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股指期货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4-08-24 21:50:55 金融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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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展股指期货的几点思考

[内容摘要]股指期货的推行作为完善证券市场运行机制的一部分,是我国金融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利用股指期货的积极作用,同时控制风险,成为我国证券市场面临的又一个挑战。本文通过论述股指期货的风险特征和强溢出效应,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提出我国发展股指期货的优劣之处和稳定股指期货价格的措施,以期对我国顺利发展股指期货有所裨益。   股指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作为交易对象的金融期货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价格发现与套期保值。股指期货交易的实质是将对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预期风险转移到期货市场,专业市场人士通常在投资组合管理策略中使用股指期货以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一、股指期货合约设计的特殊性  1.现金交割  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通常是以股票指数数值乘以一个固定的金额计算得出,假设固定金额为100元,每份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就是用100乘以当时的股票指数。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后,合约持有人只需交付或收取到期日股票指数与合约成交日指数差额所对应的现金、即可了结交易。股指期货的这个特点使其与一般商品期货有质的区别,一般商品期货合约的空头有权交割具体商品,但具体商品的使用范围狭窄,同时产量总额受到限制。例如,豆粕期货合约到期时可以交割合规的豆粕产品,如果投机交易的多头到期不能平仓,于是只能接受对其无实际意义的豆粕。反之,如果期货价格远高于现货,合约到期的空头情愿交割现货,但是市场不可能生产出满足合约数量要求的现货,届时空头不得不使用现金平仓。一般商品期货合约的非现金交割特点降低了其流动性,因此我们可以经常看到国内期货市场上的多头逼仓现象,其利用的就是商品期货合约的低流动性。在世界范围内,商品期货的成交额远小于同为期货族的金融期货,而股指期货的成交额占金融期货的近三分之二。可见,股指期货的现金交割特点显著地增加了投资者的持仓需求,与此同时吸引了大量投机资金入场。  2.无数量、地域约束  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是现实中无具体介质的虚拟产品股票市场指数,因此其交易数量理论上不受限制,投资者可以在期望价格上任意扩大卖空量或是增加做多水平(同时风险无限扩大),前提是只要能找到交易对手,而对于某种已流通的具体股票,公众不可能在超出其发行数量上买卖股票。股指期货交易的数量无约束性使其交易额往往超出股票市场本身的交易额,美国的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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