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核方式现代化

时间:2024-07-01 22:37:43 教育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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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核方式现代化

一、高职高专“根底”课的传统考核形式与弊端
  
  长期以来,高职高专的“根底”课考核普通采取“平常成果×30% + 期末成果×70%”的形式停止。平常成果主要从考勤、作业、课堂发问等方面综合思索,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停止,考试题型常用名词解释、选择、判别、简答、阐述、案例剖析等。这种考核形式简单易行、十分省事,但是存在严重的弊端,它既不契合本课程的根本特性,也不契合学生的心理倾向,更无法到达课程应有的教育目的,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误导学生将“根底”课的学习目的仅仅定位在对书本学问的识记和了解上
  考核方式对课程目的具有明白的导向性,“根底”课的传统考核形式具有明显的重成果轻表现、重理论轻理论的缺陷,过火侧重对根本理论和根本观念的检测。固然题型多种多样,考核目的多角度、多层次,但实践考核的依然是对根本学问的识记与体会,对理想问题的了解与剖析。这种考核方式不但没有促使学生把所学的理论转化为盲目的行动,反而招致学生把“根底”课的学习目的定位在对书本学问的融会贯通上,完整有悖于本课程的价值所在。
  2.平常成果的评价方式也形同虚设
  在平常成果的评定上,常常仅凭学生能否到课、能否完成了作业、能否积极发言等作为评定学生平常成果的重要根据,实践上这种根据根本上不具有任何客观性。从考勤看,由于学生根本上都配有手机,教师一旦考勤,只需一条短信,一切的学生随叫随到,很难真正理解列席的实情;从作业来看,由于“根底”课教员普通都是200人左右的大班教学,每个学期的任教学生总数少则五六百,多则上一千,即使布置二三次作业,教员也很难按质按量全批全改;课堂发问更不用说,一个学期只要少数学生有答复问题的时机,哪怕是曾经答复问题的学生教员也难以对其道德水准和法纪观念作出全面而精确的评价。因而,30分的平常成果在一定水平上都是教员虚拟出来了。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制定的高职高专人才培育方针,完成本课程的价值回归必需尽快变革“根底”课的考核形式,完成考核方式现代化。
  
  二、完成高职高专“根底”课考核方式现代化的举措
  
  变革 “根底”课的传统考核方式,完成考核方式现代化,首先要把握“四个有利于”:一要有利于更好的贯彻《教育部关于增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育工作的意见》肉体;二要有利于使学生知、情、意、信、行的共同进步;三要有利于愈加盲目地引导学生增强道德涵养和法律认识的养成;四要有利于客观反映学生本身的思想道德程度和政治素质。依据这“四个有利于”的请求,“根底”课的考核方式彻底改动过去的理论考核、教员评定、闭卷考核和一次定格的方式,在考核内容上实行理论考核和行为考核的统一,在考核主体上实行教员评定、学生评定、社会评定的统一,在考核阶段上实行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的统一。经过这种考评方式,真正发挥“根底”课的课程导向与检测作用。
  1.考核内容实行理论考核和行为考核相统一
  理论考核的意义显而易见,它是“根底”课教学的根本立足点。考核方式应该实行闭卷与开卷相分离,笔试与口试相分离,纸质考试与网络考试相分离。其中,理论考核还能够自创计算机的考试方式,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套选择题试卷,最后由计算机自动阅卷登分。经过“三种分离”着重考核学生对“大是大非”问题的剖析与判别才能,对学华诞常行为的检测和引导作用。试题内容应掩盖全书,不应捉襟见肘。新课程体系实行以后,原有的《思想道德涵养》和《法律根底》合二为一,理论中常常呈现思政专业毕业、原先从事《思想道德涵养》课教学的“根底”课教员侧重于讲授和考核“思想道德涵养”局部的内容,而法学专业毕业、原先从事《法律根底》课教学的的“根底”课教员侧重于讲授和考核“法律根底”局部的内容。因而在制定各类考卷时,“根底”课教员一定要保全大局、统筹统筹、合理布置,依据课程请求有重点、按比例加以命题,让考试真正起到进步“根底”课教学效果的作用。
  学华诞常行为的评价更是“根底”课考核的重点,笔者对此提出几条思绪:一是由思政部结合学工处、团委和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制定涵盖学生在课内课外与校内校外的日常道德行为与违法观念的综合考评细则;二是教员对学生停止评定时,必需停止普遍而深化的调查研讨,控制真实状况,力图作到客观公正;三是考核结果实行等级制。虽然学生的日常表现是经过考评细则量化出来的,但这种量化结果不可能绝对精确和真实,应将最终成果换算等级制更为科学。
  2.考核主体实行教员评定、学生评定和社会评定相统一
  在对我校2008级500名重生停止的一项“你以为‘思想道德涵养与法律根底’课的考评成果采取哪种方式最好?”民意调结果显现,以为“教员评定、学生评定、社会评定三者相统一”占被调查人数的64%,是得民意、顺民意的最好的评定方式。这充沛阐明,此项变革措施的施行定将取得学生的鼎力支持和普遍好评,也突破了教员双方面评定学生成果的传统形式。诚然,“根底”课教员是学生的考试成果和日常表现作出评定的重要主体,但是教员不可能对每一个学生平常的思想道德情况和法律行为停止全面、科学、精确的理解,因而,这种单一的评价有失公道。笔者以为,还应在学生自评和互评根底上,听取和尊重辅导员和班主任的意见停止考评。此外,社会的认可度和称心度是权衡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的试金石,是权衡大学生能否真正成为“顺应消费、建立、管理、效劳第一线需求的”合格人才的基本规范,因而在大学生的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意愿者活动和家教等各种社会理论中,一定要征求和听取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思想情况和道德表现。只要综合教员、学生、社会等各方力气,才干对学生的行为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考核阶段实行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相统一
  教育部规则“根底”课开设在大学的第一学期,传统的“根底”课考核普通只注重期末的终结评价,最多还包括本学期的过程评价,这种方式只是对学生的短期和比拟静态的调查,明显不能反映学生在大学期间的整体表现。能够由“根底”课教员依据各项内容,综合各方评价,依照70分的总分记入期末的学业成果;其他30分均匀分配到以后的五个学期,由辅导员、班主任综合校内和社会表现,依据每期的考评细则予以评定,以每期6分的成果综合记入教务管理系统的平常成果,最后由电脑自动生成“根底”课的总成果。这种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相分离的评价方式,请求课程开在第一学期,成果登在最后学期,这样才更有利于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真实道德情况和法制观念。
  “根底”课考核方式变革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施行过程肯定会有一些难度,变革不可能一步到位,需求不时总结经历和逐渐完善。只需广阔“根底”课教员本着“以人为本”、“效劳学生”的教育理念,不时开辟,锐意创新,“根底”课考核方式现代化的目的一定可以早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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