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市化的现状与推进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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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城市化的现状与推进策略

【摘 要】目前,江西的城市化水平比较滞后,主要表现在城市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城市化发展不平衡,南北差距大,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进程,城市经济功能不强,辐射带动作用弱,城市间没有较强的经济联系,尚未形成带动作用强大的城市群或城市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且小城镇发展较慢。要推进江西的城市化进程,就要制定科学的城市化发展总体战略,调整城市网络结构,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区域分工与协作,加快县域城镇建设,注重城镇发展质量。  【关键词】江西;城市化;经济
   城市化是由产业结构变动所引起的人口不断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城市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城市在一国或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的过程。在工业化已经进入中期阶段的江西,以工业化促进城市化,积极推进江西的城市化进程,对于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促进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江西城市化现状
  
  江西城市化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目前,全国共有城市660个,而江西省只有21个城市,城市数量仅占全国的3.2%。其中,特大城市1个(南昌);大城市1个(2004年,九江城市人口突破50万,跨入大城市的行列);中等城市9个,平均每万平方公里0.54个,与东部的广东(中等城市34个,平均每万平方公里1.91个),山东(中等城市28个,平均每万平方公里1.82个),江苏(中等城市25个,平均每万平方公里2.44个)相比,差距很大;与同为中部的湖北(中等城市18个,平均每万平方公里0.97个),河南(中等城市17个,平均每万平方公里1.2个),安徽(中等城市14个,平均每万平方公里1个)等相比,也有较大差距。
  2.城市化发展不平衡,南北差距大。江西城镇群体的网络结构具有南北差距明显,北重南轻的特点。以浙赣铁路路线为界,纵观江西省的城市空间分布,江西21个设市城市16个在浙赣线以北,占76.2%,城镇密度达每万平方公里50个,南部只有5个城市,城镇平均密度每万平方公里35个;该线以北的地区,2002年城市化水平为34.67%,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以南地区为28.5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4个百分点;北部的南昌市城市化水平达44.41%,景德镇、新余、萍乡城市化水平也在35%左右,而南部的吉安和赣州城市化水平为29.5%和28.96%,与北部相差十几个百分点。此外,通过对浙赣线以北、以南地区经济总量、市场发育程度、基础设施水平、投资环境等指标综合分析,结果也证明江西北部的城市化水平远远高于南部,区域间差异明显。
  3.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进程。改革开放以来,江西省农村劳动力得到了大解放,农村劳动力不再被束缚在土地上,农民有了自主权,乡镇企业得到较大的发展。但在另一方面,以“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为特征的发展模式,导致农村人口就业结构和农村人口的空间转移错位,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进程。2004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中,二、三产业所占比重达到79.6%,也就是说,全省工业化比例高出同期城市化水平(41.7%)37.9个百分点。这一方面说明江西的工业发展没有相应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有限;另一方面,说明江西经济实现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过程中,没有带动社会结构实现同步转变,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缺乏协调性。大量人口集中在农村,会固化和加剧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从而严重制约江西经济顺利进入新的成长阶段。
  4.城市经济功能不强,辐射带动作用弱。江西城市经济职能普遍不强,加工型城市偏少,农区城市数量较多。农区城市即原属行政公署所在地城市,后改市但仍承担地区行政中心的职能,由于历史、政策等方面的原因,城市行政色彩较重,经济职能和功能较弱。从城市GDP和人均GDP来看,2004年,江西城市的GDP为1331.59亿元,占同期全省的比重为38.09%,而同期江苏、福建城市的GDP分别占全省的47.7%和42.5%。从人均GDP看,江苏、福建城市人均GDP在3万元以上,江西城市人均GDP仅为1.5万元,只有江苏、福建城市人均水平的一半左右。由于中心城市经济实力不强,辐射带动区域范围较小。南昌虽然进入了特大城市行列,但缺少大城市与之匹配,使得特大城市在省际经济交往中获得的大量信息和能量不能有效辐射到省内城镇网络。由于地缘文化的原因,历史上南昌从来没有成为江西的经济文化中心,尽管南昌作为省会城市本应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但其经济辐射和影响的范围并没能波及全省各个地区,据统计,南昌市的辐射距离为205.86公里,影响力主要在赣中北。而九江、赣州、景德镇、新余、萍乡、上饶等作为次区域中心,自身的经济实力也不很强,辐射带动作用更弱。九江市的辐射距离为34.73公里;景德镇、新余辐射距离分别为14.65和14.21公里;上、赣州、鹰潭、抚州、吉安和宜春等城市的辐射距离均在10公里以下,基本上不构成城市辐射力。
  5.城市间没有较强的经济联系,尚未形成带动作用强大的城市群或城市带。从世界范围看,伴随着一批特大城市和超级城市的出现,相继出现了若干以特大或超级城市为核心,组成人口规模逾千万、地理空间相互毗连、社会经济结构融为一体、影响力举足轻重的城市群或城市带。这些城市群或城市带,有力地推动和支撑着区域经济及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江西城市间仍存在“各自为政”和产业趋同现象,城市之间还是一种松散型的经济合作关系,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区域分工、协作尚未形成,影响了产业集约化和城市经济功能的发挥。
  6.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改革开放特别是“九五”以来,江西省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随着一大批防洪、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环卫等设施投入使用,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已有所缓解。但由于历史原因,城市基础设施还远不能满足城市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普遍存在交通拥挤、供水不足、居住水平低、文化设施落后和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如江西城市人口用水普及率92.24%,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列28位;城市燃气普及率80.15%,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居住面积分别为8.76平方米、7.37平方米和9.27平方米,在全国排位均在20名之后。
  7.小城镇发展较慢。江西省小城镇发展动力不足,特色经济不突出,人口聚集程度不高。县城和县级市常住人口平均为5.2万人,县以下建制镇平均建成区面积0.67平方公里,平均镇区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建制镇全省仍有一半左右,镇区人口1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全省也只有133个。由于规模小,布点
散乱,不利于规划建设,不利于集约使用土地等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对人口和产业的吸纳作用,更难以服务于周边的农村。
  
  二、加快江西城市化进程的对策与建议
  
  1.制定江西城市化总体战略。要针对江西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城市聚集效益为依据,引导江西的城市化发展,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工业化与农业的关系,综合考虑人口流动、产业选择、科技进步、外向型经济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制订促进江西城市化的城市发展总体战略。也就是加快城市体制改革,以发挥城市综合经济效益为依据,统一规划,调整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经济网络,促进城乡协调、地区协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2.调整城市网络结构,建设南北两个一级增长中心。珠三角和长三角是我国两个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中心,江西是我国唯一受到两个一级增长中心辐射的省份。江西在未来要得到快速发展,就要积极参与这两个一级增长中心的分工体系,积极接受它们的辐射,赣北接受长三角的辐射,赣南接受珠三角的辐射。接受长三角辐射的能力,主要取决于以南昌为中心的城市群的功能与规模;接受珠三角辐射的能力,则主要取决于以赣州为中心的城市群的功能与规模。因此,从城市结构体系的战略布局上考虑,赣北地区要构建形成以南昌为中心的九江、景德镇、鹰潭等“环鄱阳湖城市群”,而赣南则要培育以赣州为中心的吉安、瑞金等城市群,使赣州与南昌一起成为未来江西经济增长的一级中心,从而推动赣南的城市化进程。
  3.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增强城市吸引力和带动作用。按照“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原则,着力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特色的富有综合竞争力的中心城市,以此提升江西城市化水平,提高江西经济的集中度。(1)强化产业支撑,增强中心城市的经济实力。首先,要以工业为主导,并通过工业的发展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各中心城市要明确自己的产业定位,培育和壮大自己的主导产业,并且注意城市间产业的协调与配套,避免明显的产业结构同构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如南昌应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主导作用,重点发展汽车、电子、机械、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和生物制药、信息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带动全省经济的发展;北部的九江应加快港口航运业和邻港型工业发展;赣西的萍乡、新余应发挥自己已有的资源和工业优势,进一步加快工矿企业的发展;南部的赣州市则应优先发展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有色金属加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促进城市化进程。其次,要大幅度提高城市第三产业的比重,不断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南昌作为省会城市,应实现城市功能的转型,从生产型专业化城市向多功能的综合性城市转变?(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加中心城市的经济功能。一是改革“地级市”行政管理体制,增强“地级市”和“县级市”的经济功能。要把行政区划改革放到重要位置,应权衡利弊,适时推进市县、市市合并,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城市自我积累、自我壮大的新机制。要积极研究省、市、县三级财政体制,从有利于城市化出发,对大、中、小城市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财政政策措施,增强中心城市的自我发展能力。
  4.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城市建设资金“瓶颈”。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对于提升城市功能,充分发挥城市在江西经济发展中的聚集效益和扩散效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而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依赖于加大投入。由于江西财政资金拮据,因此,必须打破单一的政府投资主体格局,寻求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拓宽城市建设资金“瓶颈”,为江西城市功能的提升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于市场机制失灵的纯公共品,由政府部门供给。对于具有某些市场特征,需要有偿使用,有良好的经济同报的准公共品,可采取发行城市建设债券、股票、银行贷款、项目融资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筹集资金。
  5.加强区域分工与协作,提升各城市的区域竞争力。一是从全省角度出发,合理确定各市域的经济发展目标和模式,加强和协调各城市经济区的各个部门联系,搞好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产业链衔接和配套,发挥省域中心城市对地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主动承接东部和南部沿海城市的产业梯度转移,并做好相应的产业配套。三是从产业起点和加工深度不断提升城市区域分工地位。四是推进赣北地区城市经济一体化。南昌、九江、景德镇三市之间可谋求建立专业化功能互补、基础设施协调、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合作的复合型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群,以中心城市为主体,加快城市间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产业配套一体化和市场一体化进程。
  6.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县域为主体,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一批农村中心镇,重点投入、重点发展;要积极引导、政策配套,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促进剩余劳动力由农村向城(镇)区转移,相应改革户籍制度、用工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消除一切不利于城镇发展的政策性障碍,为城镇化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要分门别类、突出特色,根据城镇所在位置和特色,发展一批工业主导型、商贸推动型、旅游开发型、生态经济型城镇,避免“百城一面”。
  7.注重城镇发展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镇。要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镇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不断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在发展理念上,变注重城镇发展的数量和规模为注重城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以控制与城镇居民居住和出行有关的建筑、交通方面的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着力抓好“四节”(节能、节地、节水、节村)工作,努力降低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总量。要特别注重统筹安排城乡空间布局,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和其他一切资源。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化要求,创新城镇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方法,转变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城镇安全、高效、和谐、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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