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外汇交易风险的创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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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外汇交易风险的创新尝试

   汇改给外贸企业经营带来巨变,企业需学会如何自由“游泳”,花费最小的达到最佳风险效果,维护利润空间,保障自身经营成果不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国外普遍使用的方法主要有,期权,掉期,远期外汇买卖,等等。但前提是一国上已有这些工具。中国正经历向市场的转轨,金融市场没这么完善。因此企业避险还要结合国内市场状况,目前说在国内运用外汇期权套期保值犹如空有一身屠龙术无施展之处。
  
  一、 我国目前外汇市场状况
  
  出口企业面临汇率风险,自然就有避险需求。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市场化程度高,金融衍生品丰富,交易主体多样,规模很大,流动性强而且力强。企业有避险需求根本不用担心工具不够用。但中国实际是,企业仅可以选择远期结售汇和掉期这两个工具来规避外汇交易风险,出口企业大多用远期结汇。据央行2006年2月显示企业利用金融工具的状况,有91%的企业选择远期结售汇避险,剩下9%的企业则运用外汇掉期或境外无本金交割NDF,几乎没有其他方式。
  目前人民币远期结汇定价高,以致出口企业宁愿承担风险也不愿为避险支付高额交易成本。外汇市场市场化程度不高,像有远期结售汇业务需要授权,导致一定程度垄断,给客户的价格当然不那么理想。目前银行与客户间远期外汇合约交易币种有限,期限短,交易成本高,还有很大局限,属柜台衍生品不能反向操作,不如期货期权等交易所产品灵活。
  汇改后避险要求刻不容缓。央行2005年8月就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改革汇制、发展外汇市场,政策新突破主要表现在:
  1.扩大银行间汇市交易主体,放宽准入条件。符合条件的非的出口企业,亦可进入即期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2.允许商业银行自主对远期结售汇和掉期定价,意味着企业有一定的谈判空间,可以争取用更低的成本来套保。
  3.放开交易期限。企业可以更加灵活地按照自身的风险敞口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或掉期合约,从而避险。
  4.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放宽到现在只要有即期结售汇业务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银行通过备案均可开办。市场化程度的增强使企业可选择期限和成本相对适合自身的银行做套保。
  
  二、避险产品创新构想
  
  1.产品简述。鉴于中国目前的避险产品市场不成熟,但企业又有强烈的避险需求,建议银企联合,共同开发避险工具,既可给银行增加商机,还可为企业量身订做套保工具。本文给出一个创新设计:以企业财报为基础的协议避险产品,希望抛砖引玉。
  运用的学原理:供给商实行价格歧视可放大生产者剩余。
  远期结汇和工具都把汇率锁定成一个值,无论是实力雄厚还是薄弱的企业运用这些工具都收到一样的效果,用一定的控制了一定程度的风险。但实际上汇率交易风险带给每个企业的损失感受度是不一样的。同样5%的波动,对于边际利润高的企业,似乎没有变化,但利润本来就微薄的企业则面临亏损边界。当汇率走势明显时,企业难以找到交易对手或要支付高额风险补偿,正如目前的远期结汇成本过高。因为吃进的只是损失的可能,当然要求高额补偿。以财报为基础,银企共商避险方案,应该可缓解这些矛盾。
  产品描述:企业向银行提供报表,银行根据报表具体情况分析其亏损边界,事先确定亏损补偿参考值和盈余返交参考值,补偿比例和返交比例。若汇率波动造成汇兑损失对该企业影响重大(汇兑损失占企业税前年利润的百分比高),银行向企业支付大比例的汇率下跌亏损补偿;若损失对企业影响较小(汇兑损失占年利润百分比小),银行仅需小比例补偿。若企业想进一步降低避险成本,可与银行商讨盈余返交参考值。若年终出口利润超过盈余返交参考值,则据返交比例,企业让银行分享部分利润。最后由银行权衡该笔交易对自身的利弊定价。利润高的企业,汇兑损失占比小,需银行偿付的汇兑损失比例小,银行收取风险补偿也小;利润本来就低的企业需偿付的比例高,当然避险支付成本也高;若企业愿与银行分享超额出口利润,银行可据这一条款进一步降低产品定价。总的来说实现了差别定价,企业支付的成本降低了,因为银行只需要根据企业必要救济部分进行偿付,且还有分享企业盈利的机会。
  2.优势及可行性。
  (1)照顾在相同汇率变动状况下不同企业的损失感受程度,让汇率交易风险在财务状况好的企业,坏的企业和银行三者间更加公平地分散。
  (2)银行吃进的风险明显减小,汇兑损失发生后不需为所有企业的全部损失买单,而是据各企业的具体状况有差别补偿,还可分享企业利润。这样消除了银行避险产品定价高的根源,企业可更廉价地为自己的风险套保。
  (3)企业实现“与狼共舞”,虽还有风险敞口,但照顾了企业具体财务状况,使避险成本下降,与企业追求价值最大化整体目标一致。这种安排使好企业和坏企业出口年终利润的反映将更加平稳,减少来自汇市波动的影响。
  3.注意事项:
  (1)银行进行差别定价,需要对每个企业的利润有较为精确的估计,不致于定价过高而流失客户,也不能定价过低而自己承担损失或过量风险。确定亏损补偿参考值和盈余返交参考值,以及补偿比例和返交比例是整个产品设计的重点,也是银行给产品定价的最终依据。
  (2)风险控制把好关,谨防银行业务人员与企业串通。当企业实际损失风险大,而银行业务员隐瞒其风险或低估损失偿付义务,高估利润而收取低费率,到最后让银行承受整个协议过程的损失而得不到相应的风险补偿。因此除了产品定价技术是重点,还要严把人员的操作风险。
  银行或其他机构都可成为企业的交易对手。这种协议避险方式尤其在目前宏观条件缺乏避险产品时显示其价值,因为它为企业提供了一条低成本的避险选择。当然协议内容可多样化。具体企业银行各得益多少,条款如何制定,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结果能为出口企业规避部分交易风险。关键在于银企沟通,找到双赢契合点。也许正是要经历很多这种给企业量身订做避险方案的微观个案,银行才能更精通于发展外汇业务,标准化外汇产品才能慢慢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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