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妊娠40例临床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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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妊娠40例临床分析论文

  【摘要】 目的 分析过期妊娠的临床影响因素,提出合理的防治措施。方法 从2003年1月~2009年3月收治分娩产妇约4500例中,选择其中不同意转诊并签字要求住院分娩的过期妊娠40例作为观察组,另外随机选择足月妊娠40例为对照组,两组进行临床对比研究。结果 观察组产妇中27例剖宫产分娩,占67.5%,显著高于对照组(p均<0.01)。羊水过少31例,占77.5%,胎儿窘迫22例,占55.0%,显著高于对照组(p均<0.01)结论 过期妊娠对母婴都具有一定危险性,应该得到临床重视并积极防治。

过期妊娠40例临床分析论文

  【关键词】 过期妊娠;临床分析

  过期妊娠是指凡平时月经周期规则,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294日)尚未分娩者,发生率占分娩总数的5%~12%[1],是常见的病理妊娠之一。其胎儿围产病率和死亡率增高,并随妊娠延长而加剧,妊娠43周时围产儿死亡率为正常的3倍,44周时为正常的5倍,初产妇过期妊娠胎儿较经产妇者危险性增加。WWw.133229.CoM随着围生医学的进展,对过期妊娠的诊断、监测和预防越来越受到产科工作者的重视。本文通过对40例过期妊娠产妇进行临床分析,总结如下。

  资料和方法

  1.一般资料 我院2003年1月~2009年3月收治的分娩产妇约4500例,过期妊娠387例,占 8.6%,选择其中不同意转诊并签字要求在我院分娩的过期妊娠40例作观察组,40例中经产妇12例(30.0%),初产妇28例(70.0%),孕周分布:42~42+6周29例,占72.5%,43~43+6周9例,占22.5%,44~44+6周2例,占5.0%。另外随机选择足月妊娠40例为对照组,其中经产妇13例(32.5%),初产妇27例(67.5%)。

  2.方法 分别观察两组各自剖宫产、产后出血、羊水过少、巨大胎儿、胎儿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等指标的发生情况。

  3.统计学方法 数据以百分率表示,组间率的比较采用2检验,p<0.05为有显著性差异。

  结 果

  1.两组孕妇剖宫产率、产后出血情况比较 观察组剖宫产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1),产后出血率比较则无显著性差异(p>0.05)。见表1。表1 两组孕妇剖宫产率、产后出血比较情况[n(%)]2.两组对新生儿的影响 观察组羊水过少、巨大儿、胎儿窘迫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1)。见表2。表2 两组对新生儿的影响情况[n(%)]

  讨 论

  1.过期妊娠发生率占妊娠总数的5%~12%,本组资料显示我院的过期妊娠占妊娠总数的8.6%。有资料显示,过期妊娠的胎儿围产病率和死亡率随着妊娠延长而增加,妊娠43周时,围生儿死亡率为妊娠足月分娩者的3倍,44周时上升至正常的5倍,且初产妇过期妊娠胎儿较经产妇胎儿危险性增加[1]。过期妊娠是胎儿窘迫、胎粪吸入综合征、过熟综合征、新生儿窒息及围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产妇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加强预防工作,加强宣教使孕妇及家属认识过期妊娠的危害性,定期行产前检查,适时结束分娩才能降低其发生率[2]。

  2.过期妊娠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原因引起:①头盆不称时,由于胎先露部对宫颈内口及子宫下段的刺激不强,容易发生过期妊娠。②由胎儿肾上腺皮质产生的肾上腺皮质激素及雌三醇的前身物质16α掺腔硫酸脱氢表雄酮减少及小而不规则的胎儿,不足以刺激宫颈内口及子宫下段引起宫缩,孕周可长达45周。③缺乏胎盘硫酸酯酶,致使发生过期妊娠。④雌孕激素比例失调导致孕激素优势,抑制前列腺素和缩宫素,使子宫不收缩,延迟分娩发动,发生过期妊娠[3]。

  3.过期妊娠的危害:过期妊娠时,若胎盘功能良好,可形成巨大儿,胎儿颅骨变硬,变形能力低,不易适应产道,使难产的机会增加,从而增加了母体损伤以及产褥感染的机会。若胎盘功能减退,使胎儿处于缺氧状态,羊膜分泌或透析功能降低,致羊水减少,子宫四周压力直接作用于胎儿,尤其临产后,子宫频繁收缩,加重胎儿缺氧,可引起宫内窘迫及新生儿窒息[4]。本组胎儿窘迫22例,占55.00%,新生儿窒息12例,占30.0%,与同期足月妊娠比较,有显著差异,与报道相符[5]。

  4.预防方法:在未怀孕的前半年,“孕妇”应准确记录每次的月经周期,以便怀孕后能推算出较准确的预产期。停经后2个月及时到医院检查,建立孕检档案,并按要求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尤其在孕37周后每周至少做一次产前检查。如果预产期超过一周还没有分娩征兆,应及时去医院检查,让医生根据胎儿大小、羊水多少、测定胎盘功能、胎儿成熟度以及“b超”情况来判断妊娠是否过期。孕妇也可以自测胎动,如果12小时内胎动数少于20次,说明胎儿异常;少于10次,说明胎儿已很危险,应立即求医。一旦确诊为过期妊娠,应根据医生的要求到医院及时处理,根据胎盘功能,结合产科情况,综合考虑来选择分娩方式,对过期妊娠一般以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为原则[5]。

  【参考文献】

  [1]乐 杰.妇产科学[m].第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89.

  [2]赵文秋,李诗兰,李 蓉,等.妊娠大于40周孕妇分娩时机的临床分析[j].中国生育健康杂志,2003,14(4):213-215.

  [3]张 蕾,王志群.孕期延长孕妇不同引产孕周对妊娠结局的影响[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5,21(9):548.

  [4]张文花.124例过期妊娠临床分析[j].实用医技杂志,2007,14(19):2609-2610.

  [5]吕瑞范.126例过期妊娠临床分析[j].中国当代医药,2009,16(5):144.

  [6]卢改平.过期妊娠98例临床分析[j].中国煤炭工业医学杂志,200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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