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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公司治理机制下的内部审计转型
摘要:要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内部审计必须实现思想转型、业务转型和组织转型。 关键词:公司治理;内部审计在经济贸易全球化、资本市场一体化的背景下,企业的规模日益扩大,企业分布的地域越来越分散,特别是在安然事件发生之后,公司治理机制已经成为现代企业制度下最重要的架构,是企业经营者、投资者、执法者和立法者关注的焦点。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特殊机构,其职能的有效发挥关系到公司治理的成败。如何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正确理解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涵义,认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实现内部审计在思想、业务和组织上的转型,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对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认识
公司治理是规范委托方与代理方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并由此形成具有分权制衡关系的公司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它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它通过建立一套制度来合理配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借助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来实现内部治理,以保证股东的利益最大化。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加强公司内部各级组织、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控制、协调与配合,这就要求有一支相对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的、能够及时监督和评价公司整体运行状况的机构来完成这一职能,从而客观上赋予了内部审计的公司治理功能。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2004年修订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可见,内部审计已经从过去单纯的监督理念更多转向关注公司治理和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并赋予内部审计为管理服务的理念,这更加符合公司治理对内部审计的需求。
透过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的定义,不难发现两者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它们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从起源上看,两者都是由于两权分离而需要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从目标看,两者都是为了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从形式上看,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公司治理要求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从运行看,两者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内部审计有助于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治理,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监控机制和激励机制。反过来,公司治理又是内部审计能够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制度环境,一个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需要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因此,在公司治理环境的要求下,内部审计目标与价值增值的治理目标相一致,并使得其职能、技术方法、内容和范围等方面都产生新的导向与变革,内部审计由单纯的监督职能拓展到服务和治理功能,已成为公司治理的迫切需要。
二、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增加公司价值的重要载体
从内部审计的定义可以看出,内部审计定位为一种价值增值活动,它的最终目标是帮助实现组织目标——为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增加价值。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对公司各业务环节的评价,优化价值链,促进降低链节间的协调成本,帮助公司提高发展效率。另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管理和绩效审计,对公司经营活动的诊断,发现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潜在隐患,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促进管理层弥补缺陷,防止损失发生,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增值力。
(二)加强了企业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指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措施对风险进行检测评估,将风险控制在某一可接受的水平。内部审计能够客观、全面审视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并通过评价公司以及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和趋势,确保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发展的风险,及时建议管理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内部审计能够评价风险管理结果报告的充分性和相关性,既可评价管理当局对风险分析是否全面、风险应对措施是否完善,又可评价与风险管理有关的管理薄弱环节,提高风险管理的科学性。此外,内部审计的风险评估意见必要时还可以直接上报给董事会,加强管理层对内审意见的重视,有助形成更具客观性和权威性的风险评估意见。
(三)解决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代理问题的有力措施
公司治理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制度安排,内部审计是其措施之一。内部审计通过独立审计,对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检查评价,规范会计信息的编报和披露行为,增强财务信息的可信性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缓解管理层和投资者信息失衡问题,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及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此外,内部审计部门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相对独立的权威部门,内部审计的工作结果具有客观公正性,较易为员工所接受,同时,内部审计及时将经营管理中的存在问题和相关信息正确反映给管理当局,促进上下之间信息的良好沟通。
三、内部审计要实现思想转型
内部审计发展的初期是以监督为主的查错纠弊的财务审计,执行的是监督职能。但时至今日,企业的内外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在国内,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公司治理机制;在国外,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11A)要求内部审计为管理服务。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转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意识到它在公司治理进程中的重要价值,并顺应公司治理发展需要,转换对内部审计的职能。 首先正确理解内部审计的定义。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定义的历史演变,可以看到内部审计的职能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不断变化,由单纯的查错纠弊的监督职能转变为管理职能。李金华审计长提出要把内部审计作为一个控制系统,而不是一个检查系统,即内部审计要从执行监督职能为主转变为执行管理职能为主。
其次要不断提高对内部审计新理念的认识。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上,石爱中副审计长将内部审计的新理念总结为:重监督,也重服务;重结果,也重过程;重事后,更重事中、事前;重财务,也重业务和管理;重合规,更重3E(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重审查,也重建议;重当前,也重战略性和长远性;重静态,更重动态;重内部控制,也重风险管理;重独立行为,也重互动。内部审计必须消化和理解这些新理念,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再次是对审计监督的重新认识。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不是“监督领导”,而是帮助领导有效履行其职责,协助领导进行有效管理,将着眼点放在促进业务经营、加强内部控制和提高经济效益上。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妥善处理与财务的关系,与财务成为互相支持、互相协助的兄弟部门。现代企业制度给予财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制订者和执行者的身份,也给予内部审计为管理服务的职能,两者在工作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服务,工作内容不是矛盾和冲突,而是配合和协调。
四、内部审计要实现业务转型
前几年内部审计是以财务账本为基础的审计,主要依靠事后的查错纠弊,审计评价的视线也仅停留在财务事项,无法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所以必须突破传统的工作方式,吸收国际的先进理念和成功做法,对内审业务进行提升和转型,不断丰富内部审计的内涵,逐步实现从发现型、符合型审计向预防型、增值型审计转变,从以监督为主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具体来讲,有以下工作重点:
(一)以帮助企业改善治理为重点
公司治理就是所有者对于管理层执行的风险和控制过程所进行的监督活动。内部审计参与公司治理,就是要站在所有者的角度,通过对企业的经营目标、决策程序、管理程序、投资的过程和结果等经营环节进行监督评价,检查公司治理的过程是否科学有效,是否达成预期的目标,还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等,以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帮助企业完成各项治理目标。
(二)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
内部控制不是手册、文件和制度的简单组合,它贯穿企业经营的全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内部审计也应贯穿整个生产经营全过程,通过审核和评价,检查内部控制的效率与效果,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偏差和失误,并及时向领导层反馈,指出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和管理的漏洞,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更改建议,从而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起到预防控制、减少浪费、降低成本的作用。
(三)以帮助企业改进风险管理为重点
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重心在经营,经营重心在决策。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新的挑战,自主创新能力低、市场经验不丰富、产品不能适应社会需求等都是他们所面对的风险点,内部审计对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对风险管理过程的及时性、科学性进行评估,找出风险管理体系的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发现和预防重要的风险因素,指出其控制缺陷,并提出改进意见,帮助企业改进风险管理体系,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损失。
(四)以强化成本管理为重点
成本意识不强、成本管理较为薄弱、损失浪费严重是国内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内部审计应该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运营成本比较分析,关注成本居高不下的环节,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对策,帮助相关部门提高运营效率、控制消耗、减少浪费。
五、内部审计要实现组织转型
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位置和人员配置反映其独立程度,也反映其在企业的地位,直接影响审计职能的发挥。以前公司治理机制未摆上一些企业的管理日程,内部审计组织地位不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内部审计在组织安排上也要实现转型,提高组织位置,充分利用资源,在成本和效益中找到一个最佳的结合点。
(一)变革内部审计的管理模式
对于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有三种比较合理的选择:由监事会领导;隶属于董事会;监事会与董事会共同领导。从理论上讲,监事会行使监督权,董事会行使决策权,作为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内部审计,行使监督权应归于监事会的领导,以在公司内部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系统。这种机构设置的前提是公司监事会有充分的权力与能力行使所有者的监督权。
考虑到我国国内一些企业的监事会存在监督权的行使缺乏力度、功能名存实亡等问题,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上,通常采取第二种模式,即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实施对内部审计的管理。而条件成熟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进而由监事会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共同领导。这种“政治上三权分立思想在公司机关构造上的显现”,从“权力层次”的理论上为内部审计提供了最强独立性的制度支持,应属于最优模式。
(二)丰富审计主体
内部审计的主体可以是多方面的,包括企业专职审计人员、企业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外部独立审计师等,可以打破内部审计原有的“内部性”壁垒,外部人员可以实施内部审计,如果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内部审计联合外部专业性的咨询公司进行内审咨询都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编译.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2、王道成.推进内部审计全面转型与发展,确保我国内部审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J].中国内部审计,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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