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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经济崛起中城市群的选择与培育
内容摘要:选择与培育区域发展的城市群,是实现中部地区经济崛起的重要保证。综合考虑中部城市群的发展现状与地理位置,应当把武汉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作为建设的重点,通过国家的政策扶持促使它们迅速成长为中部地区的发展龙头。
关键词:增长极 城市群 中部地区
近年来,中部地区“塌陷”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已成为我国一项新的区域发展战略。围绕中部地区的塌陷与崛起,学术界集中研究了中部地区塌陷的成因和实现崛起的途径,且在很多领域已达成广泛共识,但对中部地区是否需要培育和如何培育区域发展龙头问题却存在严重分歧。对此进行探讨,不仅有利于国家制定科学的区域发展政策,更有利于中部地区尽快实现崛起。
中部地区选择和培育发展城市群的必要性
有助于增强中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内聚力。经济联系松散是中部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特征,其必然导致区域产业结构趋同与严重的重复建设,而这种状况又会进一步降低各省产业之间的关联度,从而使得中部的经济联系更加松散。与此同时,在当前国内经济区域一体化进程中,中部不仅没有出现经济整合的迹象,反而出现了背离的倾向。具体表现为,湖南将其定位为粤港澳地区经济发展的“后院”;安徽提出“立足优势、面向市场”,积极融入长三角;江西提出和长三角、珠三角、闽三角联动;资源大省山西则欲融入京津环渤海地区;农业大省河南也酝酿自己的“中原隆起带”。勿容质疑,缺乏合力、缺乏互动是实现中部崛起的主要阻碍之一。因为这种状况不仅削弱了中部地区的整体发展力量,更重要的是因缺乏区域整体观念而大大降低了中部地区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决策中的影响力。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中部自身的经济联系较为松散外,更重要的是,中部至今缺乏一个有足够集聚和辐射力的中心城市或城市群,所以,以现有的城市群为依托,打造中部发展的城市群,是增强中部地区向心力,提高六省经济联系,从而实现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保证。
有助于促进东部传统产业向中部地区的转移。承接东部传统产业的转移是实现中部地区崛起的一个重要途径。诚然,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东部地区正处于产业结构升级阶段,从理论上说,东部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应向中部地区转移,但东部地区偏轻的产业结构会因中西部地区劳动力的无限供给仍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在东部产业转移时,中部还面临如印度、泰国、越南等南亚、东南亚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激烈竞争。在这种背景下,要诱导东部传统产业尽快向中部转移,中部就必须集中精力培育具有足够竞争力的区域发展龙头。从现实看,我国目前面临多个区域发展重点,东部要实现新的跨越,西部要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要振兴。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国家不可能对整个中部地区实行“普惠制”,而应根据具体情况,重点建设若干区域,促进各种要素向这些地区集聚,从而提高其对东部传统产业的吸引力。
东、西部发展的经验教训也说明区域发展离不开城市群的培育。一个区域,尤其是大区域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增长极的带动作用。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在东部设立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实际上起到了区域增长极的作用。二十多年来,它们的经济腹地逐步扩大,实力由弱变强,最终形成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湾三个国家级的增长极。这三个增长极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直接决定区域经济的发展格局,成为地区经济最受瞩目的亮点。它们不仅将继续带动东部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中西部社会经济的进步。反观西部地区,西部大开发已过去六年,尽管这期间其基础设施大为改观,但从市场建设、经济发展及人们收入的变化上看,西部大开发的成效并不显著。这其中的重要原因是西部缺乏像东部那样的区域经济增长极。换言之,与东部地区相比,西部没有像东部那样,由国家政策性确立区域发展的龙头,而在发展中,西部自身又没能培育出龙头区域。这些经验与教训告诉我们,中部要实现崛起,必须首先培育区域发展的龙头。
中部地区发展城市群的选择
城市群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实体,是区域经济空间组织的重要载体。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群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居于主导地位,成为区域核心竞争力和形象的代表。基于此,在国家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后,中部地区各省都将城市群作为建设的重点。在2005年“两会”期间,国家发改委也明确表示将出台政策支持中部的城市群发展。因此,中部应以城市群为基础,培育中部的区域发展龙头。然而,目前中部地区的城市群或产业带主要有五个,即中原城市群、武汉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昌九工业走廊和合肥—芜湖都市带。所以,我们还应具体分析中部城市群的发展状况,从而进一步做出科学地选择。
中部地区发展城市群的培育措施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武汉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的经济实力。与沿海地区的三个国家级区域经济增长极(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湾地区)相比,武汉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的经济实力还很弱,目前还很难承担区域发展龙头的重任。所以,提高其经济发展水平,增强其影响力是当务之急。为此,国家应集中力量建设武汉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税收减免、增加信贷等方式对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人力资源开发给予必要的直接投入,并在能源、交通和信息等领域建设若干具有区际意义的大型工程,为启动这两个城市群的经济高速增长创造必要的条件;国家应放宽这两个城市群的对外开放权限,允许它们在比照过去上海浦东开发开放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从而激励它们创造更有利于集聚要素、吸引外资企业和东部地区企业、降低企业外部成本的政策环境,增强其经济活力。此外,还应在东部形成政策推力,迫使东部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和部分资源密集型产业向中部转移。
加快区内外交通和信息网络建设,增强武汉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的可进入性。目前,武汉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的可进入性还很低。其一,中部地区的水路、铁路和空中航线基本仍是从主干到支干,从根、枝到叶的树状结构;通信、航空则呈现以中心城市为节点的放射状、星状结构,区域内尚无国家一级国际空港,缺乏直航国际航线,一体化程度不高。其二,与沿海发达地区之间缺乏高速公路和铁路的连接,要素向武汉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流动和转移的成本较高。显然,健全的交通和信息网络可有效提高区位的可进入性。为此,国家应支持武汉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在充分发挥现有高速干道、国道及水运干线、铁路、航空线路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原有交通线路的通过能力,将武汉和郑州机场建设成为国际空港,并积极建设它们通往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湾地区的高速公路和铁路,使之成为接受东部发达区域产业梯度转移的通道。同时,加快完善武汉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之间及它们与中部各区域增长极之间的交通运输网络,逐步实现交通立体化、多元化;加快信息港和信息网络建设,以武汉、郑州等城市为主要节点,搭建共享型、数字化信息平台,以多媒体信息传输骨干网络、宽带网、公用数据通信及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现代网络技术为基础,构筑各省间发达的信息高速公路,增强武汉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对各种要素的集聚和扩散能力。
参考文献:
1.李小建,覃成林.我国产业转移与中原经济崛起.中州学刊,2004(3)
2.代合治.中国城市群的界定及分布研究.地域研究与开发,1998(2)
3.覃成林.中部地区经济崛起战略研究.中州学刊,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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