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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双重生命与价值问题探究优秀论文
价值作为一种主体性的现象,它存在于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是以主体的需要为尺度而形成的,并随着主体需要的变化而变化的一种现象,是客体的存在、属性、功能和变化趋向与主体生存发展需要的一致性和统一,是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合乎规律的变化越能满足主体人的需要,客体就越有价值。所以价值作为一个哲学范畴,表达的是一种以主体尺度为尺度的主客体关系,即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变化对于主体人的意义。物的价值,就是事物能满足人的需要,事物对人有意义、有用。人的生命的价值,意味着人的生命存在对他人、群体、社会及自身有意义。
一、解读人的生命的双重性
(一)人的自然生命
人是有生命的存在物。人的生命,毫无疑问地首先表现为人的自然生命。马克思认为,人首先是个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具有自然生命。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具有自然力、生命力,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人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和动物一样是肉体的存在,一样有生理机能,并具有维持人的生命存在的生物需要和生理需要。所以马克思认为,在一定意义上,吃、喝、性行为等,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男女之问的关系,是人和人之问最自然的关系。为了保障人的自然生命的存在,人类从自然界中摄取物质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以满足自身的需求。在这个自然存在状态下,人与动物一样受动于自然规律,摆脱不了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
(二)人的自由生命
1人有自由生命归因于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
虽然人与动物一样是肉体的存在,但是作为人的根本规定性的生命活动,并不是指与人的肉体融合为一体、直接同一的自然生命活动。人的生命活动是自由自在的。人的生命活动之所以是自由自在的,主要归因于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具有意识和自我意识,这是人区别于一般动物个人之为人的重要特征之一。动物的活动是一种自然活动,或者说是一种自在活动,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而人的生命活动是有目的、有意识的对象性活动,他能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人的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规定。马克思曾明确指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就是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2人的自由生命活动受条件的限制
人有自由生命,但是这并不说明人从一开始就是自由的,也不是说人的生命活动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人的自由生命只是说明人具有根据自己的目的、意图来认识对象、改造对象的能力,但是认识和改造的程度(即自由的程度)要受限于自然、社会等客观条件及自身的主观因素,因此,追求自由就变成了人的特性。人的自由生命的过程就是追求自由的过程。正因为人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不断地认识对象和创造对象,人才能超越动物,超越人的自然生命,摆脱他的纯粹的动物状态,从自然界中提升出来,从动物界中分化出来,使自然界对象化,从而服务于人的目的。
由此可以看出,人的生命表现为双重性,即自然生命与自由生命。人的生命虽有双重性,但两者之问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作用统一于人这个整体之中。自然生命是自由生命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自然生命的存在,就没有人的活动和创造;自由生命是自然生命的超越,没有自由生命的控制和超越,人就只能像动物一样本能地生存。人的双重生命的活动过程就是人生。作为人的人的人生是一个以自然肉体生命为基础不断追求和实现理想、创造对象和对象世界、生产美好生活的奋斗与拼搏的过程,这是真正属于人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过程。
二、把握人的生命与价值的关系
(一)人的生命本身就有价值
1.人的生命何以有价值?
价值所表达的是一种以主体尺度为尺度的主客体关系,即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变化对于主体人的意义。在人与物的关系中,人永远是主体,物永远是客体。某物要有价值或价值的大小,要看其存在、属性和变化是否能满足主体的需要及满足程度的大小。人的生命的价值是人的生命对人(群体、社会、人类)的价值,也只能是对人的价值。因为只有人才能作为价值主体,其他一切存在物都是没有资格充任价值主体的。人的生命的价值就是人的生命的存在、活动形式及结果对于人(群体、社会、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满足关系,是人的生命的存在、活动形式及结果对于自身和群体、社会、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意义。人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动物的活动是自目的、无目的的,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人的这种本质规定,使人的活动呈现为对象性,不仅使自然界变成自己的对象,而且使人的生命自身也成为对象。所以,人的生命本身就有价值,而且是一种不同于动物的生命的特殊价值。
2.人的生命有何价值?
第一,人的生命具有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作为生命个体,人的生命是人存在的前提。不言而喻,人一旦失去生命,就谈不上生存和发展,更谈不上创造价值和享受价值。就社会而言,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体生命的存在是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所以,生命对于人来说具有自我价值,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生命对于社会来说具有社会价值,是社会存在、延续和发展的前提。刚出生的婴儿,没有劳动的能力,可他具有价值,他向社会所贡献的就是他自身,是人类种的延续和未来。
第二,人的生命是不可替代的。人的生命之所以有重要的价值,是因为每个人的生命对于他来说只有一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人的生命弥足珍贵。
第三,从历史的角度来说,人的生命的存在是历史形成的前提和动力。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提出了人的自然存在重要性的观点: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个人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承载者创造历史并继承和发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生产生活方式,使人类社会得以继续发展。没有人类生命的延续,任何社会历史活动都不可能存在,更不可能有社会历史的延续和发展。
以上都是从人的自然生命角度来说的。从这个基础层次来说,人的生命价值的实现过程就是人的自然生命的存在和延续的过程。只要人的自然生命存在,就是在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个人的生命延续越长,他所实现的生命价值就越大。但是人的生命不同于动物的生命,自然生命的价值仅仅是一种基础的价值,有待于劳动和能力加以塑造和充实。否则,人活得就像动物一样吃喝睡而已,这样的人生没有任何意义。人的生命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他本身的自为生命创造了一切价值。从这点理解,自然生命只是人的价值存在的基础和前提。人的价值的大小取决于人在自然生命的基础上通过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大小。
(二)价值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展现
1价值是由人的生命活动创造的
价值体现的是一个关系范畴,是价值客体对价值主体的作用和影响。价值的生成离不开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然而,世间万物中只有人才能充当价值主体,因为只有人才能意识到自身的存在,才能根据自己的需要改造对象、创造对象,所以一切物对于人而言才有价值。价值是人的自由生命活动的展现。人的自由生命活动的形式就是劳动。人的劳动不仅创造物的价值,而且创造出自己的价值。马克思说,劳动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人本身,劳动是一切价值的源泉。人是一切价值的创造者。从这个角度来说,人的最大价值就是能创造价值。
作为物质生产的劳动表现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劳动的自然关系就是劳动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劳动的社会关系就是劳动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就劳动的自然关系来说,人通过劳动改造自然界,使自然界变成属人世界,以满足人类的需求。自然界越能满足人的需要,价值就越大。从这一角度可以看出,物的价值是由人创造的。但在创造物的价值的同时,人也创造了自己的价值,因为物的价值的高低体现了人的价值的大小。一个人对社会创造的物质产品或精神产品越多,他的价值就越大。一个好吃懒做、饱食终日或为非作歹、危害社会、没有对社会贡献任何东西的人,虽然他有肉体生命,但是几乎没有什么价值,甚至具有负价值。所以,真正人生的意义在于不断地创造价值。就劳动的社会关系来说,人的价值具有社会价值。价值是作为一种关系,一种社会的关系而存在的,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价值关系越完善,社会关系也越完善,人的本质力量也就越完善。反过来,人的本质力量越完善,人也就越能更好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从而越能进行创造性劳动,为社会贡献更多的物质、精神产品,人也越有价值。由此可见,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不断努力拼搏、不断超越,这不仅是对自然界的超越,更是对自身的超越。
2价值的大小受制于人的生命活动自由的程度
价值的大小随着人的生命活动过程的运动变化而变化,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人自由的程度。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有自由生命,但这不代表人的行动从一开始就是自由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的。人行动的自由受制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产关系的完善等客观条件和人自身的主观条件。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按照自己的意图来改造、创造事物。在这一过程中,人必然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历史规律。在此基础上,生产力越发展,人越能认识事物,认识社会,认识自身;生产关系越完善,人们之问的合作越紧密,人就越能更好地创造对象,创造价值。所以,一切教育和社会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能更自由全面的发展。
三、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
理解了人的生命的是自然生命与自由生命的统一,就要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不仅要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更要超越生命,创造价值,过有意义的人生。
1尊重生命,珍爱生命
人的自然生命的存在对自己、他人、社会有重大的意义。但作为自然肉体存在的生命必然遵循着生、老、病、死等生命发展的自然规律。所以,对于个体来说,生命是短暂的、脆弱的。同时,生命的存在是唯一的。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所以,我们要尊重生命,珍爱生命,不仅尊重、珍爱自己的生命,而且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对于任何人的生命,都不应该轻易去蔑视和践踏。生命存在本身就是价值,没有了生命,一切人的创造和享受都不复存在。
2超越生命,创造价值,过有意义的人生
人的自然生命固然有价值,但是要认识到这只是一种基础的价值,还有待于劳动和能力的提升来加以塑造和充实。人的生命不仅只有长度,还有深度和广度。作为肉体存在,人受制于自然规律,受制于环境,人的生命长度是有限的,每个人都避免不了生、老、病、死等生命发展的自然规律。每个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地控制生命的长度,但是却可以控制自己生命的深度和广度,把自己的生命当作意识的对象,通过劳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由此超越生命的自然存在,追求生命的深度和广度,丰富生命的内涵,创造有意义的人生。一个只追求生命长度的人,虽然活着,但和动物无异;一个为他人、为社会不断做出贡献的人,虽然生命短暂,但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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