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两点思考

时间:2024-09-10 04:22:50 其他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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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两点思考

摘要:八十年代初期出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曾经使我国农业连年大幅度增长,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第一个浪潮。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改变和正在改变着农业和农村的面貌,可以说是第二个浪潮。最近几年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小城镇建设蓬勃兴起,有可能共同构成第三个巨大浪潮。这次浪潮,是前两次浪潮的有机结合和历史必然。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经营、思考


  一、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应进行多角度观察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得到了中央的重视和肯定。十五大报告指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十五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农村出现的产业化经营,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这样做,不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不侵犯农民的财产权益,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我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十五届三中全会能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这样的认识,是来之不易的,是经过相当长的过程才取得的共识。这符合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与规律。在此之前,从什么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摆在什么位置,是颇费脑筋的。刚开始的时候,多是从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试图以此解决小农生产的盲目性。的确,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业实现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农业面向市场的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体系。这个产业体系是贸字当头,把产品的销售放在了第一位,依据市场的需求兴办农产品加工业,依据农产品加工业的需要去布局和组织农产品的生产。这是对生产什么卖什么的传统生产方式的根本性改革。农民生产的原料通过加工、销售的龙头企业变成最终产品流向市场,解决了以市场为导向生产初级产品的问题。
  接着,人们又多从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利润,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角度看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业从单纯原料生产向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农产品的生产在农村,加工和流通往往在远离产地的城市,而且产、加、销三大环节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形不成完整的产业体系,形不成利益共同体,农民的收入限于出售初级产品,不能分享加工、流通利润,因而农业比较效益低。农业从单纯原料生产向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完整的产业体系转变,农产品在初级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加工、流通,多层次增值,农民在出售原料的基础上分享加工、流通利润,可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后来,又从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的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一是可以改变我国传统的农产品加工业的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多年来,我国农产品主要是运到城市加工和销售。实现农产品的就地加工,既可以降低运输成本,又可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如可以利用食品工业的副产品发展养殖业,增加有机肥料等。二是促进农村工业化,开辟新的就业门路,扩大就业容量。将农产品加工业布局到农村,既能为农村工业化开拓新的领域,又能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进城的压力。三是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多的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贸易,换回廉价的初级产品,与国际市场实行资源交换。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耕地少,但劳动力充裕。在农产品国际贸易方面的比较优势,是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贸易,或者进口初级产品经地加工后再出口,以劳动含量大、价值高的加工品来增加较多的外汇收入,再从国际市场购回价值相对较低的初级农产品,以补充国内市场的需求。这种以劳动换资源的办法,应是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基本方针。实现这个方针,就要推行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建立发达的、现代化的农产品加工业。现在,我国肉鸡、蔬菜等加工出口已经打开局面,取得成功经验,为发展农产品加工出口贸易创造了条件。
再后来,人们从现代农业发展规律的角度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关联产业纳入农业的范畴,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产业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农业作为一个现代产业部门,不仅包括农产品的生产,还包括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大都在3:1以上,我国只有0.5:1。以食品工业为例,发达国家工业生产的食品约占饮食消费的90%,而我国仅占25%;发达国家食品工业产值通常是农业总产值的1.5~2倍,而我国食品工业产值还不及农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再从我国目前所处的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发展阶段看,人们对成品、半成品等加工后的农产品的消费需求越来越旺盛,农业走向国际市场也要求在产品的加工、包装和保鲜等方面狠下功夫。
  因此,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以前的文件或领导讲话中,一般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产业结构、乡镇企业等部分中,作为这些大的问题的一个方面。这次中央全会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认识则更进了一步。在继续肯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业市场化、农村工业化的重要作用的同时,特别强调农业产业化经营对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作用。把农业产业化经营放在“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个题目之中,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认识和看待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并通过分户生产、联合加工和销售的途径实现规模经营效益。家庭经营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为我国农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后随着农业劳动者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土地相对向种田能手集中,家庭经营规模会逐步扩大,但家庭经营制度是不会改变的,是长期存在的基本制度。现在的问题是,要探索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农业规模效益的具体途径。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家庭经营和规模效益二者兼得的一个好形式。龙头企业带农户,家庭作为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基本单位的地位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得到加强。家庭与龙头企业的关系,不是工人与工厂的关系,而是一个产业链中上游企业焉下游企业的关系。家庭既要独立管理农业生产,还要处理与龙头企业的各种经济关系,其生产经营职能随龙型经济的发展而扩大。另一方面,在生产资料的供应,先进适用技术的吸纳,市场信息的收集,产品的加工和销售等由各家各户去干明显没有规模效益的环节,由龙头企业去干,则可获得潜在的规模效益。这种规模效益的相当一部分通过减免收费、利益返还等方式,由龙头企业向农户转移,从而使家庭经营与规模效益统一起来。在龙头企业的辐射半径比较大的情况下,实行产业化经营,还突破了社区的小范围,按区域经济优势发展经济,形成大片基地和区域性支柱产业。跨乡、跨县甚至跨省的龙型经济,使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得到新发展。分,仍然表现为分户生产、承包经营;统,则由原来的由村统一承担某些环节的经营,发展为由龙头企业在更大范围内承担这些统一经营的职能,充分发挥了区域经济的比较优势。
 二、对热点问题应进行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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