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

时间:2023-03-24 01:22:19 企业管理毕业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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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

内容摘要:本文从农产品物流组织存在的题目出发,指出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重要性,并从交易用度和供给链的角度对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进行了理论分析,最后提出了我国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重点。  关键词:农产品物流 组织创新 交易用度 供给链
  
  通过对我国农产品物流文献的梳理,笔者发现现阶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农产品物流重要性、特点和作用的研究(丁俊发,2002;厉以宁,2003),夸大发展农产品物流产业;农产品物流体系和制度研究(侯立军,2002;王新利,2003;黄祖辉,2005),夸大农产品物流体系的完整性和制度创新;农产品物流模式研究(夏文汇,2003;王新利,2004;刘联辉,2006),夸大采用第三方物流,大力发展农产品配送;基于供给链的农产品物流研究(丁华,2004;朱毅华,2004;庞胜明,2005),夸大农产品物流内外部整合和供给链整体优化;农产品物流环境和政策研究(李家曦,2005;陈绍慧,2006),夸大物流基础平台建设和政策扶持。而关于农产品物流组织方面的专门研究很少,主要是围绕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配送中心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杜小芳,2003;刘丹,2005;武云亮,2006),其它相关研究,如物流中介组织、产销一体化组织、同盟或虚拟组织等方面研究多散见于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经济文献中。
  从组织发展现状来看,我国农产品物流组织的题目主要有:原有的商粮供企业仍然是农产品物流(特别是大宗农产品)的核心气力,但企业制度落后、物流功能单一,很多只能算是传统的储运企业;个体私营运输类企业正在成为农产品物流的重要气力,但是规模小而且分散,组织化程度很低;固然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农产品物流合作组织、同盟组织以及网络组织等新型组织形态,但总体数目较少,并且多处于发育的初期,物流功能不够完善;农产品物流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程度低,基于供给链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因此,加快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培育多元化的农产品物流主体,构建高效的农产品物流组织体系,是发展农产品物流的现实要求。
  
  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理论分析
  
  (一)基于交易用度理论的分析
  从交易用度理论的角度出发,组织创新就是组织规制交易的方式、手段或程序的变化,其动力是节省组织内部治理交易和外部市场交易的用度。农产品物流交易用度的大小将直接影响农产品物流交易的形式、物流组织的边界以及物流组织模式的选择,创新就是要寻求能够有效节约交易用度的农产品物流交易方式及其相匹配的组织形式。
  1.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发生和影响的程度。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是交易用度理论的两个关于人性的基本假设,是影响或决定交易用度的基本因素。只要不确定性或复杂程度上升到一定程度,经济主体就很难对交易活动做出充分公道的决定和选择;组织创新就是要构建能够促进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先进组织,从而进步经济决策主体进行科学公道决策的能力,减少因“有限的理性”而产生的交易用度。我国农产品物流领域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高级运营治理人才严重缺乏,组织化和运作规范化程度较低,如何减少因“人或组织”有限理性和利己行为而产生的交易用度,应该成为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关注的重点。
  2.物流组织交易用度的构成及其变化的趋势。交易用度是指协商、谈判和履行协议所需要的各种资源的使用用度。农产品物流交易用度主要包括:农产品物流组织发现需要其提供物流服务的消费者(包括农户、农产品消费者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寻找其他交易伙伴的本钱;了解提供的农产品物流服务的价格等信息方面的本钱;与交易对方讨价还价的本钱;订立提供物流服务契约的本钱;履行契约的本钱;监视契约履行和制裁违约行为的本钱。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既要重视物流交易用度的大小与构成,同时应考虑组织与物流交易用度变化趋势相适应,组织自身规模的扩展和信息化水平的进步等都会影响交易用度的变化,外部环境变化也会带来交易用度的变化。
  3.农产品物流交易方式与规制结构的匹配。威廉姆森以为除了人的因素外,还存在另一类影响或决定交易用度的因素,即“交易因素”或“交易维度”,包括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发生的频率,并且以为交易的三个维度决定了交易特性,从而决定了交易协调的四种方式,即市场规制、三边规制、双边规制和同一规制。由于我国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物流组织的地区发育极不平衡,而且不同农产品的属性有较大的差异,因此造成了不同地区和不同农产品物流组织所面临的交易资产专用性、交易不确定性、交易者的数目和交易频率等差别可能较大。为了适应不同的交易特性,农产品物流的组织应该采取不同的交易协调方式,从而决定了农产品物流组织及其创新方式的多样性。
  从交易方式与规制结构的匹配来看,当农产品物流交易资产专用性较低时,适合采取市场规制的方式,交易条件通过多次“讨价还价”达成,如农产品运输等公共物流服务;对于混合型或具有一定特质性资产的农产品物流交易,适合采用三方规制结构,如农产品综合物流代理服务;对于资产专用性程度较高且交易比较频繁的农产品物流交易而言,双边规制是比较适当的交易协调方式,这时农产品物流同盟组织就成为节约交易用度的有效制度安排;而当物流资产专用性进一步进步且交易频繁时,则更适合采取纵向一体化方式,如某些农场或农业产销一体化企业的农产品自营物流组织。
  (二)基于供给链理论的分析
  农产品供给链具有参与者多、市场气力不均衡、市场不确定程度高、物流数目大、要求高等特点,物流是实现农产品或相关服务价值增值的关键性活动,物流治理始终是农产品供给链治理的核心内容,物流组织创新对供给链绩效将会产生较大影响。以供给链为基础的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应重视以下三个方面:
  1.发展契约一体化的农产品物流组织。供给链是一个有机整体,要求企业间充分合作与协调运作,建立信息共享、合作与信任的机制,供给链成员之间的物流合作是物流组织创新的基本出发点。供给链企业之间的竞争从对抗走向合作,以契约为基础规制各自的行为,以业务流程为导向,采取物流同盟或供给链动态同盟的新型物流组织形式,实现供给链物流治理和运作的有效衔接。
  2.将非核心物流业务外包。高效率的供给链不仅要求成员之间的合作,同时要求供给链上的企业有明确的分工,从塑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出发,将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农业公司、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应从战略的高度和供给链治理的思想出发考虑物流业务的外包题目,通过外包促进企业间的物流合作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以实现供给链上农产品物流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以及物流总本钱的降低。
  3.发挥物流企业在农产品供给链中的作用。在供给链的构建和优化中,特别夸大核心企业的作用,农产品供给链上起主导作用的核心企业一般都是大型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而农产品物流企业很少。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产品领域社会分工的深化,第三物流企业和配送中心组织在农产品供给链中作用将不断加强,从而迫切要求通过组织创新,培育具有较大的规模、比较完善的信息系统和先进物流治理技术的专业化农产品供给链物流整合商。
 我国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重点题目
  
  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是指农产品物流组织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或满足自身内在成长的需要,对系统内部要素及其相互作用机制或组织与外部环境作用机制的创新性的调整、开发和完善的过程。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以组织结构和组织过程为中心的创新,包括组织结构、功能、权力系统以及业务流程等方面创新;以组织中的人和文化为中心的创新,包括组织制度、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组织观念与组织文化等方面的创新。
  基于我国农产品物流组织的现状及存在题目,笔者以为当前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总体思想是:坚持改造传统的农产品储运企业和建立新型的农产品物流组织并举,注重现有农产品物流资源的整合和有效配置,夸大组织功能的扩展和服务水平的提升,鼓励发展适应物流市场化、信息化、集约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型物流组织。
  (一)农产品物流组织形式与结构创新
  农产品物流的面广量大,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专属性,从而决定了农产品物流组织形态的多样化;同时,由于农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加剧,要求农产品物流组织形式要不断向新型化发展,创新的重点是培育农产品物流一体化组织、农产品配送中心组织、农产品储运合作组织、农产品物流同盟和虚拟物流组织等,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上风的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企业,促进农产品企业由“多流合一型”向“物流分立型”转变,实现农产品物流由自营物流为主导向社会化物流为主导的方向转变。在组织结构方面,应夸大以供给链治理和业务流程再造为指导,改变治理层次较多、信息传递缓慢且失真、决策时滞较长的传统科层结构,重点建立面向客户的流程导向型组织,如矩阵型组织、工作团队等,满足农产品物流时效性要求很高的需要,进步组织对市场的快速响应能力,实现农产品物流组织由职能垂直化向过程扁平化、由分散化向一体化、由实体化向虚拟网络化方向的转变。
  (二)农产品物流组织功能创新
  能否有效地把农产品收购、运输、仓储、流通加工和配送等众多物流环节连接起来,实现农产品物流一体化运作,是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重要目标,而通过组织功能的系列化扩展是实现这一任务的重要途径。农产品物流组织功能创新可以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沿农产品物流链向两端延伸扩展,重点以仓储和运输为主,并选择性开展简单的农产品分类与包装、收购、面向零售终端配送和多式联运等活动,这主要适用于传统的农产品储运企业;二是拓展物流增值服务功能,主要有加工增值功能、信息服务功能、特种农产品物流增值服务功能(如冷链物流服务)、农产品物流策划等,这主要适用于实力较强的大中型农产品物流企业。通过农产品物流组织功能的系列化拓展,可以促进传统农产品储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变,并产生明显的范围经济效应。
  (三)农产品物流组织制度创新
  以产权制度为中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农产品物流组织制度创新的核心题目,尤其对于传统储运企业和民营物流企业等更为重要。民营物流企业组织层次简洁,内部信息通畅,经营灵活,市场反映速度快,是农产品物流的重要气力,但是他们多数以业主制、合伙制为主,产权模糊且结构单一,产权与经营控制权不分。因此,应促进其向公司制度转变,建立法人治理机制,完善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扩大治理主体的范围,公道分配治理权,通过渐进式自主创新逐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只有建立保障和促进创新的机制,如内部治理制度、激励和约束机制等,并把制度创新与组织结构、功能、业务流程等方面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形成互动的创新体系。
  
  参考文献:
  1.黎元生.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2.王新利.试论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农村物流体系的建立[J].农业经济题目,2003(4)
  3.刘丹.构建现代农产品物流企业[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5(13)
  4.黄祖辉.我国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与制度分析[J].农业经济题目, 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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