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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不同点
在内部审计工作实践中,有些同道以为,要搞好责任审计必须先实施财务收支审计。这是一种误解,正确区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二者之间的不同点,对于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我们的体会是:一、审计的目的、不同
我们在对某类资金占用或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正当性进行审计时,属于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目的是以证实其真实性,合规正当性为主,检查主体只是对这个单位,检查其合规正当和效益,对领导者个人应负的责任只是这个项目审计的从属内容。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除检查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正当性外,还要检查领导人在任职期内在各项经济业务活动中是否履行了经济责任,如任职期间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有关责任制考核指标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上级有关部分指定落实的有关事项。否则,审计目的、重点不清,将审计质量和结果。
二、审计的程序、原则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在预备、实施、报告阶段不太复杂,且针对性强。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预备阶段不论领导人自行离职还是组织调动都要在组织人事部分下达调令前进行,要坚持"先审后离,调一审一,未审不调"的原则,审计部分在接到委托审计通知后,要公道确定审计招生方案和日程时限安排,并将需要审计的内容、范围、要求告知有关被审计职员和有关部分,要其作好相应预备,同时除要求领导人所在部分、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外。还需领导人按时提交有关经济责任书面(述职)材料,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要进行;在实施处理阶段,要对领导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目标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对发现要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职员述职报告中谈及的题目,审计职员有权要求其作出明确答复,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题目、要进行延伸审计。
对领导人应负的直接和间接责任要划清责任回属。如要区分前任与继任领导人责任,对遗留题目要区分形成和解决责任,同时还要区分层次责任,明确领导人自身决策同主管领导部分行政干预和执行职员所负责任,报告阶段要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上级部分,还要按常规下达审计意见、决定,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重大经济题目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分汇报,并提请有关部分进行处理。
三、审计的对象、范围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主要是资产负债、资金运用等会计资料,审计范围主要是财务收支状况,财务成果真实性,合规正当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则是全部经济治理及资金活动,审计范围涉及面较广,既有经济活动,又涉及财务领域。
四、审计的报告、结论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等,只作出不真实、不够真实、或分歧规正当等审计结论,或经过审计证实其真实、基本真实、或合规正当,并针对存在题目直接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而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职员要将审计回类汇总写出结果报告,除财务方面不仅要作出是否真实合规正当的结论外,还要对领导人所在部分,单位各项财产,财务等家底状况以及审计时间界限作出全面结论,对领导人任期内应履行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反映与评价,为上级部分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
五、资料的取证与核实也不同
财务收支审计的有关资料,可直接从报表、账雹凭证中取得,并通过核实。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有的可从财务收支审计中取得,有的需要通过外地取得,如对项目投资决策审计时,就需要从有关合同,有关账表以及有关部分经济计划统计等资料中取证。
总之,财务收支审计可以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最基本内容,但经济责任审计则包含着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在一定意义上讲,财务收支审计是一种专项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则具有全面审计的性质。与财务收支审计不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一般还应留意以下几点:
1.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应根据任务的要求,要兼顾到财务等各方面的人才,对重要审计事项应坚持审前培训,以便使审计结论更具客观公正,全面真实,保证审计质量。
2.关于经济责任的时间,要尽量做到与现行财务、会计和统计报告期相一致,截止时间可考虑定于年底、季末或月末,以便核查。对任职期限较长的领导人的审计,要捉住重点,可考虑以近几年的工作为主。
3.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要留意可比性,如对比有关财务经济指标,要留意与其同期数或同行业先进水平相比资料的真实性,以便正确地反映业绩。
4.对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题目,要及时向有关部分反映,在审计职权范围内,应尽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移交处理的有关事项,应督促有关部分及时处理,避免悬而未决的事项。
5.经济责任审计应实行下查一级,即哪一级任免治理的干部,由哪一级负责审计。
6.要严格按审计规程办理,对查出的题目,必须有根有据,能经得起历史的检查,减少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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