入唐诗研究,注重考据、索隐,所走的也是同一条路。站在中国诗学的大背景下来说,这种方法就是“知人论世”、“比兴说诗”诗学方法在唐诗学上的一个具体运用。
至近代,刘师培于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在《国粹学报》(四十六)发表《读全唐诗发微》(后收入《刘申叔先生遗书·左盒外集》):
《全唐诗》中所载感时伤世之诗,均可与史书互证。如:杨炯(一函十)《和刘长史答十九兄》诗,沿刘延嗣官润州为徐敬业所执也(故诗有“石城俯天阙”诸旬,又有“危言数贼臣”句)。岑参(三函八)《骊姬墓下》诗,言武惠责己之事也(诗言“献公恣耽惑,视子如仇雠”,又言“欲吊二公子,横汾无轻舟”,讥刺之言可见)。高适(三函十)《辟阳城》诗(诗言“何得英雄主,反令儿女欺”,又云“母仪既云失”),祖咏(二函九)《古意》诗(诗云“夫差日淫放,举国求妃嫔”,又云“楚王竟何去,独自留巫山”),李嶷(二函十)《读前汉书外戚传》(诗云“印绶妻封邑,轩车子拜郎”,又言“宠因宫掖里”),均讥杨贵妃之宠,兼刺玄宗之色荒。白居易(七函六)《思子台有感》(序言“祸胎不独在江充”,诗言“但以恩情生隙罅,何人不解作江充”,又言“但使武皇心似镜[烛],江充不敢作江充”),郑还古(八函二)《望思台》(诗云“谗语能令骨肉离”),许浑《读戾太子传》(诗云“佞臣巫蛊已相疑,身殁湖边筑望思”),温庭筠(九函五)《四皓》诗(诗云“但得戚姬甘定分,不应直有采芝翁”),均刺文宗之废立,兼悼太子之沈冤。自此以外,则权德舆(五函八)《读毂梁》之作(诗云“奈何赵志父,独举晋阳兵”,又云“群臣自盟歃,均正如赘旒”),指李怀光之事言。吴融(十函七)《无题》之什(诗云“沁园芜没伫秋风”,又云“粉貌早闻残洛市,箫声犹自傍秦宫。今朝陌上相非者,曾此歌钟几醉同”),指韦保衡之事言。而戎昱(四函十)《苦哉行》,则又伤回纥之横暴(诗云“彼鼠侵我厨,纵狸授梁肉。鼠虽为君却,狸食自须足”,又云“擅腥逼绮罗”),感时抚事,情见乎词。推之李华《咏史》(三函外),王翰《飞燕篇》(同上)均指陈宫闱之失,敷陈往事,以寄讽谏之忱。罗隐《咏史》诗(十函四),韩倔《有感》诗、《观斗鸡》诗(十函七),均历指邪臣之非,比物兴怀,以写离忧之思。汇而观之,可以考见唐代之秘史矣。其足以考证人物者,其证尤多。如岑参《送许拾遗思[恩]归江南拜亲》诗(三函八),许拾遗者,即杜少陵诗中所谓许八拾遗也。李渥有《秋日登越王楼献于中丞》诗(九函三),李渥者,即《唐摭言》所记之李渥也。此亦《全唐诗》有补于考史之证。
文中列举从初唐杨炯至晚唐五代韩倔等共17位诗人“感时伤世”之诗中“感时抚事,情见乎词”、“敷陈往事,以寄讽谏”、“比物兴怀,以写离忧”三类唐诗,认为诗中言事及人物均可证史,而其所证之史事涉及武后朝徐敬业起兵,玄宗朝武惠妃诬陷太子、杨贵妃与安禄山淫luan,肃宗代宗朝借回纥兵,德宗朝李怀光叛乱,文宗废太子,懿宗时驸马韦宝衡恃恩而败,昭宗时藩镇之祸等,是十分典型的“以诗证史”解诗方法。
其后,史学家邓之诚(1887—1960)于1937年始花大力气搜集清初顺、康两朝人诗集,逐一研究,“作为题识”,以诗证史,后将历年所撰“识语”编为《清诗纪事初编》,于其去世前一年(1959)定稿,1965年出版。邓氏在《初编序》中表白自己所撰《清诗纪事》与计有功《唐诗纪事》、厉鹗《宋诗纪事》、陈田《明诗纪事》的用心之不同:“三家名为纪事,而诗多泛采,无事可纪。今之采摭,但已证史,不敢论诗,聊符纪事之实,或者不为大雅所弃乎?”故邓氏所录之诗、所纪之事均为关乎国家兴亡、民生疾苦的大事,可目之为“诗史”。
与此同时,陈寅恪(1890—1969)先生致力于以“诗史互证”之法研究唐诗。在陈寅恪先生看来,“文学不仅是文学”。不应仅仅被看作是艺术、美学与理论的文本,而更应看作是社会文化历史的方方面面的辐集:社会风俗、道德伦理、宗教习尚、文物制度、生活方式乃至政治军事、民族关系等等事件的综合文本。诗歌自然也在他的这一视域之内,诗更无例外。陈寅恪以史学家的身份介入唐诗领域,其研究方法通常被归结为“以史证诗”和“以诗证史”,或者叫作“诗史互证”。但不同于传统学人单纯征引时事以推考诗篇作意,他所理解的“史”是广义的,除政治事件外,还将各种社会制度、道德风尚、行为习俗以及精神文化现象都包容在内,于是“诗史互证”便成为文学与整个时代生活交互联系的立体建构。同其他运用“诗史互证”研究方法的学者相比,陈寅恪先生的特出之处就在于将这种方法观念化、系统化,从而形成一种新的学术体式,一种唐诗学范式。1951年,陈寅恪先生整理出版了他的《元白诗笺证稿》,这部书标志着他“以诗证史”的唐诗学研究范式的成熟。
陈寅恪先生研究唐诗,于杜少陵诗、元白诗用力最多。在他看来,“少陵为中国第一等诗人”,是中国古典诗歌的最高典范。杜诗不仅仅是杜甫个人的生命历程的反映,同时又是唐代社会历史文化的实录。从杜诗中可以读出唐代社会重大历史事件——诸如安史之乱、藩镇胡化等的来龙出脉,可以读到一些历史事件的具体生动的内容以及唐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纪录。唐代士人生活方式、一般民众的心理愿望等等也是杜诗充分表现的对象。陈寅恪先生对杜诗的解读,着力于发掘杜诗与唐代社会的深刻联系,以诗证史,凸现杜诗的文化品质。
最能体现这种方法特色的,乃其所撰《元白诗笺证稿》一书。此书名日“笺证”,却跳出了乾嘉学派只重文句考释的套路,将考辨工作扎实地建立在全面掌握和灵活运用史料的基础之上。如论说元稹艳诗和悼亡诗的章节,从诗中反映的元氏与情人双文、妻室韦丛间的离合关系,结合时人的门第观念,以考证唐代士大夫文人的婚姻选择与仕宦道路;论说自居易的《琵琶行》,从诗人移船听乐的细节,推考唐代倡女地位的低下和新兴进士阶层放荡不拘礼法的生活作风;论说元稹的《连昌宫词》,从诗篇结语“努力庙谟休用兵”以揭示穆宗的“消兵”政策及朝中主战主和之间的政争,皆有发前人之所未发。对元、白《新乐府》诸篇所作的笺证,更广泛涉及唐代政治、经济、科举、文教、司法、边防、风俗、伦理乃至古文运动、民间歌谣、佛经翻译等因素对诗歌的多重影响,展现了文学与人生之间的纵横交错的复杂图景,为唐诗研究开拓了全方位观照的新鲜视角,意义重大。
“诗史互证”倚重的是史学和史识,它继承了古代诗学“知人论世”的传统,而又在现代历史观和科学方法论的基础上予以改造翻新,由此而开辟出文学研究的康庄大道,便成了现时代学人群趋乐从的途径。其适用范围固然不惟唐诗研究,也适用于其他文学门类的研究。
二、关于“诗史互证”的评价
“诗史互证”作为一种诗学方法行世之后,得到很多学者的认同和仿效,在学界产生了很大影响。但同时也引起了不少争论。
对“诗史互证”的学术范式的批评,最为典型最为直接也最具有代表性的要数钱钟书。1957年,钱钟书在《宋诗选注》序言中说:
“诗史”的看法是个一偏之见。诗是有血有肉的活东西,史诚然是诗的骨干,然而假如单凭内容是否在史书上信而有徵这一点来判断诗歌的价值,那就仿佛要从爱克司光透视里来鉴定图画家和雕刻家所选择的人体关了。……历史考据只扣住表面的迹象,这正是它的克己的关德,要不然它就丧失了谨严,算不得考据,或者变成不安本分、遇事生风的考据,所谓穿凿附会。考据只断定己然,而艺术可以想象当然和测度所以然。
其后在《谈艺录》的补订中又有:夫世法视诗为华言绮语,作者姑妄言之,读者亦姑妄听之。……然执着“遣兴”、“泛寄”,信为直书纪实,自有人在。……一言以蔽之,诗而尽信,则诗不如无耳。
1970年代,钱钟书在《管锥篇》中也有:泥华词为质言,视运典为纪事,认虚成实,盖不学之失也。若夫辨河汉广狭,考李杜酒价,诸如此类,无关腹笥,以不可执为可稽,又不思之过焉。
1978年,钱钟书参加在意大利米兰举行的欧洲汉学家第26次大会。在会上,以“中国古典文学的研究者”身份,宣讲《古典文学研究在现代中国》。文中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应用”,使传统的研究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最可注意的两点是:
第一点是“对实证主义的造反”,……所谓“实证主义”就是烦琐无谓的考据,盲目的材料崇拜。在解放前的中国,清代“朴学”的尚未削减的权威,配合了新从欧关进口的这种实证主义的声势,本地传统和外来风气一见如故,相得益彰,使文学研究和考据几乎成了同义名词.使考据和“科学方法”几乎成为同义名词。
第二点是: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者认真研究理论。在过去,中国的西洋文学研究者都还多少研究一些一般性的文学理论和艺术理论,研究中国文学的人几乎是什么理论都不管的。他们或心于寻章摘句的评点,或从事追究来历、典故的笺注,……态度最“科学”的是埋头在上述实证主义的考据里,他们不觉得有理论的需要。
钱钟书所讲两点,都集中反对古典文学研究中的实证主义。紧接着钱钟书以调侃的语气举了一个例子:譬如解放前有位大学者在讨论白居易《长恨歌》时,花费博学与细心来解答“杨贵妃入宫时是否处女?……杨玉环入宫前是否处女的问题,是陈寅恪在西南联大、香港等地讲授过的一个题目,也是《元白诗笺证稿》第一章《长恨歌》笺证中详加讨论的问题。其实这一问题清人朱彝尊、杭世骏、章学诚都曾讨论过,并非陈寅恪首先提出。它关系到杨玉环是否先嫁过李隆基的儿子李瑁,然后李隆基是否通过巧妙手段,霸占儿媳,这一严重违反中国伦理教化的问题,同时关涉到李唐王室的血统、习俗,以及唐代社会习俗中华夷之辨的文化问题。即《朱子语类》中说的“唐源流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这一史识。应该说,这是一个入题角度小但旨趣关涉甚大的问题。以钱先生的渊博和识见不会不知道这一问题的来龙去脉及其价值,但他似乎有意忽略这一点,将它当作一个反例提出来。
从搜集到的这些材料来看,钱钟书对陈寅恪的“诗史互证”是很不以为然的,认为是“一偏之见”、“不学之失”,在国际会议上公开批评。在钱先生看来,“诗”与“史”的对立是“虚”与“实”、“华词”与“质言”的对立。这一对立显然涉及到了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诗是“华言绮语”的“遣兴”“泛寄”,是虚的;史则是质而可信的“实”。由此看来,钱钟书对“诗史互证”是全面否定的。
关于“诗史互证”,陈寅恪先生自己倒是显得明智而通脱,他说:“若有以说诗专主考据,以致佳诗尽成死句见责者,所不敢辞罪也。”从陈先生自己的表白来看,他至少表达了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已经了解到学界对“诗史互证”这一学术范式发表了不同意见;二是坦承“诗”与“史”之区别.专以考据说诗可能使“佳诗”成“死句”。但尽管如此,陈寅恪先生一生致力于打通诗史,并以“诗史互证”的学术范式受人尊崇并效仿。
现在看来,诗与史实属体性特征不同的两个领域,“虚”与“实”之分野十分明显。陈寅恪先生以史学家之才与识,在诗中求史,以史解诗,并能树立范式,成一代风气,显示出史学大师的卓越才识与胆识。以陈先生的学养,优游于诗史之间,其实深识诗与史之别,之所以坚持“诗史互证”,其价值追求的重心是求真,欲在诗中求真的知识,而不在诗之美诗之情诗之艺。而钱钟书先生则是学者、作家兼诗人,学贯中西,于诗艺诗学有精深之了解,其所以对“诗史互证”不以为然,则是价值追求之重心与陈寅恪先生不同使之然。钱先生追求诗之美诗之情诗之艺。钱求虚,陈则求实;钱求华陈则重质。故在学术理念和方法上出现分歧,亦为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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