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间互联纠纷的商业性解决和竞争性规制

时间:2024-08-14 23:19:17 经济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网间互联纠纷的商业性解决和竞争性规制

摘要:互联规制的最重要目的是保持和业务的互用性。未来的电信网间互联规制应当更多地采用激励性的规制方式,同时要考虑到市场、网络和业务的快速融合。此外,在电信规制走向竞争规制的大趋势下,应当前瞻性地探索竞争性规制在电信网间互联纠纷解决中的适用。

关键词:网间互联

【网间互联纠纷的商业性解决和竞争性规制】相关文章:

完善证券纠纷解决机制刍议03-25

私法纠纷解决模式在行政法上的运用-ADR(替代性纠纷解决)之理03-18

智能网业务的网间互通01-07

论乡土社会中的纠纷及其解决03-26

网上购物中产生的纠纷解决办法12-07

论解决民事纠纷的系统工程03-2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解决的法律思考11-22

超链接侵权的法律规制03-24

互联网对财务会计冲击的解决办法03-21

我国行政垄断法律规制的出路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