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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步内部审计质量
近年来,进步内部审计质量已成为内部审计部分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笔者在国有大型企业团体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十余年,深感内部审计部分在执行项目审计业务时,缺乏严格的质量控制流程,审计方法较为单一。具体就执行项目审计业务而言,其审计方法运用较为偏重于审中这一环节的过程控制,对审前、审后环节缺乏应有的控制。如何进步内部审计质量,必须采取一些专门的科学方法来实现。建立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体系,实行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从审前、审中、审后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才能切实进步内部审计质量。在具体的内部审计实践中,可以综合运用制度控制方法、质量复核方法、区域控制方法、自查互查质量方法、内部审计公示方法等五种方法,加强审计质量的过程控制,建立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体系。笔者结合多年的内部审计工作实践经验,对在审计工作中如何运用这些方法进步内部审计质量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运用制度控制方法进步内部审计质量
制度控制方法,是指内部审计部分通过建立健全各种质量控制制度,以监视、约束和规范内部审计行为,进步审计质量的方法。对于内部审计部分而言,一方面应通过制度控制来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另一方面还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控制来明确内部审计的责任。在内部审计业务中实施制度控制,可以严格审计质量,控制审计流程,使内部审计行为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从而建立控制内部审计质量的长效机制。
如何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鉴戒全面质量治理理论中PDCA工作循环法的原理,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我们可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过程分为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步骤是“计划(Plan)”。针对某一具体审计项目进行分析,制定具体审计质量控制计划和措施;第二步骤是“实施(Do)”。认真执行计划并严格落实各项质量控制措施;第三步骤是“检查(Check)”。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找出存在的题目与差距;第四步骤是“处理(Action)”。总结审计经验,以便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推行。假如检查的结果与审计之前预定的计划不一致的话,则一定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只要我们认真执行以上四个步骤,周而复始,建立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循环机制和制度,就一定能够切实保障和进步审计项目质量。
在国家审计署所制订的《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审计署令第6号)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审计机关实施审计项目时,对编制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回集审计档案等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该办法对国家审计机关如何进行质量控制作出了详尽和严密地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在制订本单位的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时,可以参照国家审计署所制订的《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出切合实际的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为运用制度控制方法进步内部审计质量做好基础工作。
二、运用质量复核方法进步内部审计质量
质量复核方法,是指在项目审计过程中,通过一定的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严格的审计质量复核制度。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多层次的复核十分必要。
怎样进行审计质量复核?首先,在内部审计制度中,应明文规定要对审计质量进行复核,质量复核包括审中复核和审后复核。要对复核人级别、复核程序与要点、复核人职责等作出规定。其次,要结合项目审计的特点,扩展审计质量复核层次,建立由内部审计小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分管领导所组成的三级复核制度,分别履行具体复核、一般复核、重点复核的职责。内部审计小组侧重于审中的具体复核,应指定专人或复核小组对审计过程中已完成的业务跟踪进行质量复核。在审计完成阶段,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分管领导进行审后复核,在作出正式的审计结论前,对审计组已经完成的全部审计业务进行审计质量把关。
三、运用区域控制方法进步内部审计质量
区域控制方法,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职员将整个审计对象划分为重点审计区域和非重点审计区域,然后对两个区域分别实施详尽程度、繁简程度不同的审计和审计质量控制,做到全面监视和重点检查相结合,进步审计质量。
如何运用区域控制方法进行审计?第一,在审计计划阶段,关键工作是确定重点审计区域和非重点审计区域,在审计方案中应明确将重点审计区域列进工作重点;第二,在审计实施阶段,分别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按照不同的审计方法和策略进行审计。对重点区域实施重点审计和具体审计,尽可能做到全面监视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确保审计质量。 四、运用自查互查质量方法进步内部审计质量
自查互查质量法主要适用于内部审计小组,它是质量复核方法在内部审计小组中的具体运用。自查法,就是审计职员分别根据自己所担负的审计任务,对自己所进行的审计工作进行追溯性检查,以检验审计结果质量的方法;互查法,是指由审计组中担负不同审计任务的审计职员相互之间对审计业务过程进行追溯性检查,以检验审计结果质量的方法。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应努力避免使自查互查审计质量的行为流于形式。特别需留意的是,在自查中审计职员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复查,受习惯性思维和惯性的影响可能使自查流于形式。互查法虽有助于克服上述局限,但也可能存在审计职员碍于情面,使复查难以深进;或因审计职员不熟悉情况,影响工作效率等弊端。因而,在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中应严格规定内部审计职员的自查责任和互查责任,对违规审计职员要进行处理。
五、运用内部审计公示方法进步内部审计质量
内部审计公示方法,就是内部审计机构对重要内部审计事项的内容、审计程序、过程、结果、举报方式等,采用适当方式向内部被审单位进行公然的制度。内部审计公示的范围包括:一是对内部被审计单位公然,主要是对审计目的、内容、处理结果、审计举报及监视电话进行公然。二是对有关内部主管部分公然,公然的目的是一方面取得有关内部主管部分的支持、配合和监视,另一方面让有关内部主管部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情况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建议,从而使被审计单位更好地改进自身的工作。
如何进行内部审计公示?首先,在审前阶段,在审计项目正式实施以前,内部审计机构要就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的目标、审计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审计组成职员、审计地点及联系电话、审计实施期间审计工作纪律、审计职员廉政纪律及内部审计机构监视举报电话,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公示。审计公示采取书面形式,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一份亦可以多份,张贴于被审计单位显要位置,欢迎被审计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反映情况和题目,监视审计职员执行工作纪律、廉政纪律情况。其次,在审中和审后阶段,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在单位职工大会或被审计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及职工代表中公布审计中发现的题目和审计报告。
进行内部审计公示,让内部审计行为接受被审计内部单位和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的监视,是对监视者(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质量的再监视,在很大程度上将有助于内部审计质量的进步。内部审计公示的过程也是督促内部审计职员更加关注审计责任,在认真、尽职中进步内部审计质量,加强自身建设的过程,是审计职员打造更加自警、自重境界的过程。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机构在实施具体的项目审计业务时,应从客观实际出发,从审前、审中、审后等各环节进手,公道地选择和运用科学的方法,建立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体系,努力进步内部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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