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若干问题研究

时间:2023-03-23 22:16:13 会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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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若干问题研究

【摘 要】成本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而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搞好成本核算工作,是实现企业成本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对最大限度地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如何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是会计人员必须认真思索的问题。
  【关键词】施工企业 工程项目 成本核算
  
  一、问题的提出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就是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通过“工程施工”、“制造费用”等科目进行归集汇总,然后再直接或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
  由于施工企业产品具有单一性、生产周期长、生产地点的不确定性及造价高等特点,成本核算工作与工业企业相比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在执行建造合同准则以后,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较以前又有了较大幅度地调整。在此,笔者针对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一谈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问题。
  
  二、成本核算若干具体问题
  
  1.关于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问题
  目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成本核算对象过于粗放。当然,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划分的过细,会出现许多间接费用需要分摊,徒然增加核算工作量,事倍功半,缺乏现实意义。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定呢?
  成本核算对象的划分方法大致有如下四点:⑴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⑵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⑶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⑷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其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或者直接以每台机械或设备为成本核算对象,俗称“单机核算”。
  2.关于成本项目的确定问题
  成本核算对象确定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准确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一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每项费用都有其特定内容,也都有与其他费用相关之处,熟悉这些,对成本核算非常重要。一般项目都能正确设置成本项目,但在使用中却容易出现概念不清的问题,仅以直接人工费项目为例。直接人工费项目包括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及自工地仓库运料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工人工资等内容,但不包括材料采购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材料到达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工资。但实际工作中,把材料采购人员的工资列在人工费项下的却不鲜见。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其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   3.关于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和使用问题
  运用“工程施工”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可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则先在“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合同毛利”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运用“制造费用”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期末,按照各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间接费用进行分摊,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贷记本科目。
  运用“机械作业”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费用。
  运用“辅助生产”科目应注意的问题是企业下属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作业单位,所发生的生产费用,应在“机械作业”科目核算,不使用本科目。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管理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成本或费用。
  4.关于成本核算程序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和单位须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并按规定在会计期末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因此,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程序较以前有了重大改变。具体表现在增加了对合同预计总成本的计量、对完工进度的计算和当期合同收入、合同毛利和合同费用的确认。
  5.关于各项费用的具体核算与分配问题
  ⑴人工费的核算。首先由劳动工资部门根据考勤表、施工任务书和承包结算书等,每月向财务部门提供“单位工程用工汇总表”。然后财务部门据此编制“工资分配表”,按受益对象计入成本和费用。
  ⑵材料费的核算,必须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划分工程耗用与其他耗用的界限,只有直接用于工程的材料才能计入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成本项目,而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材料及各种施工机械所耗用的材料,应先分别通过“制造费用”、“机械作业”等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再分配到相应的成本项目中。
  ⑶机械使用费的核算。租入机械费用一般都能分清核算对象,自有机械费用,应通过“机械作业”科目归集并分配。分配方法主要有台班分配法、预算分配法及作业量分配法。
  ⑷其他直接费的核算。其他直接费一般都可分清受益对象,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
  ⑸间接费用的核算。间接费用的分配一般分两次:第一次是在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之间进行分配,第二次是将第一次分配到已完工程的费用再分配到各成本核算对象中。分配的标准是,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标准,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标准,产品(劳务、作业)的分配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标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工程项目的粗放型成本核算模式,会计人员除必须严格按《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外,还必须结合企业的成本管理目标,进一步细化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好相关业务部门,才能从成本管理中挖掘出效益,才能为不断提高项目的利润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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