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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高校网络道德教育的对策研究
论文关健词:网络 结构性变动 学会选择
论文摘要:在现代中,网络被视为继报刊、广播、之后的第四种媒体,其迅猛发展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崭新的网络社会。然而,技术是一把双刃剑,网络在为人类道德进步提供机遇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负面、消极的影响,甚至会导致严重的网络道德失范现象和网络犯罪行为。因此,重视青少年网络道德研究,积极探寻教育对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负面影响,已成为研究当今处于社会转型期德育创新的重要方面。
据CNNIC的最新,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我国的上网计算机总数已达3089万台,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8.3%;上网用户总人数为7950万人,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4.5%,上网用户总数增长非常之快。结果还显示,网民中18-24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最高,达到34.1%,其次是18岁以下的网民(18.8%).和25-30岁的网民(17.2%),30岁以上的网民随着年龄的增加所占比例相应减少:31-35岁的网民占到12.1 % , 36-40岁的占到7.6%,41-50岁的为6.4% ,50岁以上占3.8%0 35岁以下的网民占总数的82.2%,而35岁以上的网民仅占17.8%,网民在结构上仍然呈现低龄化。在纷繁复杂、良芳并存的网络世界中,辨别能力不强、认识水平不高的大学生毫无疑问地成为网民的主体(占34.1%)。他们在好奇心和求知欲的驱动下,往往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产生价值迷惘、自我迷失、责任缺失、人格异化、个性消失等道德失范现象,甚至会产生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加强对网络道德间题的研究,积极探寻教育对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让大学生健康协调地发展,已经成为我们教育工作者巫需解决的当务之急。
所谓网络道德,就是网络社会中的社会公德,是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专门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特殊利益关系的道德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所谓网络道德教育,可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来理解:狭义是指教育工作者对青少年进行网络道德的相关教育;广义是指在网络社会中,教育工作者有针对性地采用特定的手段和方法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后者包含前者,外延更广,更有普遍意义,因此,本文所述及的网络道德教育是指网络社会中的道德教育问题。
当然,由于道德具有历史性的特点,并且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又不对立,是从现实生活中分化出来的,所以网络道德既不能与传统道德彻底决裂,它应当包含着对传统道德的优秀合理部分的充分褒扬、肯定和继承,又要直面和顺应社会变迁中对道德观念的不断“吐故纳新”的现实。这就涉及到道德的“结构性变动”问题,即有条件地吐故纳新和连续性地扬弃、渗透和整合。
与传统道德相比,网络道德有以下特点:第一,道德主体的低龄化。传统道德的主体涉及各个年龄段,而网络道德的主体主要是大学生。这些伴随着数字化成长起来的一代大学生被称作“网络世代”( Net Generation,简称N世代)。他们在生活方式、思维习惯、人生观、世界观等方面都与上一代人有很大不同。当他们面临纷繁复杂、良芬并存的网络世界时,在好奇心和求知欲的驱使下,往往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产生种种失范现象,甚至会出现更严重的犯罪行为。第二,道德选择方式的自律性。传统社会交往面相对狭窄,在一定意义上是一个“熟人社会”。依靠熟人的监督,慑于道德他律手段(社会舆论、利益机制、制裁)的种种外力,传统道德得到相对较好的维护。在这个“熟人社会”里,人们的道德意识较为强烈,道德行为也相对严谨。然而,人们一旦进人互不相识的网络社会,那条由熟人的目光、舆论和情筑成的防线便很容易崩溃。因此,现代社会尤其是网络社会的走向,要求个人逐步由他律型向自律型道德选择方式过渡。第三,道德规范的多元化。在现实社会中,虽然道德因生产关系的多层次性而有不同的存在形式,但每一个特定社会却只能有一种道德居于主导地位。因此,现实社会的道德是单一的、一元的,而网络社会中没有什么既定的道德原则,这使得人们的价值观念趋于个性化和多元化,以至于社会生活中呈现出双重或多元价值标准并存的局面,让人很难作出准确的透视和价值判断。
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是给大学生思想加上的一道防火墙。学校德育应充分发挥教育的“濡化”和“涵化”的作用,把网络道德教育看成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看成是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开设相关课程
首先,我们应让学生认识到,尽管植根于空间的传统道德与植根于数字空间的网络道德有所不同,但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同物理空间一样,网络技术的“可行”并不直接等同于网络道德的“应该”,即有没有能力做是一回事,应不应该、可不可以是另一回事。在能力上人能够做得到的行为,在道德上有善恶之分、在法律上有合法与违法之别。网络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它不是也不可能是邪恶的力量。其负作用在于人对科学技术的滥用和误用,在于社会价值观念的缺失和偏颇。
为了适应网络社会的发展,要加快研究速度,并积极借鉴国外已有研究成果和课程建设的合理经验,争取在不久的将来在大学生中开设网络德育课。当前,学校要积极进行网风、网德、网纪与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深人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随时掌握学生的发展;对于网上的“灰色”讨论,要及时加以正面引导。
(二)促进网络规范认同,珍视创新
在互联网上,一种全球性的网络道德规范还没有形成。其中比较著名的是美国协会制定的“计算机伦理十诫”、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关于网络伦理的六点说明;我国也于2001年12月,发布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概括起来,主要有无害互惠、知情同意、平等兼容、严于律己等规范要求。当然,要使网络主体真正认同它,还要通过义情沟通、行为趋同、体验整合,进行规范的认知学习、情感学习和行为学习,将外在于主体的网络规范转化为内在的行为需要。
网络大学生的道德创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改变旧规则,二是建构新规则。当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不能适应网络社会的要求时,势必要改变原有的道德规则;当网络社会出现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情境、新关系时,无法用已有的道德规范去解释,就必须建构新规则。但是,网络规则、网络道德体系应该依照人类普遍的道德准则来加以建构。因此,我们在对大学生一代予以更多的理解和宽容的同时,要对他们适当地引导以促进积极的道德创新,避免消极的道德创新,实现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两种道德体系的整合。
(三)积极建立优秀网站,开发德育软件
网络消除了传统传播形式中的“把关人”,只要找到网址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浏览信息。而这些信息与学校信息相比可能是同质同度、同质异度、异质异度的,学校难以对此进行调控;加之网上90%都是英文信息,非国家的很难成为网上的主流文化。但我们不能丢掉自己的,“中国人应有自己Internet精神”。因此,应该尽快兴建一些有特色的大学生网站来扩大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在网络上的宣传阵地,让中国文化在网络空间中开一片天地、树一面旗帜。这使大学生不仅有自己喜爱的、符合身心健康要求的网站可上,而且可以随时在网上获取丰富的资料,接受生动的思想文化教育,使大学生网站真正成为大学生文化的一个精品。现在,许多学校校园网的建立,既可以充当“把关人”的角色,把一些可能流人学校的消极信息过滤掉;又可以发挥“天平”的作用,对一些消极信息进行平衡,抵御负面影响。
开发出寓教于乐的德育软件,使网上德育有现实可操作的运行载体,才能使德育抢占网上阵地真正成为可能。可以在校园网上设立德育主页,设置世界观、人生观探讨、案例分析和健康咨询等栏目;将有关教育内容做成定时显示网页,放在校园网的出口端,在学生进人互联网时给以警告,引导学生洁身自好;设立国内外聚焦、校园快报、业余党校、班级空间、学生社团、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就业、园地、书海飘香、科技制作、学生交友、学习园地、在线教师、网上求助等主流板块;在网上设立谈心室、讨论区开办刊物、举办网上征文,也可把有关规章制度、经验等信息输人网络。
(四)指导学生自我修养,倡导社会活动
网络社会给人们提供了相当大的自由空间,但如果缺乏道德自律,就很可能放纵“本我”欲念,偏离道德规则。特别对大学生而言,他们的主体意识尚未形成,缺乏主动追求道德人格的能力,他们的道德品质的形成主要靠成人的引导和熏陶。所以,我们教育工作者应养成大学生自律,使其明确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做到自己对自己的行动负责、自己自己,通过反省发现自己的恶习,并在实践中躬行践履道德规范。只有这样,大学生才能达到道德自律阶段,在网络信息前做到“慎独”,真正成为网络社会的主人。
实践活动是实施德育的主要环节。这就要求教育者要善于转变观念、与大学生多接触多交往、理解他们、做他们的朋友。针对某些大学生沉溺网络、逃避现实的倾向,要教育大学生分清虚拟社会和真实社会的不同,使他们勇敢地直面现实世界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地投人到改造社会的实践中去。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曾提出,后化出现的对个性的强调同时要求有“集体生活感”来补充。为此,我们要组织大学生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活动,加强大学生之间,大学生和社会之间的交往,培养团队精神,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只有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使德育过程建立在直接性、动态性、体验性的基础上,让他们在动中学习、动中思考、动中领悟,加深对国情、社情和民情的认识,充分发挥个体在思想品德教育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在与人与社会交往中自觉转化其思想矛盾,做到知行合一,形成社会所期待的道德品质。
传统的教育基本上是一种“教会顺从”的教育。教师无论在知识的传授上,还是在道德的教化上都充当着“权威”的角色。学生无条件地被动地接受来自教师权威的训化。在崇尚个性、标榜多元的网络社会中,传统的压制式、灌输式的教育观念显然已不适合,关键要发展大学生对是非、正负、美丑的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增强对不良信息的免疫能力,以适应变幻莫测的网络社会的要求。因此,教师应从“教会顺从”的训导者变为“教会选择”的指导者。教师应既是教育者,又具有非主体性的特点;既不强行说服,又积极提供选择和引导。师生之间应建立起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没有上级和下级的层级性,是平等的信息发布者与受众之间的关系。这样,教师会使自己更有人情味,更具有亲和力,也更具有取得教育效果的魅力,达到那种“随风潜人夜,润物细无声”的教育境界。
网络社会中没有既定的道德原则,所以当大学生面对纷繁庞杂的网络信息、多元的价值观时,由于他们的辨析能力、认识水平还不高,极易在道德观念的取舍上产生迷惘。但我们不能就此剥夺大学生选择的权利,我们应当尊重学生的自我意识,把他们放在一个平等地位上来对待,指导他们学会自主选择。唯有学会道德选择,大学生才能在鱼龙混杂的网络道德情境中避免迷惘。
总之,如何对大学生这个庞大的网络使用群体加强网络道德教育,以应对网络社会给德育带来的诸多变化,应当引起我们每一位德育工作者的思考。否则,德育工作就会失去源头活水,就会滞后。只有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才能使大学生在浩如烟海、精芜并存的信息大潮中分清良芳、去伪存真,克服种种困惑与失落,增强对全球网络文化的识别警觉能力、自律抵诱能力,从而守住良知、拒绝道德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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