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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在高血压危象患者中的临床效果
高血压危象可引起一过性脑缺血、脑出血、心力衰竭以及其他重要脏器衰竭,是高血压患者中风、死亡、残疾等的危险因素,以下是小编搜集的一篇关于院前急救在高血压危象患者临床效果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借鉴。
高血压危象是高血压患者最严重的一种并发症,是指在明显诱因或无诱因的情况下,动脉血管急剧收缩,血压升高,对心、脑、眼底动脉以及各器官造成不可逆的严重损伤[1].
该疾病发病迅速、病情复杂,具有极高的致死率和致残率,治疗不及时可严重危及患者的生命,并对预后有巨大影响。院前急救的宗旨是挽救患者的性命,有效实施急救措施,能够有效降低患者的死亡,改善预后及生活质量[2].本次选取本急救中心收治的100例高血压危象患者进行研究,旨在探讨院前急救在高血压危象患者中的临床治疗效果,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2014年6月~2015年6月于本急救中心就诊并确诊为高血压危象的100例患者作为本次研究对象,将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50例。对照组中男30例,女20例,年龄45~78岁,高血压病程2~23年,39例有明显诱因,11例无明显诱因,收缩压170~220mmHg(1mmHg=0.133kPa),舒张压122~150mmHg.观察组中男31例,女19例,年龄46~78岁,高血压病程2~22年,38例有明显诱因,12例无明显诱因,收缩压169~222mmHg,舒张压121~150mmHg.所有患者均出现血压急骤升高,伴视物模糊、心悸、呕吐等临床症状,经检查确诊为高血压危象。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对照组为家属送至本急救中心未经医护急救的患者,观察组为本急救中心出诊实施院前急救的患者。
1.2.1对照组对照组患者入院后,立即给予常规急救处理。包括给氧、血压及生命体征监测、保持呼吸道通畅、强心利尿、降压及脱水治疗等。
1.2.2观察组观察组患者由本急救中心医护人员出诊,给予院前急救护理。主要急救方法包括:①迅速到达现场,达到现场后评估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清理呼吸道,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监测血压及生命体征变化,予以鼻导管吸氧,保持适当体位,尽量避免搬动。②给予心理护理干预,指导患者调节情绪,适当安慰患者,消除患者的紧张、恐惧情绪,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③迅速建立两条或以上的静脉输液通道,首选粗、直的静脉进行穿刺,保证抢救药物及时有效地输入,并遵医嘱予以相应急救药物输注。通常出现急性心力衰竭者予以硝酸甘油舌下含服或静脉输入,舌下含服剂量为0.4mg,静脉滴注为5~10μg/min;无心力衰竭者首选硝普钠静脉滴注,将50mg硝普钠加入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中输注,输液速度由患者的血压变化情况予以调节。并予以20%甘露醇注射液125ml快速输注,降低患者的颅内压。
降压不宜过快,通常降至安全血压水平即可,具体为1h内患者平均动脉压的下降幅度控制在25%以内,第2~6小时的血压最低不能<160/100mmHg[3].④患者症状稳定后给予转运处理,转运前评估病情,备齐抢救药物,向患者解释转运的必要性及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意外;转运时,遵循安全、快速的转运原则,采取水平卧位搬运,注意保持平稳;转运途中严密监测患者的血压、心率等生命体征的变化情况,防止管道滑脱、打折、受压,保持静脉输液通畅。⑤患者达到医院后及时给予各项急救治疗及检查,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1.3观察指标及疗效评定标准对比两组患者治疗后并发症的发生情况、死亡率及治疗效果。参照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高血压治疗效果的评定标准[4]:显效:血压降至正常范围,或收缩压及舒张压的下降幅度>20mmHg,无脑出血征象;有效:血压下降但未达正常范围,临床症状得到改善;无效:血压得到控制,但并发各种并发症或死亡。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并发症及死亡情况比较经治疗,观察组中出现2例急性心力衰竭,3例一过性脑缺血,2例脑出血,1例死亡,死亡率为2.0%.对照组中4例并发一过性脑缺血,7例脑出血,8例急性心力衰竭,5例死亡,死亡率为10.0%,观察组并发症的发生情况及死亡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两组患者治疗效果比较经院前急救后,观察组中显效19例,有效15例,无效16例,总有效率为68.0%%;对照组中显效11例,有效12例,无效27例,总有效率为46.0%.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小结
高血压危象可引起一过性脑缺血、脑出血、心力衰竭以及其他重要脏器衰竭,是高血压患者中风、死亡、残疾等的危险因素[5].因此,及时采取急救干预是降低患者致死率和致残率的关键。本次研究中,实施院前急救的观察组患者死亡率为2.0%,治疗总有效率为68.0%,明显优于未实施院前急救的对照组(10.0%,46.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对于高血压危象患者采取院前急救措施,能够明显减少患者的死亡,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对改善患者的预后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何子祥.高血压危象的诊断和降压药物的合理应用.临床合理用药,2012,5(12A):67-68.
[2]朱虹,王雪梅,张淑霞.高血压急症院前急救50例临床分析。岭南急诊医学杂志,2013,18(3):172-173.
[3]范振兴,华琦.高血压危象的诊疗进展.中国卒中杂志,2013,8(8):648-652.
[4]李伟安.急诊高血压危象的临床诊治分析.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2,21(15):1674-1675.
[5]田长青,金仲品.高血压危象评估与处理的研究概况.中国医疗前沿,2011,6(1):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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