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小企业破产兼并的财务问题研究
摘要:
本文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财务问题的研究,讨论中小企业破产兼并应采取的形式。探讨已濒临破产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如何进行价值评估及会计处理。最后通过对兼并后企业管理和整合工作的详细介绍,使兼并后企业通过兼并实现规模经济效应、经营和财务协同效应等。
本文认为在破产兼并实践中,当被兼并企业在评估调账后仍处于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数的情况,会计上应将资不抵债的数额列为递延支出核算,这种处理方法有利于鼓励优势企业兼并资不抵债的企业,减少因破产而增加的社会压力。
关键字:破产兼并整合
一、绪论
1.中小企业的含义
企业从事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为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取盈利,进行自主经营,实现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单位。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就是由一个个企业所组成的统一整体,企业的数量和规模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根据企业规模可划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中小型企业是指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即劳动力、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集中程度较低的企业。它的主要特点:(1)基本建设投资少,建设周期短,可满足国民经济的迫切需要;(2)技术要求较为简单,有利于调动各方面创办企业的积极性;(3)生产上比较灵活机动,适应性强,能更好地为大企业协调配套服务;(4)就地加工并销售,有利于改善地区工业布局。总之,中小型企业虽然在技术上较为薄弱,一般在技术指标上不如同类大中型企业好,但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依然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同大中型企业分工协作,长期并存。
关于企业规模的划分问题,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标准。我国划分中小型企业的标志为:(1)用产品生产能力表示,如汽车制造商:年产0.5~5万辆的为中型企业,0.5万辆以下的为小型企业;(2)用装机容量或设备数量表示,如发电厂:装机容量在2.5~25千瓦之间的为中型企业,小于2.5千瓦的为小型企业:(3)用固定资产原值表示,如通用设备制造厂:在800~3000万元之间的为中型企业,在8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论文网在线
2.研究意义
在我国,中小企业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统计数据表明,在工业领域,1997年乡及乡以上企业的企业数和总产值中,中小企业分别占98.7%和65%,在第三产业的发展中,中小企业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如在商品零售业中,中小企业占据了90%的就业份额。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小企业创造着国民生产新增部分的大部分份额,提供着绝大部分的就业机会这一事实开始受到各方面关注。因此,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成为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
本课题从如何让更多的濒临破产中小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继续生存,以及以何种形式继续在市场竞争中发挥自己的优势而避开劣势这个角度来谈破产兼并。中小企业破产兼并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永恒的话题。破产兼并作为长期存在的事项,其财务问题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尽管破产兼并个案成功与失败的原因错综复杂,但是其财务方面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从事“中小企业破产兼并财务问题”这一课题的研究,至少具有以下意义:
(1)在对中小企业破产兼并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合乎实际判断的基础上,了解企业破产界限实务操作上的困境,力图从财务角度,为企业的破产界限提供依据。
(2)研究中小企业破产兼并的财务问题,了解作为目标企业的中小企业真实财务状况及财务缺陷,在对财务报告和财务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此类企业的估价方法、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建立兼并此类企业后进行整合工作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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