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历史方法考虑下的贝叶斯主义探析论文
“现代西方科学方法论的演变,经历着一个从预设主义的逻辑模型到相对主义的历史模型,又从相对主义的历史模型到逻辑与历史结合的模型的基本过程。这一发展过程是经过各个不同的方法论流派彼此竞争来实现的。”逻辑经验主义和证伪主义,坚持预设主义的逻辑模型;历史主义则提出了相对主义的历史模型。鉴于两种方法论的片面性,拉卡托斯试图对上述两种方法取长补短,他提出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实现了逻辑与历史结合的模型,开辟了“逻辑——历史”的新方法。夏佩尔代表的新历史主义学派继续发展了这种方法。换言之,逻辑——历史方法经历了由“逻辑的”方法、“历史的”方法到“逻辑——历史”的过程。
具体来说,贝叶斯方法的核心—贝叶斯主义包含两个部分:贝叶斯定理和有用的规则定理。从哲学上看,前者是定量归纳逻辑推理的基本模型;后者是为了约束先验概率的任意性和主观性。贝叶斯推理具有一套严格的演算推导形式,逻辑经验主义将其作为预设主义逻辑模型的基本形式,可见,贝叶斯方法体现了逻辑经验主义的逻辑性。从应用上看,贝叶斯方法已经成功应用于统计学领域。在统计推理中,贝叶斯方法同样需要抽样和样本,而这恰好凸显了贝叶斯方法的归纳性。归纳离不开经验,贝叶斯方法作为一种归纳方法,同样离不开经验和现实。从这个层面而言,贝叶斯方法具有历史主义的描述性。因此,贝叶斯方法中具有逻辑——历史特性,它是一种合理的逻辑——历史方法。
一、“逻辑的”方法及其缺陷
“逻辑的”方法就是一种规范性的方法,它肯定科学的合理性而不顾其实际进程,片面强调科学活动中“逻辑的”东西。按照对待归纳推理的态度不同划分,提倡这种方法的主要代表流派有逻辑经验主义和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他们主张“预设主义”逻辑模型,认为自己提出的方法论规则对一切科学活动来说是普遍有效的,是任何一个科学家在从事科学研究时都应当遵循的逻辑规范。
就其预设主义的特征而言,逻辑经验主义和波普尔提出的证伪主义方法论,大致相同。预设主义逻辑模型的基本特征是方法的规范性、不变性和唯一性。
逻辑经验主义主张“逻辑的”方法,其逻辑性表现在提供了一个以科学方法不变性为基础的预设主义模型。这个模型在逻辑经验主义那里富有自己具体特点,明显地表现为预设了三大区分:科学概念与元科学概念的严格区分、观察语言与理论语言的严格区分以及发现范围与辩护范围的严格区分。
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同样认为观察陈述是评价科学理论的基础,评价一个理论的根本要求就在于找到科学理论与观察陈述之间的逻辑关系。而且,波普尔也主张发现范围与检验范围的严格区分。他把科学发现的范围划给心理学、社会学去研究。在波普尔看来,科学方法论是研究证伪的问题,这种证伪方法就是演绎证伪法。此外,证伪主义仍然偏重于对科学知识的逻辑分析,忽视社会历史分析。
虽然从逻辑主义的预设意义上看,证伪主义与逻辑经验主义在逻辑主义的预设意义上是一致的,它们提供的科学方法论模型,都是属于预设主义的逻辑模型。但是在实证主义意义上,波普尔证伪主义与逻辑经验主义是根本对立的。逻辑经验主义只注重对科学知识结构的静态研究,而波普尔注重对科学知识增长的动态研究;与逻辑经验主义者倡导证实相反,波普尔倡导证伪,否认证实。
预设主义逻辑模型与实际的科学活动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科学的进步不仅有不断归纳、证实、积累的过程,而且还有不断否证、不断批判旧理论,大胆猜测新理论的过程。逻辑经验主义只看到了前者,局限于分析知识的静态方面和形式方面。证伪主义在这点上做了补充,但是它又片面地把证伪、批判和革命等方面强调到不恰当的程度,抹杀了科学正常时期的建设性活动,因而这种方法论也未能反映科学实际的这一方面。此外,波普尔对“获得知识的动态过程”的分析,局限于“知识增长的动态过程”,因而局于主要用“理论”这个逻辑范畴来重建过程。这样,他的科学发现方法论同科学实际相比仍然显得贫乏,尤其缺乏社会因素,心理因素也十分单调。
然而,预设主义者反倒认为科学家的实际活动往往是不合理的,他们认为,需要考虑的并不是科学方法论应该从实际的科学活动中汲取些什么,而是科学家的活动应该遵循科学方法论的规则。“如果实际历史不符合他们的标准,他们甚至会轻率的主张我们整个的科学事业应重新开始。”
由于预设主义的逻辑模型严重的偏离了科学史的实际,以其为准则势必对科学理论做出严重错误的评价,因此,这种过分理想化与简单化的模型就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到20世纪60年代,它逐渐衰落了,代之而起的是相对主义的历史模型。
二、“历史的”方法及其不足
“历史的”方法是一种描述性方法,它排斥科学方法论对科学史研究的指导作用,对科学方法论的研究建立在科学史之上,注重探讨科学发展的实际进程,认为科学方法不是统一的、不变的,而是多元的、随着科学对象的不同和科学理论的更替而变化的。因而主张以对科学历史的具体描述取代规范方法论的逻辑结构。坚持这种方法论的学派大多数为历史主义学派中的成员。
历史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有库恩和费耶阿本德等。他们的哲学思想除具有强调科学哲学与科学史相结合,并强调科学发展动态模式研究的共同外,其具体观点差别甚大,各人提出的模式也不相同,彼此争议激烈。但是他们都对科学持有非理性主义,相对主义的观点。
库恩的“范式”是其理论核心,其中的科学整体性观点是区别于逻辑经验主义和证伪主义的一大特点。由于库恩把“范式”的更替理解为心理上信念的更替,而不是认识的深化,这就把科学发展的客观模式歪曲成为科学家们的主观心理的演变模式,导致他提出新旧范式“不可通约”,即不可比性的观点。而这一观点又导致了他否认科学的客观进步性,最终导致他的非理性主义和相对主义倾向。
费耶阿本德坚持一种多元主义的方法论,他用“怎么都行”来表明自己的方法论。“怎么都行”不是用一种新方法来取代以往的方法,而是表明一切方法和规则都有一定的使用范围,都具有局限性。费耶阿本德继库恩之后坚持理论的不可通约性。既然竞争理论之间“不可通约”,也就不可能有统一的评价标准。这样,科学不再与非科学区分,科学无法走向真理,最终导致费耶阿本德走向极端的非理想主义。
历史主义学派的贡献在于开辟了从分析哲学史,把科学当作活动的途径来探索方法论,从而大大拓展了方法论的视野,提出了一种新的“历史的”方法。但是,这种方法同样也是片面的。它虽然看到了“历史”,强调历史的事实和材料,力图使“历史再现”。但是,在它强调科学发展过程中“历史的”东西的同时走向了非理性主义和相对主义,强调科学变革与科学方法变化的实际而放弃了科学的合理性。相对主义的历史模型完全否定规范的方法论,甚至完全否认科学理论的评价具有客观的和合理的标准,宣扬非理性主义。
三、逻辑——历史方法及其合理性
由于“逻辑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各自的片面性,使得当代西方科学方法论处于一种两难境地。人们无法接受一个脱离科学史和科学发展实际的理论模型,也不能接受一个否定科学合理性的理论模型,这时需要把“逻辑重建”和“历史再现”结合起来,实现“逻辑——历史”的方法。
拉卡托斯提出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实现了逻辑与历史结合的模型,开辟了“逻辑——历史”的新方法。科学研究纲领有四个相互联系的部分组成:(1)纲领的“硬核”,由基本的理论原理或定律构成,反映了纲领的本质。是“不可反驳的”或“不被证伪的”。(2)“保护带”,由许多辅助性假说构成;它的职责就是保护硬核不受经验事实的反驳和证伪而随时调整和更新。(3)“反面启发法”,是保卫硬核的反面启示规则;它指示科学家不应该做的是什么。(4)“正面启发法”,是改善和发展理论的正面启示规则;它指示科学家应该怎样去做。
在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中,最大的独创是“启发法”原则。它使得“不可反驳”的硬核得到保卫,“可反驳的”保护带得到调整,以及使得研究纲领自身得到发展和成长。在科学史上,一个新理论的产生,往往由于不够完善或解释力和预见力不够,而遇到反常,如果这个理论缺乏韧性,就容易被证伪。因此,应该允许新理论诞生后有一段“喘息时间”,可以不顾反常而依照理论的内在逻辑,独立自主的发展、补充和完善自己。“正面启发法”就是自主发展的指导方针。当新理论发展到一定时期时,便要解决面对的经验事实的反常,这时反面启发法“就发挥了作用。它禁止把反常事例的矛头指向纲领的硬核,而要求建立一些辅助性假说,以便在硬核周围形成一个保护带。可见,科学纲领的内部结构决定了它是一个相对稳定的逻辑模型。
需指出,拉卡托斯建立的纲领不是一个静态的逻辑模型,而是一个动态的逻辑模型。这体现在他的科学发展的动态模式上,这个模式大致可以表示为:科学研究纲领的进化阶段、科学研究纲领的退化阶段、新的进化的研究纲领证伪取代退化的研究纲领、新的研究纲领的进化阶段……类似于生物进化的自然选择,拉卡托斯给出了一个纲领内的进步和停滞的标准,即用研究纲领的进步性与启发力作为评价标准:一个进步的并且启发力较强的研究纲领较之另一个退化的并且启发力教弱的研究纲领为优。
拉卡托斯的方法是一种逻辑——历史的方法。其逻辑模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同时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不断以进步的研究纲领代替落后的研究纲领的历史,这一过程具有典型的历史进化特征。
逻辑——历史方法的发展体现在新历史主义学派代表夏佩尔的理论上。夏佩尔的理论体系的中心问题是科学发展的合理性问题,他把“如何能够主张合理性标准经历了合理的变化这个问题当作科学哲学的‘根本问题’。”在其理论体系中,核心的概念是“信息域”。他认为,“信息域”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和科学实践中自然形成的,大体上与通常所讲的学科领域相当,但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且具有时代性。“信息域”的内涵也很丰富,不仅包括了观察所获得的经验事实,还包括了理论、观点、方法、原则、信念等项目,并且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彼此渗透,构成了“域”这个有机整体。而夏佩尔正是通过“信息域”这个概念,来说明科学是如何通过信息之间相互联系而形成一定的科学研究领域,并根据研究领域自身的内在因素提出问题,提出有希望的研究路线,以及对问题的解答,从而说明科学的发现、发展的合理性,并形成他的关联主义方法论。
夏佩尔的关联主义方法论,是在逻辑主义极端与历史主义极端走进绝境的背景下提出的。他在批判预设主义的逻辑模型和相对主义的历史模型的基础上,试图选择一条不同于上述两种极端走向的中间途径,即提供一种既能避免预设主义,又能避免相对主义;既能说明科学进步的合理性,又能说明这种合理性标准发生变化的方法论。
因此,他提出“背景信念”的观念,作为科学发展的基础。在他看来,“背景信念”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限制”,即“成功”、“无可怀疑”和“相关性”。其中,一个理论是成功的,它将被要求:既能说明该“信息域”的所有项目,又能精确的说明它们。在夏佩尔看来,“背景信念”是构成科学知识、科学方法论的规则和评价科学理论的基础,由此也说明了科学知识是客观的;即使科学发展的合理性标准发生了变化,科学的进步仍然是可能的,并且可以衡量。同时,他认为已有的“背景信念”与它所指导的新的研究工作以及由这种新研究而获得的新知识之间,存在一种“反馈”关系,即科学方法与标准的“内在化”。这样,夏佩尔就把方法论规则、评价标准等“内在化”于科学发展的过程之中,从而使科学理论的评价和科学理论的发展成为一个自助自主的过程。也就是说,科学知识的发展变化与科学方法的发展变化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的。正是这种关联的存在,使得在科学知识发展的不同时期,在不同的合理性标准之间,成为可以比较的,因而是可以给予合理说明的。
如果说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的出发点,是为了改进预设主义的逻辑模型和相对主义的历史模型。那么夏佩尔的关联主义方法论的建立,是为了超越两种极端模型。
尽管拉卡托斯的科学方法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科学理论的评价标准过于宽泛,但是这一方法论的基本思想是值得肯定的,它把当代西方科学方法论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开创了“逻辑——历史”的方法论原则。经过科学实在论者夏佩尔等人的进一步完善,显露出逐渐强化的趋势。
四、贝叶斯方法的逻辑—历史特征
贝叶斯方法的逻辑特性体现在贝叶斯定理中。随着现代归纳逻辑的兴起和发展,这套数学上严格的概率演算推理被引人哲学中,并被赋予了哲学涵义,逻辑经验主义者卡尔纳普将其作为问题的回应,认为这套推理程序和演绎逻辑一样,从前提到结论的过程是逻辑地,并将其视为归纳推理合理性的例证。贝叶斯推理在推理过程上类似于演绎推理,可以说,贝叶斯推理就是带有百分比的蕴涵式。
贝叶斯定理作为预设主义逻辑模型的基本形式,其本身具有逻辑主义的逻辑特性。在贝叶斯主义者看来,贝叶斯定理的作用在于,通过一套严密的推理程序,帮助具备理性的人根据新证据来修正他对某个理论假说的信念度。那么我们必须已经掌握了其它几个主观概率的值。
在贝叶斯推理中,对于先验概率这种可能基于某种纯粹预感的观点似乎是令人不信服的。毕竟不同的人可以对某个理论的真实性持有完全不同的预感,而这些不同的预感使得具有不同的值。但是贝叶斯主义者认为,这并不是太大的问题,因为存在消除先验的现象。根据贝叶斯定理的公式本身,以及荷兰赌定理、意见收敛定理这两条有用定理,如果我和你对持有完全不同的评估,但是我们对的取值看法一致,那么我们的后验概率将会随着证据的增多而彼此接近。在一个长序列中,即便我们一开始持有不同的猜想推测,但是最终将会达成关于的共识。
因此,贝叶斯方法主张的推理过程实际上是演绎的,其依据的贝叶斯定理形式上是一个条件概率的推导式,类似于演绎逻辑中的假言命题式。逻辑学家在演绎推理中关注的.是前提到结论的程序的合理性,而非前提的真实性。与此类似,不管是演绎或归纳的科学推理,我们不应该关注先验概率的合理性,而只能是由先验概率推导出结论的方式。科学推理好坏与否的标准不是由前提真假,或者先验概率的可接受性决定;而是取决于这些前提或先验概率导出结论的方式。贝叶斯推理按照相关的推理公式和规则,从先验推导至后验概率,合乎逻辑上的合理性,充分凸显了贝叶斯方法的逻辑特征。
贝叶斯方法的历史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哲学层面,与先验概率的主观性问题相关;二是统计学领域,与统计推理的设计、抽样相关。
虽然贝叶斯主义者认为,持有截然不同先验概率的人,随着相关证据的不断介入,他们将会在证据刻画得出的结论上达成一致,继而消除先验概率的影响,但是这仍然不能阻挡批评者的质疑。贝叶斯主义的核心在于,先验概率是主观决定的;并且贝叶斯科学推理的最大洁难在于,当贝叶斯方法判定科学推理的合理性时,它不可能提供客观的标准。在科学领域,不仅存在好的推理,而且存在坏的推理。许多批评者认为,贝叶斯主义的主观性使其无法提供如何区分各种推理的说明。这种批评意见指出,由于我们很难在先验概率上指派约束,所以根据贝叶斯定理进行证据推理时,我们很难在直觉上判定该证据对其结论的支持力度。换言之,我们可以用贝叶斯方法表征这类推理,但是如果要评估推理,那么我们不得不回到先验概率问题,并且采取主观上这种概率似真性的观点。正如贝叶斯定理能够导出好的推理,它同样能导出坏的推理,所以我们必须诉诸于该定理之外的方式来分辨各种推理。然而,似乎只能求助于主观先验概率,才能保证推理的充分性。如果不能驳倒上述批评意见,那么它会是极具破坏性的,因为对于科学推理的满意分析应该告诉我们何以使推理是好的。
为此,贝叶斯主义者特别表明了先验概率的限制性。换言之,先验概率的主观性是有限制的。这种限制性表现在先验概率包含的旧证据或背景信息。实际推理表明,刻画一个结论时,新证据的不足必须通过旧证据的相对充足来平衡。在确定推理的先验概率时,也应该把这些旧证据考虑在内。如果考虑了旧证据,那么认为先验概率由主观决定的想法就是一种误导。先验概率不是非要主观地决定的;它们可以由涉及先验证据的先验论证决定而来。当不存在主观证据时,我们必须依靠主观先验概率,那么由先验概率刻画而来的任意结论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将会取决于可得新证据的强度。因此,能够或应该无视先验概率的说法是不恰当的;更为恰当的说法是,当存在主观先验概率时,我们希望获得任意可靠结论前,通过寻求和采用新证据来消除先验概率的影响。当不能找到任何新证据而仍想刻画一个可靠的结论时,我们将会希望确保先验概率,因为它们考虑之内的旧证据并不是主观的。
因此,先验概率中包含旧证据或背景信息,它并非完全主观决定的。例如旗杆事例中,阳光沿直线传播和太阳位于固定角度都是已知的旧证据或背景知识。为了更直观的说明,我们来列举上述贝叶斯定理的另一个版本。而且我们最终获得的后验概率是可见,整个贝叶斯推理中始终都渗透着经验相关的背景信息,特别是先验概率,其中的背景信息B类似于夏佩尔的信息域,体现了历史主义的描述性特点。
贝叶斯方法的历史特征还表现在统计学领域的应用中。通过哲学家和统计学家的努力,贝叶斯方法经历了很大程度的复兴。虽然贝叶斯推理在形式上表现出演绎逻辑的特点,但是它本质上是一利,归纳方法,是定量归纳推理进路的基本模型,坚持帕斯卡开创的“概率化方向”。贝叶斯方法的归纳性在统计推理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贝叶斯模型体系有利于我们理解赖以生存的世界,但是它很难提供关于科学问题的客观无偏评价。从定义上来说,我们用来理解世界的模型都是主观的,其推理过程需要我们的累积经验。例如,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这个事实允许我们推断,太阳应该每天从东方升起。而且每一个这类观察又进一步强化了该推理。上述这种通过一组重复观察使得人们推断或导出一个更广泛关系的方法可以称为归纳,虽然归纳是本能的,但是它并不能让我们理解独立的实验数据集合。实验科学应该是客观的,它通过恰当设计的实验进行严格的假说检验。在统计学领域,各类推理需要设计实验、抽样等程序,获得一个样本到总体的评估过程。贝叶斯统计推理也不例外,这种经验相关的或然性正是归纳推理的特质所在。综上所述,贝叶斯方法的逻辑——历史特性,决定了它是一种逻辑——历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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