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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股东权益看IPO定价
摘要:以往的IPO定价都是从企业的价值考虑,而考虑企业的价值就会考虑企业的未来股息收益,但未来的股息收益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给出的价格会偏离企业的真正价格较远。本文介绍了一种从股东权益来计算企业的IPO定价,从理论上避免了上述矛盾。 关键词:IPO;定价;权益定价法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即股票的初始发行定价,是指发行上市公司将股票发售给特定或非特定的投资者所采取的价格。一般来说,理论上的定价只是作为一种参考标准,在实际操作中,股票的定价往往与定价方式息息相关。现在在国际上通行的发行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固定价格方式:是指承销商和发行人在公开发行前商定一个固定价格并据此价格进行公开募集。以这种方式发行股票的企业可以准确预知收益率,因此,在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往往采取这种发行方式。(2)累积定单方式:主要是事先不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而是有机会让投资者在新股发行定价完成之前表现出对股份的需求,并根据投资者的需求信息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用这种发行方式对理论上的定价往往只作参考,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投资者对股份的需求。(3)招标竞价方式:是指投资者之间的公开竞价,挖掘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促使发行价格贴近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并按照投资者竞价高低分配股票。这种方式其实比理论上的定价更准确一些,因为以这种方式所确定的发行价格不仅表现了公司的市场价值,还表现了人们对公司价值的一种期望,相当于投资者对公司无形价值的一种承认。
一、对以往的定价方式的回顾
现行理论上对IPO的定价方法很多,但概括起来不外乎三大类:一类是可比公司定价法,即对可比较的或者代表性公司进行分析,尤其注意有着相似业务的公司的新近发行以及相似规模的其他新近的首次公开发行以获得定价基础。在运用可比公司定价法时,可以采用比率指标进行比较,比率指标包括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企业价值(EV)与利息、所得税、折旧、摊销前收益(EBITDA)的比率等等。一类是采用现金流量贴现法,即根据发行公司可预计的现金流量进行贴现,得出公司价值,而后计算每股价值,从而确定发行价。还有一类是内含报酬法:即认为是用未来红利的现值来确定发行价格。在实际运用中,市盈率、现金流贴现法和股息贴现法较常用,下面先简要介绍一下这三种定价方法,然后提出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从股东权益看IPO定价。
市盈率的确定主要是根据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发行人的行业情况,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成长性等拟订发行市盈率,然后决定发行价格。
2. 现金流贴现法。
运用现金流贴现法主要按如下步骤进行:首先,预测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量。预测的前提是本次发行成功地筹到了现金并将该现金运用到了公司的项目投资上,预测的期限一般是5~10年。其次,是预测公司的残值。残值是公司预测时的市场价值,可以参照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然后选择贴现率计算公司的净现值。
最后,确认发行公司的股本、需要募集的资金和发行的股份计算发行价。
3. 内含价值法(DCF)。
这种方法主要是根据未来红利的现值来确定发行价格。这种方法是理论界最常用的方法,也是最被承认的方法。内含价值法要根据不同公司的不同特点来确定。
(1)若公司是每年分配固定的股息,则:
这种模型适用于增长率不稳定的公司,T通常取为5~10年,而在我国,有实证研究表明我国企业上市2~3年内财务包装将会释放殆尽,财务数据将比较真实地反映实际经营结果。因此,我国T可以取2~3年。
二、从股东权益来看IPO定价
我们以上只大致介绍了一下很多定价方法中的常用的三种。从以上三种方法我们不难看出,这些定价主要是从公司价值的角度来考虑的。其实我们也可以从股东权益的角度来考虑,我们可以将整个市场看成一个对该上市公司拟发行股票的唯一的一个买家。市场为什么会出钱来买这些股票?原因是它可以得到收益,这些收益来自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每年的股息收入,另一部分是企业的留存利润,这两部分都是属于股东权益。考虑留存收益是因为如果不考虑企业的扩大投资,这部分也应发给股东,但股东为了能在以后年度能拿更多的股息,因此同意作为企业的留存利润进行企业的再生产投资。同时也是相当于股东借钱给了上市企业,因此,在考虑市场会出钱来购买股票时,应从这两部分来考虑。
但我们这里同样存在一个问题:企业每年的股息是怎样变动的?在这里我们先给出一个总的公式,然后再分情况进行讨论。
设公司拟发行n股,每股价格为P,每股股息为D,则:
n P= n D 留存收益
又:留存收益= n × 留存收益成本
则:P= D 留存收益成本
从以上公式可以看出,我们只需确定每股股息和留存收益成本即可。
1. 每股股息。
我们在确定每股股息前首先要明确留存收益成本。留存收益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形成的,其所有权属于股东。股东将这一部分未分配的税后利润留存于企业,实质是对企业追加投资。如果将这笔留存收益用于再投资所获得的收益率低于股东自己进行另一项风险相似的投资的收益率,企业就不应保留留存收益。因此,留存收益成本就是企业放弃将这笔钱用于风险相似的投资而留存下来所要付出的代价。
明确了留存收益成本之后,我们就明白其实股东每年的股息收益就是来自于企业前一年的留存收益,相当于一个无限递推的过程。因此,我们在使用股东权益法时,所用的股息选最近一年的股息即可,因为以后年度的股息收入可以体现在现在的留存收益当中。
股息收益同样可以用两种方法来确定:一是以同行业上市企业最近一年的平均股息为参照标准;二是以与企业有相似资本结构与规模的同行业企业的股息为参照标准。
2. 留存收益成本。
(1)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因为留存收益的假设是没有把这笔钱投资于风险资产所付出的代价,因此,我们可以用风险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来算留存收益成本。
Ks=Rf+β(Rm-Rf)
Ks—留存收益成本,Rf—无风险报酬率,β-股票的风险系数
Rm—市场股票的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可以选国债利率或银行固定存款利率,股票的风险β系数可以查行业β系数,通过一些网站如国泰君安等可以查到。
(2)风险溢价法。主要原理是风险越大,要求的报酬率也越高。普通股东对企业的投资风险大于债券投资者,因此,会在债券的收益率上加上一定的风险溢价。
Ks=Kb+RPc
Kb—债务成本,RPc—股东所要求的风险溢价
债务成本可以通过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来计算。而股东所要求的风险溢价则主要用经验值来求得,具体如下:
市场利率达到历史最高点时,RPc≈3%
市场利率处于历史最低点时,RPc≈5%
通常情况下,RPc≈(3%~5%),一般取RPc≈4%
三、总结
权益报酬率法与内含价值法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处。内含价值法是把以后各年的股息折现为现值,而权益报酬法是把以后各年的股息看成是前一年的留存收益所创造的。而笔者认为我国的股票市场并不规范,用理论上的未来各年预计股息收入其实并不代表了企业潜在的价值,很多企业为了在股市上圈钱,不惜假造财务报表,结果上市前两年因有主承销商的支撑,比较正常,但过了3~5年或许更短时间之后,就显示出了其虚假财务的真面目。而这时企业亏损严重,更别说给股东以股息了。因此,此时与理论上应有的股息相差甚远。因此,用这种方法我认为误差较大,尤其对于象我国这样的新兴股票市场。
而权益报酬法就克服了这种缺陷:将未来的股息纳入留存收益里考虑,因此,在对企业定价时,就只需考虑最近一年的股息收益和当年的留存收益成本,而避免了企业上市时间长之后收益的不确定性给IPO定价所造成的误差,权益报酬法比较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这只是我个人意见,希望大学共同探讨。
参考文献:
1.杨淑娥,胡元木.财务管理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孙国茂.上海股票市场IPO定价实证分析.上海经济研究,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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