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投机及我国当前股市

时间:2023-03-07 08:56:00 经济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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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投机及我国当前股市

最近在关于“基金黑幕”、“股市黑幕”的讨论中,有一个重要问题还没有弄得很清楚,这就是:投资和投机二者究竟是合二而一的东西,抑或是性质上有所不同的经济活动;如果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区分,是否一切投机都该加以反对、取缔呢?如若不是,那末,究竟哪种投机是应该加以反对、取缔呢?上述问题若不弄清楚,不仅思想混乱,而且监管也无所适从。

(一)投资和投机

“投资”和“投机”这两个概念,经济学上并未界定得很清楚。我特地翻了翻辞书。剑桥百科全书把投资解释为:将资金投入某一活动以期获得更多的财务利益,并例举两类投资,一是金融上的投资,是指购买有价证券(股票与债券),一是指企业上的投资,投资于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或服务。美国出版的《现代词典》(商务中文版)把“投机”解释为那些“期望从价格变化中获利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买卖活动”。根据上述解释,投资是致力于提供某种产品和服务,它所指望的是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流通过程中实现的利润;而投机所指望是证券、商品、外汇买卖转手中获得的差价。就活动的生产性来讲,“投资”的生产性要明显得多,直接得多,而投机与生产过程的联系则间接得多、淡浅得多。但经济生活是复杂的,进行证券、商品、外汇买卖的行为或活动,事实上不少也有助于推动或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有人就这个意义上把这类投机活动也称为投资。这类投机活动是应该允许、保护的。然而,也确有一些投机活动具有明显破坏性,应予反对和取缔。为了更简便地说明投资与投机、应予保护和与应予取缔的投机之区分,我们仅以证券(股票与债券)市场为例。证券市场是一种重要的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机制或手段,其基本

职能就是合理地分配或再分配社会资源,以便有效、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要;而股票之类的有价证券,则是资本市场履行这种职能的工具。在正常情况下,某家企业股票价格的涨落,总是标志着该企业的效益上升或下降,而效益的升降总是标志着该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有所提高或下降;或者标志着社会对该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需要是否扩大或缩小。资本市场就是通过股票价格有涨落,向投资者指示资金投入或撤出的方向,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再分配。而投资者之所以投资于该企业的股票,总是预期该企业的效益会提高,能提供更多的红利,从而多把这作为长线交易来经营,而不急于追求股票买卖的差价。在这里,购买股票无疑是投资活动,其所分得的红利和所持股票升值,均来自投资所促进的生产率及经济效益的提高。确也有一些投资于股票的人喜做短线交易,并不指望股票分红,而指望股票涨价赚取股票买卖的差价。严格按辞书的界定讲,这种活动或行为应属于投机而似乎有别于投资活动。但应强调指出,尽管当事者看重的并非企业的红利而是股票的价格,但只要股票价格上涨,反映了企业效益的提高,或反映了社会对该企业的产品与服务的需求扩大,这种股票买卖的行业或活动,均有利于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与再分配。这种投机行为或活动实际上也赋有投资性,也可说,这类股票买卖行为或活动,兼有投资及投机的双重性。

还有,股票价格的运行表现出一种不同于一般商品价格运行的特点。一般商品的价格,会随着供求的变动而环绕着商品价值上下波动,商品的一时过度需求会使得价格高于其价值,而过高的价格又会抑制需求下降,从而价格会自行下降。然而,股票价格固然取决于预期股息(红利)和利息率的水平,但也取决于供求,而且供求力量对价格水平的影响要比商品市场来得大。由于人们爱看涨的心理预期,往往盲目跟着涨风进市,股票价格的上涨不仅不会抑制反而会扩大对该股票的需求,使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甚至远远超过股票所应有的实值,形成“泡沫”。这表现出股份资本的“虚拟性”。在证券市场上,个别股票的价格因一时过度需求而出现超值的情形时有发生。这是市场机制的自发行为,最终也可通过市场机制自行解决;它虽在局部上对证券市场秩序起了一定的干扰作用,但一般无碍于大局。

严重的投机活动,是人为地操纵股市,牟取暴利。投机家持其巨额资本,利用股票价格可以远远偏离它所代表实值的这个特点,操纵股市供求,使股价大起大落。他们进入股市,根本无意于提高企业的技术与管理水平,无意于增进企业效益以获取更多的投息(红利),而只想人为地把股价“炒”起,从股价的大起大落中牟取暴利;为此,他们不惜采取制造舆论、造谣欺骗等一切手段来误导股民。例如,投机家(或庄家)可以凭籍自己控制的巨大财力,大量购进自己持有的那只股票,把它的价格“炒”起来,待股票价格被“炒”涨到预期的高度,立即全部退出,股价随即泻跌,大批盲目跟进的中小持股者被套住。这种被称之“对倒”的投机的手段,只不过是投机家惯用的手法之一。这类由人为因素制造股价波动的恶性投机活动,在性质上跟市场自发力量造成的一般投机行为有很大不同,跟正常的证券投资更是大相径庭,性质上应严加区分。第一,这类投机活动完全脱离了生产过程,而是在流通过程中靠人为因素制造的“价格变动”获利;第二,这类投机活动所获得的丰厚收益,并非来自他们本人所创造的国民收入,而是来自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庄家”的利得乃是众多盲目跟进并被套住的股民们的损失。应该把这类恶性投机跟证券投资严格区分开来,不容混淆。有人说,若硬把这种投机说成是“投资”,那也只能称之为“掠夺性投资”。这话颇有道理。

这种恶性投机活动具有破坏性,它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稳定,侵蚀了正当的投资(包括产业投资和证券投资),扩大贫富差距,影响了社会安定。所以,几乎每个国家都把这种投机活动置于监管、查禁之列。应该强调指出的是,少数投机家(或庄家)进行投机活动,不仅用欺骗、蛊惑的手段诱导广大中小投资者盲目跟进以便套住,而且用“捞一把”的投机心态来毒化他们的意识。广大盲目跟进的股民是这种投机活动中的受骗者、受害者。监管、查禁投机活动的矛头应指向少数投机家(或庄家),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众多中小股民。

(二)我国当前投资市场的投机性及其根源

中国资本市场的投机性浓厚,不仅表现为股市的市赢率一般高达60倍,比西方发达国家股市的市赢率(一般在20%―25%)高得出奇;而且也表现为股票的换手(买卖)率高得出奇,据统计,1996年美国纽约股票市场的换手率是52%,东京是27%。伦敦是58%,香港是54%。韩国是91%,泰国是30%,而我国则高得出奇,上海是591%,深圳是902%。股票换手率高,表明股民大多想从股票买卖的价格变动中获利,而不想或不相信股票可以分红,或者认为股票分红不如从股票价格变动中获利来得大。其实,我国资本市场投机活动之猖獗,最近报刊也多有揭露,先有“基金黑幕”,后有兰州等城市股市黑幕,均有媒体披露。中国资本市场的投机性浓厚,至今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

问题是,为什么建立10年的中国资本市场竟有这么浓厚的投机哩?有人说是有投机家(庄家)作崇。这固然是原因,但中国资本市场上投机家(或庄家)何以竟能长时间肆无忌惮地横行呢?也有人把我国资本市场的投机性盛归咎于法制、法规加监管尚残缺不全。上述种种说法,都有道理。但我认为,更重要的、更深层次的原因,应属体制上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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