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投资人财务治理

时间:2024-07-11 16:02:45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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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投资人财务治理

【摘 要】本篇论文共分三部分论述投资人财务治理的目标、内容及目标的实现。首先,从资金保全、增值引出财务治理的目标。其次,对投资人财务治理的内容主要从明确保全和增值的目标及考核办法、投资方向和决策程序、建立内部控制约束资产使用、建立财务监视机制的论述。最后,又从设定经营者的职业水准和基本组织要素、确定基本治理制度、实施必要的审计监视来保证治理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资本闲置 资本保全 资本增值 资本折旧 内部控制
  
  投资人投资建立企业的目的是要使资本增值,即使企业价值最大化。为此,投资人将企业委托经营者经营,通过经营和治理实现企业的目的。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可能出现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因此,投资人对企业财务的治理即成为必要。
  
  1 投资人财务治理的目标
  
  1.1确保资本保全是投资人财务治理的首要目标。投资人投资建立企业的原始资本只有在能够保证其安全和完整的条件下投资人才愿意建立企业,以解决投资人资本闲置和社会就业等题目。投资人资本保全包括三个方面。
  1.1.1投资人投出资本必须是在安全法律保障和可以控制的相关职员治理的条件下,才会建立企业并选择经营者经营。因此,确保资本安全。
  1.1.2投资人资本的保全不仅表现在投资人投进原始资本本身价值的保全,同时也包括了投资人投进原始资本最基本的增值。这种增值通过是以国库券的利率来计量。
  1.1.3投资人投进资本保全的实现具有时间性。投资人从投进资本到收回投资并取得增值是一个时间过程。因此,投资人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期间内应当能够通过折旧或红利等方式取得投进原始资本价值抽奖和无风险收益。
  1.2实现资本增值是投资人财务治理的终纵目标。投资人投资建立企业的根本目的不仅在于资本保全,其终纵目标在于实现资本的增值。资本增值包括这样三个方面:
  1.2.1资本有形增值,即投资人投资建立企业带来的超过原始资本和无风险收益之外能够确认和计量的价值。资本有形增值通常可以通过数学的方式加以确认和计量,计算出它的具体价值额。
  1.2.2资本的无形增值,即投资人投资建立企业所创造无形资产所带来的价值(如商誉、品牌价值等)。资本无形增值通常可以由社会公认权威机构进行评估确认,而实在际价值一般须通过交易才能实现。
  1.2.3其他方面的利益,如企业的社会荣誉、投资人本人的社会声誉及着名度等。这种利益也应当计进投资人资本增值之内,只是它的计量和确认难度更大,但确是客观存在的。   2 投资人财务治理的内容
  
  投资人财务治理的基本原则是既不能干预生产经营,又必须维护投资人的资本权益,实现资本保全和增值。投资人财务治理的具体内容可因投资人的要求,经营者的素质以及企业经营环境等现实情况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2.1明确资本保全和增值的责任目标和考核办法。投资人选聘合格的经营者实际上就是以是否能使资本得到保全和增值为条件的。一旦经营者选聘完成,投资人就应当以资本保全和增值为核心,明确相应的出资人就应当以资本促使和增值为核心,明确相应的资本保全和增值目标,建立相应的指标考核体系。使经营者围绕这些指标展开经营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以资本增值为核心的考评办法。明确赏罚标准并与经营业绩挂钩,使经营者业绩能够得到正确、公道的评价,以激励机制促使经营者维护投资人的利益,同时实现其自身的价值。
  2.2确定投资方向和决策程序。企业对外投资意味着投资资本的位移,这种位移移改变了投资人原来的预期,而且还带来了新的风险。
  2.3建立必须的内部控制,加强本钱用度治理。为确保投资人资本保全和增值,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是投资人和经营者共同需要,内部控制能帮助投资人了解企业组织结构、运行程序、治理制度、业务处理方法等经营过程中的基本运行状况,再借助企业财务报告等资料便能较为清楚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本钱用度的增加会直接减少利润,从而减少投资人的资本收益。。
  2.4约束资产的使用,决定收益分配政策,经营权是由财产权派生出来的,经营者使用资产必须符合投资人的利益,与企业目标相一致。若变更资产的用途,从而影响投资人的利益。因此,投资人对于重大资产的使用必须进行约束,以保证资本目标的实现,投资人法定享有收益分配权,投资人决定分配收益政策应当兼顾企业的近期和长远利益,还要兼顾企业员工、经营者的利益,以保持企业持续的发展能力。
  2.5修理选择会计政策,建立财务监视机制。会计政策涉及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而会计要素能否正确确认和计量直接影响企业资产和利润的多少,影响企业财务信息的质量,对投资人的决策具有重大的影响。
  
  3 投资人财务治理目标的实现
  
  投资人财务治理是一种战略治理,是对投资企业重大决策和重大财务活动的约束,具有中断性。投资人财务治理目标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实现。
  3.1设定经营者的职业水准和基本组织要素。经营者的职业水准和基本素质在一定程序上决定了投资人财务治理目标的实现。经营者的职业水准主要包括:(1)对出资人财务目标的理解以及忠实程度。(2)经营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3)组织治理与人际沟通能力。(4)职业道德观念。企业财务负责介财务治理的具体实施者应由投资人选定。
  3.2确定基本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系统。基本治理制度包括:(1)组织机构制度。(2)基本会计政策。(3)财务治理制度。(4)内部牵制稽核制度。(5)决策程序制度等。在建立基本治理制度的基础上,投资人应引导经营者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并确定主要的内部控制系统,确保企业高效、有序地运行,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不使投资人资本或权益流失。
  3.3实施必要的审计监视。投资人的审计监视分为正常监视和非常监视两种。可分为三个层次:(1)监事会对企业财务的检查和监视。(2)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监视:一是在董事会、监事会领导下实施的内审机构监视;二是在经营者领导下实施的对内部职能部分和分支机构的监视。(3)社会中介机构的监视,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月报、年报的审计监视。
  非常监视是指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下实施的审计监视:一是董事会实施的审计。二是监事会实施的审计。董事会实施的审计主要是检查经营者,也可以是董事会或董事。非常监视通常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实施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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