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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部民族地区利用外资问题的思考
【摘要】文章分析了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利用外资的历史背景及重要意义,对西部民族地区利用外资的效果进行了较客观的评价;并分析了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利用外资的有利与不利因素,提出了其进一步利用外资的思路与对策。 【关键词】民族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结构分析;思路对策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的增长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一是国内投资的增加,二是国外直接投资的加速,在这两种力量的结合之下,西部民族地区的经济将迎来一个加速发展期。在此宏观资金背景下,我们要看到,为了更好地迎接这两股力量的到来,还有许多的工作要做,特别是一些基础性的、具有“瓶颈”特征的因素必须得以及时合理的改造,文章对涉及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祈望得到同仁的指正。
一、民族地区利用外资背景分析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是其主流和趋势,中国当然不能例外,西部民族地区也不能例外。要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实现经济发展,在利用国内资源的同时,还要充分地利用国际资源,尤其是国际资本资源,因此,我们要在保持适度规模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加大西部民族地区利用外资的力度,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与国外的资本优势很好地接合起来,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的新一轮增长。
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利用外资具有国际国内的宏观背景和微观基础,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革开放的扩散效应
改革开放使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经济总量增加,质量大幅提高,群众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地或上的差异性和我们实行的经济不平衡发展战略,导致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落差,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经济的增长速度还很缓慢。这一现状有各种理解,但我们认为,正是这一现状的客观存在,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深化带来了动力。我们都知道,西部民族地区具有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如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文化资源、政策资源等,这些资源正是东部地区现在所需要的。而东部地区当前又具有资金雄厚的强大优势,在资本逐利规律的驱动下,这部分资金必然会向西部民族地区流动。同时,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也为东西部地区优势的结合创造了条件,东部资金的向西扩散就成为了历史的必然。此外,WTO的加入推进了我国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外资进入西部民族地区也仅仅是时间和规模问题,目前的开局是良好的。
(二)地区开发的现实需求
西部地区由于历史和自然因素的约束,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自我积累能力较差,因而开发的难度要比想象的大得多。在西部地区的开发过程中,仅有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优势是不够的,还需要大量的开发资金。从现实的考察我们也体会到,西部地区各项开发事业的瓶颈就是资金的短缺,不是说有了资金就万事大吉,但没有足够的资金其开发也是难以推进的。正因为如此,西部地区也会产生一种寻求资金组合的强烈冲动,在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过程中,其眼光不仅向内,也更加向外,同时,国外资本也在寻求最具投资价值的地区和方式。这两种愿望结合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双赢”的开始。
(三)区域合作的相互需要
民族地区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引人注目。一是在西部开发过程中,西部各省、区间的合作,其重心将会倚重于民族地区,不光是民族自治地方占西部面积的89.38%,更重要的是民族地区拥有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如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这些资源的开发能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但仅仅依靠民族地区自我能力来开发目前还不现实,需要区域间的多方合作,从这个意义上讲,西部地区的开发更主要的体现为西部民族地区的开发。二是国内优势的互补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东西部合作的进程,这也是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一环。三是西部民族地区与国外区域合作的对接,在这个对接过程中,合理高效地利用外资是重中之重。
(四)政策倾斜的必然结果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都将向西部民族地区倾斜,通过政策导向,集聚国内外的资金注入民族地区,提升民族地区产业结构,重塑民族地区的经济格局,真正使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我们相信,通过一段时期的集中投入,通过对引入资本的超强运作,民族地区投入产出结构将得以优化,到那时,西部民族地区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
二、民族地区利用外资的效果评价
(一)总量小,地区分布呈现较大差异
1.FDI流量和存量。1993年以来,西部FDI年流入量20亿美元左右,至2000年底,累计达128亿美元,占全国比重仅为5%左右。
2.人均利用FDI规模。近年来,西部地区人均利用FDI为5~6美元/年,大大低于全国人均36美元/年和中部地区的10美元/年左右。至2000年底,人均累计利用FDI51.6美元,大大低于全国平均276美元和中部的74.5美元。人均FDI规模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6左右。
3.每万元GDP吸纳FDI规模。一定区域FDI吸纳适度规模应该与其经济发展规模和水平相适应。近年来,西部地区每万元GDP吸纳FDI平均12美元左右,低于中部地区的16美元和全国平均62美元左右。至2000年,西部地区每万元GDP吸纳FDI存量为115.6美元,而全国平均为360美元,东部已达536美元,西部地区GDP吸纳FDI量明显偏少。
4.区域分布不均。西部地区外商投资高度集中于广西、陕西、四川、重庆四省区市,所占比例高达81.6%,仅广西一地就占36.8%。总体而言,西南地区利用FDI超过西北地区,截止2000年底,西南地区实际利用FDI占西部地区利用FDI总额的75%,大大超过西北地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地处沿海的广西利用FDI大大领先于西部其他地区。与之相比,利用外资最少的青海、西藏、新疆三省区利用外资总额不到4000万美元,占西部地区利用外资总额的2%。
(二)利用外资存在结构性缺陷,产业分布不尽合理
总体而言,目前西部地区利用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单一,技术层次较低,中小型劳动密集型工业占绝对优势。具体地说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外资投向以制造业为主,服务业次之,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的项目较少。第三产业中,房地产、餐饮业占绝对优势。一些较为敏感的领域,如电信、银行、保险,甚至西部地区优势明显的旅游业等服务部门,外商投资微乎其微。西部地区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利用外商投资水平位居最后,除云南、新疆因其特色农业利用外资水平较高外,其他各省区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项目技术含量较低,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项目占大多数,而资本和技术密集型项目则很少。外资主要投向于房地产、轻工、纺织、食品、商业饮食等技术水平较低的一般加工业和服务业。三是外资项目中,大项目少,中小项目多。西部地区外商投资项目协议投资额大大低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这反映了西部地区外资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的现实状况。
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产业分布状况,符合西部地区资源丰富、劳动密集、技术禀赋较低的实际,有利于充分利用西部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但是,投资结构单一,技术含量过低则不利于西部农业、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发展,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没有充分发挥西部地区的农业比较优势和科教产业优势,也不符合国家优化外商投资结构,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产业的基本政策。
(三)外资对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明显
外商投资在西部各地区、产业分布的这种高度不平衡性,给西部地区在资本形成,扩大出口和经济增长方面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是从资本形成来看,在1983~1991年间,东部发达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相当于全国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平均为4.04%,而西部落后地区平均只有0.78%。1992年以后,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推进,外商在华直接投资不断增加,其在资本形成中的作用日显重要。在1992~1999年间,东部发达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及其他投资相当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平均已达到19.68%,而西部落后地区仍然停留在东部发达地区80年代的水平,该比重平均只有4.35%。二是从工业产出来看,1999年“三资”工业产值占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东部发达地区为34.1%,而西部地区只有7.4%;“三资”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东部地区为31.4%,而西部地区只有6.3%。再从商品出口来看,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总出口的比重,东部地区为48.9%,而西部地区只有10.7%。从以上可以看到,在东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及由此产生的资本形成、工业产出和出口扩张,有力地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增长和繁荣。相反,在西部地区,外商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明显。
(四)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溢出效应还有待提高
通过引进外资,大规模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市场竞争。广大西部作为中国的欠发达地区,其技术和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大量引进外资可由此获得发达国家的技术诀窍、管理手段等稀缺资源和知识。这等于将发达国家长期积累、高额投入的人力资源和知识技术存量转移到本国和本地区,获得所谓“溢出效应”(Wang.J.&Bloomstvom.M,1992)。
Jansen(1995)在对泰国的研究中发现,外商直接投资对私人投资水平和出口有着直接而强烈的正的影响,并通过新技术的引入提高当地的经济效率,由此带来了较高的经济增长。Athukorala和Menon(1995)发现,在过去20年中,外商直接投资在马来西亚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De Mello(1997)则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对当地产出增长的最终影响,取决于其对国内公司所产生的效率溢出的大小,而这种溢出效应主要是通过产生国内生产报酬递增以及外商投资扩大生产附加值的增加来实现的。
何洁(2000)对中国各省区FDI的外溢效应进行了严格的计量分析,结果显示西部地区利用FDI溢出效应是确定存在的,但远不如其他省份显著。四川(含重庆市)、陕西、甘肃、宁夏、云南、贵州等主要省份外溢效应指数仅为0.065,明显低于其他省份的水平(0.0171)。这种状况的根源在于西部地区高度国有化的产权结构,低下的市场化程度,落后的技术管理水平和人员流动的单向性(由非外资企业流入外资企业)。
三、民族地区利用外资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一)有利因素
1.有利的国际环境。在国际政治、经济、文化日益密切,以及中国改革开放迅速推进的时代背景下,国际环境的发展和演变是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有利条件。国际政治、经济、文化日益密切的最突出的特点是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是全球经济市场化,其突出地表现为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规模不断扩大和速度不断加快的过程。这无疑为发达地区寻求新的投资空间、贸易市场与欠发达地区寻求投资伙伴、发展机会之间的结合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从而大大增加欠发达地区新的发展机遇。我国西部地区有可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利用国际国内多个市场、多种资源和资金,多方向、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积极开展国际国内经济合作,给西部地区的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经济全球化趋势加速推进的同时,与之互为因果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也日益凸现。以降低内部商品与生产要素流动障碍、促进地区性经济合作为主要特征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也会为西部发展提供新的发展机会。西部地区尤其是邻近边疆的沿边地带得以与周边国家进行区域经济技术合作,作为自身创造发展的良好环境的重要手段和应对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有效途径。
西部地区与众多周边国家和地区接壤,而这些国家和地区又大多处在或属于不同的经济区域和区域集团。如以亚欧大陆桥为纽带的我国西北地区与独联体中亚国家构成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和以东盟国家为主体的我国西南地区参与的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区。目前这些区域的经贸合作和文化技术交流业已起步,并将成为我国西部地区有效参与国际分工合作的不容低估的经济增长极。
2.西部地区的资源与产业优势。西部地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尤其是土地、能源、矿产和生物等资源在全国具有显著的优势。这既是西部大开发的物质基础,也是国民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后备基地。西部地区不仅资源丰富,而且各种资源的组合匹配条件较好,具有建成中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工业基地的优越条件。例如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和贵州、云南、青海土地面积占全国58.5%,耕地占全国17.7%,草地占全国的69.3%,待开发土地资源占全国61.5%,地表水资源占全国42.0%,铁矿占全国11.4%,煤矿占全国39。3%等。
西部地区人力资源丰富。西部劳动力数量超过2亿人,且劳动力成本远低于东部沿海地区,其中相当一部分为熟练劳动力。如果劳动力经过培训,或者沿海地区的一部分来自西部的熟练劳动力回流,西部的劳动力优势将得到加强。
利用西部的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以宁夏为例。中药材是宁夏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药材基地建设与产业开发作为有效地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最佳切入点,已具备名牌优势。已进入工业化生产的枸杞、苦豆子、麻黄、甘草、胡芦巴等大宗药材为主,使中药材种植集约化、规模化、科学化。在中药材的深度开发上,多年来通过与国内著名院所的联合攻关,宁夏已拥有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宁夏旅游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重点建设沙湖、西夏五陵、沙坡头、六盘山等旅游区,开发黄河漂流、沙漠探险、西夏文化、贺兰山岩画等旅游精品,大力引进外资、多元开发,建成西部地区独具魅力的旅游热点。
3.市场优势。西部地区拥有广阔的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市场,不仅市场潜力巨大,而且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持续二十多年的经济增长,西部地区已经拥有相当可观的现实市场规模。西部地区市场的基本特征是总体需求远未饱和且处于高速成长时期。1978年西部地区GDP约为700亿美元,而2001年达到17800亿元,增长了25倍,实际年均增长8%;人均GDP由1978年的251元增加到2001年的4480元,增长了17倍,实际平均增长6%以上。西部地区近年来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对FDI将产生积极影响。
西部地区在吸引外资方面有独特的大国优势为依托,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方面,中国与其他周边国家不可避免地形成竞争关系。但与它们相比,西部最大的优势是有巨大的国内市场。中国庞大而极具潜力的、统一开放的国内市场更为以市场导向为主的西部外商直接投资者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4.政策优势。为了鼓励外商投资参与我国西部地区的开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扩大鼓励外商投资领域。外商投资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的项目,可享受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的优惠政策。二是扩宽外商投资渠道。在西部地区扩大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的试点,对国家鼓励和允许类产业的企业,可通过转让经营权、出让股权、兼并重组、中外合资企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方式吸收外商投资。三是鼓励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外商到西部地区再投资项目,凡外资比例超过25%的,均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相应待遇,允许沿海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到西部承包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四是改善投资软环境。放宽多种所有制企业市场准入,简化国内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相应简化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二)不利因素
1.缺乏有效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股权限制,对外商限制持股比例和中方自有资金不足及融资困难,制约着外商投资。二是投资方式限制,没有规范、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外商难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收购兼并方式进入。三是资金来源限制,鼓励产业资本限制金融资本,如引进风险投资是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方式,但现有政策是限制的,既不能或很难进入,又没有退出机制,这些问题不解决,高新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难有突破性进展。四是行业限制,目前服务贸易领域的外商投资,因为国家采取的关键行业如银行、保险等先在东部地区“试点”的方针,所以理所当然地集中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这部分外商投资规模仍然很小。
2.资本获利能力与水平。与东部地区的企业相比,西部地区企业的资本获利能力与水平相对较低。1997年,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资金利税率6.92%,产值利税率8.4%,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91.28。西部省区除云南、西藏外,资金利税率、产值利税率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的资金利税率分别为6.90%、3.63%、3.72%、0.21%、4.26%、4.47%,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甘、青、宁、疆等资金利税率尚达不到全国的一半。当年整体核算,重庆、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净亏损。1998年,西部地区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资金利润率平均为3.98%,约为东部的68.6%;百元固定资产实现利税平均为4.15元,约为东部的49%;全员劳动生产率平均为29441元,约为东部的88%。要素回报率过低使得外资难以进入西部地区。
3.政策管制。外商投资领域受到许多政策的市场准入限制,这些限制领域正是西部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由于外资介入的限制,造成的直接后果是项目达不到理想规模,外商采用较为落后的技术甚至放弃投资。如旅游业是西部地区拥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产业,市场发展潜力大,目前只有为数很少的几家外资企业,金融、保险、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几乎是空白。
4.管理水平。西部民族地区管理水平普遍不高也是利用外资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制约因素。一方面是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水平和效率还有待提高,要为外商投资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另一方面是现有企业的管理水平不高,在某些行业或部门管理还是粗放型的,往往在合作的过程中不能和外商形成默契;此外,本地区的科技管理人员普遍缺乏,没有形成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体系,要迅速提高管理水平还有一定的难度。
四、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利用外资的思路与对策
西部民族地区利用外资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既有机遇,更充满了挑战。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更好地开展利用外资工作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为此,在以下方面应有所强化:
(一)利用外资的目的与规模
利用外资的目的是为了发展经济,我们相信大家都会这么说。可是在我们实际工作中有一种现象也是不能忽视的,那就是不顾实际的盲目引进,不管有没有好的项目,不管本地条件如何,走到哪都是要大量引进外资,这是一种典型的跟风现象。殊不知,不顾条件的盲目引进,其结果是引进的外资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不能产生良好的效益,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引进外资的规模问题,现在的人们一谈到引进外资,都有一种越多越好的良好感觉,且不说民族地区现在引进外资的规模很小,引进外资的规模大点是可以理解的,可一些发达地区也同样是这样的观念,无论多少,来者不拒。这种观念当改变,我们既要考虑引进外资的规模,更应该考虑引进外资的效果和质量,做到适度引进,在滚动中求得规模的扩张。
(二)利用外资的方向与产业重点
民族地区利用外资需要认真考虑利用的方向,尤其是要根据本地区的资源和产业确定利用外资的重点,那种不顾条件全面开花的做法是值得反思的。从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看,我们认为在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开发、教育卫生、能源开发等方面应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因为这些产业对资金的需求相对庞大,回收期限较长,又事关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长远,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能解决资金的短缺矛盾。一些低水平的加工,对环境有危害的项目不管是否外资都要拒之门外。
(三) 健全利用外资的管理机制,提高资金运作水平
引进外资是一个方面,管理好、使用好外资是问题的另一面,在这方面西部民族地区可以说是任重道远,离国家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首先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的人才,没有人才基础一切无从谈起;其次要在软硬环境的改善上下功夫,建立起高效的运作平台,加强成本控制,节省中间费用;第三要加强外资利用过程中的引导和监管,使有限的外资朝优势产业聚集,同时要强化资金监管,控制资本风险,切实提高外资使用效益。
(四)深化和细化利用外资的政策法规
西部民族地区利用外资离不开法制、政策的保障,要走依法引资之路。从现在的情况看,在政策方面,各地均根据不同的条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但我们认为,这样做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好的深层次的问题。如有的民族地区利用外资的政策中,土地以零租金的方式出让,表面上看这是一种让利行为,但若每个地区都仿效这种做法,其负面的影响更大,对诸如此类的政策必须出台统一的政策进行规范。此外,民族区域自治法、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法规等,对利用外资的规定都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也就大打折扣了。建议出台一部《民族地区利用外资法》,对利用外资的方式、优惠政策、产业重点、资金运作、风险控制、措施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这样民族地区利用外资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投资者而言也可以说是吃了一颗定心丸。
(五)民族地区利用外资的难点突破
民族地区利用外资总量还很小,效益也不明显,存在不少的困难。但我们应该深刻反思的是,难在何处?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如何突破?这似乎是一个难解的结,很多人认为条件太差,基础薄弱,对外资没有吸引力。这都是引资困难的原因,但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在于民族地区的管理方式落后,效率不高,决策盲目,重引进轻使用,重数量轻效果,甚至在有的地方还存在引进之后不闻不问,吃拿卡要,严重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从表面上看,这好像不是一个什么了不得的事,也没有普遍性,但这样的现象一旦出现,在投资者中就会传播开来,产生一种波及效应,而最终受损害的恰恰是民族地区。
因此,可以认为,在民族地区今后利用外资工作中,要从改革体制和机制入手,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使投资者既能感受到西部民族地区引资的热情,也能体会到其投资的前景,在投资前景不甚明朗的情况下,投资者的行动肯定是迟缓的,我们所要关注的,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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