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大学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

时间:2020-09-01 14:54:06 会计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浅析新大学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

  高等院校在新会计制度实施后,该制度也将成为高等院校对其固定资产管理效果提高的重要手段,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新大学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核算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新大学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

  一、旧会计制度下管理与核算的种种弊病

  随着各条战线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教育领域的变革也已是大势所趋,势所必然,旧会计制度的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办法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已不再适合高校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业务活动。旧会计制度遵循的是1998年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该制度采用的核算办法是收付实现制度,这在工作中衍生出了诸多问题,引发人们的诟病,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直接列支支出,无法明确成本。旧制度规定,高校如若增加固定资产,需凭借购入资产的有关支出凭据,方可增加事业支出,如借记支出,银行存款等支出科目;依据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的验收单,增加高校的资产价值,也就是使用贷记固定基金核算收支,使用借记固定资产来计算账目。这种账务处理方式明显违背了正确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混淆了不同支出相区分的会计原则,同时忽视了后期的账务分担支出,白白虚增了高校的当期事业支出。

  2、不计折旧,实际价值与账目相悖。根据旧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会计科目固定基金和固定资产仅仅核算账目资产的原始价值,不必计入资产产生的新旧折扣,这将造成账目与实际情况的严重偏差,难以反映真实的高校固定资产,也不利于以后的核算和管理。长此以往,将导致高校固定资产价值虚高,掩盖了真实的财务状况,高校的会计核算真实度和可靠性都将大打折扣。

  3、资产减少处置办法失宜,净损溢无可稽考。旧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因损毁、报废或是售卖等原因导致固有资产减少时,一方面降低固有资产的原始值,另一方面,若是售卖的情况,则售卖所得的款项应作为高校基金中的专用修购基金入账,这种施行方案也是值得商榷的,存在很多不当之处,也不符合基本实际。

  二、新会计制度的修订

  1、固定资产基建账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收付实现制为高等院校固定资产主要制度,新会计制度规定,对于特殊经济业务,固定资产除了可以用金额计量外,如动植物、陈列品、文物及图书等,高校应对固定资产给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需使用年限平均法,将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统计出来,固定资产残值不予考虑,规定当月固定资产的减少与增加是下月折旧还是当月折旧;当前所报废固定资产是不是不再折旧等均给予了规范管理。依据新会计制度规定,高等院校因办校规模的扩展而产生借款利息,因其发生于建设期间,可纳入建设成本中。

  2、单位类别与单位价值标准变化

  新会计制度对高等院校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进行了重新设定,单位价值由原有的500元,现在提升为1000元,明确了固定资产范围,并对其范围进行了缩小,包含专用设备、建筑物、房屋、档案及文物等。

  三、新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1、设立专职机构,实现新旧工作的顺利过渡

  新旧制度的交替,必然会产生种种问题,这种问题的克服需要高校的统筹规划,全盘布局,没有强有力的部门支撑,很难顺利解决新旧制度更新产生的遗留问题。因此,建立一个由校直接领导,财务部门通力配合,专业人员负责审计的机构是非常必要的,群策群力,共同商讨,在新会计制度的原则下,具体实施,实现新旧工作的顺利过渡。

  2、健全完善管理机构,与时俱进,梯次管理

  高校固定资产的采购审批、调配管理、入库存放、报废变卖等工作均需在统一的专职管理机构下完成,这样不仅能够实现管理的集中化,而且可以达到分级管理,梯次管理的要求。按照新高校会计制度的实施细则,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实行量化具体监管,建立定期清查制度,同时对绩效进行考核。不啻如此,高校应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管理办法,以适应新的形势变化。这就要求高校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财务队伍,通过专项培训等办法稳步推进工作的开展。

  3、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处置

  新会计制度增加了待处置资产损益,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盘点提出要求,要求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定期盘点,先对学校报废、毁损或者盘亏固定资产进行记录,对其原因进行及时查明,在根据相关规定申报批准后做账务的处理。如果是类似的固定资产或者是同类固定资产无法获取可靠的市场价格,依据名义的金额进行入账;对于盘盈固定资产,按类似的固定资产或者是同类固定资产确定的市场价格进行入账。上述的规定给予了处置高等院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健全与完善,固定资产信息真实完整性得到了保证。

  4、进一步规范了高校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新制度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账户,废除了旧制度中的“固定基金”账户。新制度下高校固定资产增设了“累计折旧”账目,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高校利用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这个备抵账户,清晰地反映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利于合理地确定高校教学教育成本。

  新制度将基建会计并入事业会计,增设“在建工程”科目,用于核算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的相关支出和设备的安装工程。将基建账纳入高校事业“大账”,实现了基建账与事业账合并,这是高校财务统一核算的需要和要求。这样,期末只用一套报表就能直观反映出高校的整体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也有利于全面加强高校资产管理。

  结束语

  高等院校在新会计制度实施后,其高等院校管理层对于固定资产现阶段的使用现状了解的程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对其管理者工作态度给予了更严格的管理方案进行端正,使其工作效率得到提高。该制度也将成为高等院校对其固定资产管理效果提高的重要手段,于新会计制度下,高等院校的固定资产管理与固定资产核算也慢慢趋于完善与规范,对于资产的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高等院校资产管理需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使其对教育事业可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张艳.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核算[J].中国市场,2014,52:148-149.

  [2]黄华红.新会计制度下的高校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J].企业导报,2014,04: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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